業主長期拖欠物業費,到底是民事糾紛還是違法行為,你怎麼看?

美侯王666


物業服務企業是否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這個是重點是關鍵,相信每個業主是很容易找到物業公司存在的問題,因此,這個官司物業公司也不是好贏的!一旦起訴,業主蒐集好證據資料就是。

如何硬說所謂違法,那麼也通常是當事雙方都存在,物業公司未按規定提供服務同樣是違法,而且這個是屬於經濟糾紛,上的是民庭,而不是刑事案件去上刑事法庭。千萬不要被物業公司嚇唬了,業主們對於物業公司的不作為行為一定要堅決反對和抵制。


水和藍天


我兩年沒交物業費,半年前在門上貼了一張交費通知單,我一個電話打給物業,我說把我的裝修押金退給我我再交物業費,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前兩天又開始催交物業費,我再次打電話給物業,請先把裝修押金退了再談物業費的事,然後物業就把電話掛了,只知道收費,壓根就不想退錢,也不解決問題!!!!!這就是物業的行為!!!


吉祥鳥4024006


我家住鐵嶺市優山美地小區,我家的物業當我問房屋漏水維修後繼續漏的問題時,跟我說:“你上醫院看病你知道打幾瓶滴流能好嗷,那打8瓶不好也可能”,大家說它說這事人話不,你們家才上醫院打8瓶滴流不好呢,你們全家都進醫院。這物業費我交的鬧心不。


翀翀爸482


多數業主拖欠物業費通常都有各種理由,比如家中財物被盜、物業維修不及時、房屋尚未裝修入住、沒有直接籤物業服務合同等等,認為不交物業費理所應當,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實際上,這些所謂的理由與繳納物業費完全屬於不同的法律關係。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是業主的義務,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業主長期拖欠物業服務費屬於沒有履行法定義務,因而是違法行為,打官司必輸無疑,眾多的這類司法案件判例已經證明了這一點。至於業主不交納物業費的各種理由,與繳納物業費不屬於同一法律關係,業主可以依法另行向物業公司主張自己的權利。


小豬房論


我交了十年的物管費了,從來沒欠過。可是,這幾天遇到一件事之後,真心感覺是以後都不想交了。因為明明房屋廚房下水主管道堵了,應該是物業負責輸通,費用從物業費中列支,可偏偏要業主各自負責,自己出錢改房間內的下水管道到雨水管裡,暈死了。這個過程我還拿出了相關文件規定。可物業就是一句話,自己改,費用自理。我就想知道,這樣的物業,讓業主誰願意交物業費。簡直就是不作為。


男人心4568


什麼物業,什麼物業費,現在的物業一群土匪,是誰讓進小區的,先講一下,是業主先進,還是物業先進,沒經業主同意就住進小區本來就違法,,在小區打掃一下衛生就收物業費,為什麼不叫收衛生費呢,在小區內本來屬於業主的一切,物業在小區幹些什麼,你物業小區乾的本屬違法行為,惡人先告狀


用戶5114744533649


每位業主在買房的時候都祈盼著能有一個好的物業服務公司,在自己賴以生存的居住環境裡得到優質舒心的服務。因為我們向他們繳納了物業費,是用我們消費的錢財買的他們的服務,業主拒繳物業費這一情況有兩種情況,一,無理由不繳物業費的是出一種抗拒心裡,僥倖的認為我不繳給你錢你也不能把我怎麼的,這樣的人佔少數一部分。第二,就是因為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居民認為交給你的錢你沒給我提供什麼服務,即便是提供了,也是不合格不滿意的服務。居民沒有辦法左右物業公司的做法,可錢是自己的,我的錢我說的算,服務的不好我就不繳物業費。我個人認為,居民沒有義務無緣無故繳給你錢讓你養家餬口,俗話說得好收人錢財與人消災,你收了人家錢你就得按照合同的內容為人家提供優質的服務,這不能馬虎也不能變樣,你一天就算著掙錢,小區裡垃圾漫天飛,樓道一二週不清掃不擦地,小區裡面的機動車道成了凹凸不平的山地了也不養護一下,最最重要的小區門口大車小輛的隨便進入,單元門口的鎖全部報廢沒有一個好使的,閒散人員隨意進入樓道粘貼小廣告。你說這樣的服務應該繳給他物業費嗎?這樣的情況拒繳物業費不但不違法也是在維護業主本身的權益更是對物業公司的一種鞭策!


cuiliguo009


我是法眼掃描,執業28年的資深律師,來回答你的問題。

法眼掃描不太明白題主問的意思,或者題主想說“違法行為”應該受到行政處罰嗎?

違法行為可能承擔的法律後果

《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法律的確規定了業主要“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但在《物業管理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裡面只是規定了業主應該繳納,不繳納物業公司可以起訴。

第六十四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這裡的起訴,顯然是民事糾紛,而不是行政處罰或者追究業主刑事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反而是在第六章法律責任中,規定了建設單位和物業公司應該承擔的責任,包括如果違法的話,政府可以給予行政罰款,限期改正等。

業主和物業公司是服務合同關係

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是服務合同關係,業委會代表業主選聘物業公司,和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服務範圍、內容、標準,以及可以收取什麼費用,收多少錢等等。

這個合同對全體業主有約束力,如果業主不按照合同規定,繳納物業費,當然構成違約,物業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訴業主,要求業主繳納物業費和違約金。

結語

法眼掃描不清楚題主想說業主不繳納物業費,就是一種違法行為,想達到什麼目的?讓政府出面讓業主繳費嗎?還是對長期拖欠物業費的業主拘留起來?

不知道我的回答,是否達到題主提問的目的,好像有點不搭呀。


法眼掃描


正好這兩天在看法律。

法有廣義的法,和狹義的法。

業主拒繳物業費,違反了那部法的強制性原則呢?部門規章?地方性法律法規?都沒有。

那麼拒繳物業費,物業起訴憑的是什麼??是民法中的權利和義務。

民法的很多東西,並不是強制的,絕大多數還是日常行為引起的糾紛。長期拒繳物業費,說是違法行為其實並不太準確,民事糾紛的比例更大一點,從處罰結果上也可以看出,起訴判決一般是補繳費用,而沒有非常強烈的機關措施。


三槐書香


業主為什麼要交物業費?有什麼法律依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選聘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應當按照物業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業主根據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其實這很容易理解,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物業為業主提供了服務,業主就應該繳納物業費,相當於業主花錢買物業的服務。至於業主不交物業費,相當於是違反合同的約定,物業是可以依照合同的約定追究業主的違約責任的。

業主可以不交物業費的情形有哪些?不屬於這些情形的又該怎麼處理?

不交物業費的情形有很多,核心意思就是這個費用不該物業收。比如房屋還未達到收房條件,此時物業費由開發商繳納;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服務中的義務,此時沒有提供服務的部分不用繳納;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未達到合同規定標準;物業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等等。


出現以上情況,當物業公司向業主收取物業費,業主是可以以此為依據請求不交或者少交那部分物業費的,但是物業為業主正常提供服務的那部分業主還是應該繳納的,畢竟物業是不分違約,追究違約的那部分責任就是了。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諮詢喬也,擅長領域物業糾紛,交通肇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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