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经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在2019年办案中表现突出的市检察院刘武、兴国县检察院李玉青记个人三等功;对在办案中表现突出的赣县区检察院吴杰、于都县检察院陈娟予以嘉奖。希望他们再接再厉,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有为的担当履职,为赣州检察再立新功!”
这是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刚刚发出的表彰决定,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荣誉。荣誉背后,这些战斗在打击罪犯最前沿的办案能手,有着怎样的付出和坚守,让我们走近他们,认识他们……
刘武:擎法律利剑 做业务尖兵
“我们受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这坚定有力的声音,时常在法庭上出现,而这发声者,是一位位国家公诉人。人们常说,公诉人的战场在法庭,今天,让我们来认识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刘武。
从律师、法学教师到公诉人,从检八年,他出色地完成了每一起办案任务,其中不乏大案要案,他始终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勇挑重担,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默默用行动诠释着公诉人的担当和情怀。
荣誉证书有点儿多
打开刘武同志的办公抽屉,映入眼帘的数枚勋章和数十本荣誉证书。其中,“全省优秀公诉人”、“全市政法系统十大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都含金量十足。这些荣誉的取得,是组织、领导对他业务能力和职业担当的最大肯定和最好褒奖。近年来,因勇挑重担、办案效果显著,刘武同志先后被授予个人三等功3次、嘉奖1次。
特别是,刘武同志在参与中央纪委办理的一起某省部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以公诉人的办案思维对案件调查取证提出的调查意见和证据审核工作,得到了中央纪委专案组领导及同志们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肯定。
体育馆开庭的常客
强烈的政治担当、扎实的业务功底,成就了他敢于啃“硬骨头”的业务精神。近年来,刘武同志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职务犯罪大要案。被告人数量,也从30人、增长到50人、再到70人…数量还在不断刷新。攻坚克难的地方,总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
刘武同志在办理一起重大复杂案件中,经过公诉团队的大量工作,在50名被告人中,最终49名被告人表示当庭认罪、悔罪。经过公诉人的法庭教育,多名被告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庭后,多名被告人父母特意向公诉人表达谢意,并称“我的小孩从来没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有什么不对,这一次我看到他在庭上哭了,这也是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在父母面前承认错误,跟父母说对不起,谢谢你们让他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危害,希望他能好好改造,我们在家里等他回来。”
因所办案件人数众多,刘武也成为了在体育馆开庭的常客。但是,他却不希望经常去体育馆开庭。他曾在朋友圈这样写道:“‘再见’体育馆,5万字的起诉书、100万字的审查报告、170余册案卷、5天朝九晚八的庭审、伙伴们的日夜奋战。为此案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愿社会平安、人民和谐、少点戾气!让这些成本用于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体育馆,希望‘再也不见’”。
法律监督就得较真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刘武同志能充分以监督工作案件化为抓手,积极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监督理念,办理了多起无罪改判有罪,缓刑改判实刑的抗诉案件,并发出依法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
如郭某某故意伤害案,一审法院判处无罪后,刘武同志带领办案组,依法启动自行补充侦查,并多次听取省、市专家对该案伤情的意见,在庭审中,邀请本案多名鉴定人员出席法庭,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市检察院的支持抗诉意见,由无罪改判有罪。
同时,刘武同志在办理该案中与其他案件串并联研究,经过调查后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在病历保存、证明出具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便向其主管机构发出了检察建议,该主管机构经过调研后,立即进行整改,堵塞监管漏洞,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这些啰嗦话是必须的
作为一名国家公诉人,刘武同志利用每一次开庭的机会,开展以案说法,给被告人及旁听人员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警示课,将“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他经常在法庭上说“我们无法苛求人人都能成为天使,但我们至少可以远离犯罪。时时求诸本心,就能恪守道德良知,多些善良克制,就能少些迷茫冲动。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公诉人期待秉持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法治精神,以自己文明、公正的执法让每一个与法律不期而遇的被告人、被害人和其他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情与暖意、感受到正义的光芒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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