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集体仲裁,被列为被执行人,马蜂窝到底是怎么了?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3月16日,马蜂窝的运营主体北京蚂蜂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90179元。

员工集体仲裁,被列为被执行人,马蜂窝到底是怎么了?

一家国内一二线的企业,9万都要被执行?看来马蜂窝真的是祸不单行啊。

笔者先给大家盘点一下:

2019年4月,马蜂窝某在职员工对媒体爆料称,马蜂窝目前正在进行裁员,裁员人数占整体员工数10%,游记部门和攻略部门是裁员重点。

同年12月,马蜂窝再次被网友爆料称大比例裁员。裁员从12月12日开始,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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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笔者接到网友爆料,一大波马蜂窝员工在朝阳区申请集体仲裁。

3月17日,马蜂窝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90179元。

一年多次“被曝裁员”,马蜂窝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是基于“正常业务架构调整”的“人才引进计划”,“今年以来,提高人效、增强战力是组织升级的核心目标,内容增长及收入增长符合预期”,因此带来了“一些老同事离开”。好的,笔者姑且信了。既然不差钱,为什么要大规模裁员?裁员比例之高堪称“大清洗”。为什么还会出现90179元的被执行的笑话?

官方有官方的说法,坊间也有坊间的看法,老规矩,我们看看网友是怎么说的。

权限回收,薪资换期权,马蜂窝真是骚操作,待岗的各位不能惯着它们,不要期权,要薪资,要正常裁员补偿!前一阵子刚冒出微盟员工删库跑路的事情,现在公司也很紧张,担心万一有想不开的同事做出极端事情,只能关闭权限了。


马蜂窝让员工待岗,实际上就是裁员,不给n+1赔偿。被离职员工的惨不惨?复工的更惨…不光要干自己的活,还得承担其他待岗人员的工作,好事一点没多+干活一点没少。互联网其他找工作的惨不惨?600个待岗人员开始求职…看看信用卡数字,又想找吃蝙蝠的单挑。


能复工的也都是关系户,但复工也没什么好的,待遇没涨,活儿还多了一倍。公司里靠关系混的能力都不咋地,等疫情过去,旅游业恢复,有能力的基本上都走了,公司肯定跟不上业务发展,最后只能呵呵了。看不懂这波操作,太伤人心了。携程和同程工资减半,工时减半,最起码公平公正,一视同仁,没那么让人心寒,毕竟整个行业都这样了,倾巢之下岂有完卵,只能自求多福了。


马蜂窝早就不行了,疫情加速了它的死亡而已。待岗的权限都被回收了,当然是不用也不能干活了,2月份工资减半,三月份正常,四月份开始每个月按最低标准1540发。

从网友的回复中,我们获得的信息还是比较全面的。疫情加速了企业的困难,疫情下活下去,看来如今真的已经成了马蜂窝唯一的目标,也是最关键,最需要做的事情。好了,八卦完了。最后,笔者还是要给职场人普普法了。


笔者之前有提到,19年就已经是行业洗牌期了,2020对于企业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活着。当然,这场疫情加速了企业的优胜劣汰。在这种环境下,没有谁是优胜者,我们职场人难,企业也很艰难,每行每业。在这种背景下"每个行业都很难,以退为进断臂求生,2020年能活下来就可以了"。商人永远都是唯利是图,他的公司也好,工厂也罢都不是慈善机构,即使是慈善机构,他也有运营成本,所以,成本是他必须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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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背景下,2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2020)8号文,即《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这份意见使当下风向标发生了变化,国家定了一个原则:在防控到位的情况下,全力支持复工复产,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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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人社部办公厅1月24日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从该通知中,我们可以得知。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只需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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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生活费标准我们再拿北京市作为例子来说。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7条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企业停工或倒闭,劳动者必然会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导致社会关系不稳定,矛盾激化。在(2020)8号文的背景下,企业不管是停工、复工还是半复工,可能都会面临着减薪与减员。这对于企业而言,虽然很敏感,却是个现实且不得不面对的话题。

以上法律条款如果要施行,但有一个重要前提,那就是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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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非常时期,很多企业向员工提出过渡期的薪资调整“建议”,不过这是双方协商的事,如果某一方“强迫”,那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去申诉,要求企业按劳动合同履行义务。不过这样做的前提就是不接受企业的调整“建议”,不愿意与企业“同患难”;所以,劳动仲裁后的结果可能是拿到劳动合同的工资,但必须要离开企业,是走是留,这个要提前做好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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