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启保护渔业资源亮剑行动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为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通知,我省即将拉开“青海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序幕。在长江、黄河干支流、青海湖等地开展禁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长江、黄河干支流:严禁放生外来物种

在长江、黄河干支流开展禁捕专项执法行动。行动时段:长江流域为全年、黄河流域为4月1日至6月30日。主要加强以长江、黄河干支流河段以及大渡河上游(玛柯河)河段为重点的执法工作,实现禁渔期制度有效执行。依法查处违反长江、黄河干支流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的捕捞行为;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规范水生生物放生行为,严禁放生外来水生物种;调查处理涉渔违规建设项目和其他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

青海湖:继续实行全年禁捕

开展青海湖禁捕专项执法行动,行动时段为全年。通过举办青海湖观鱼放生节和增殖放流活动,增强人们“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青海湖裸鲤保护意识,通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偷捕、加工、贩运、销售青海湖裸鲤的违法行为。

以夏季洄游期(5月11日至8月31日)和冬季冰封期(12月20日至次年3月31日)为重点执法时段,以环青海湖各县乡、旅游景区(包括茶卡盐湖景区)、游客集散地为重点区域,组织开展水上、陆地禁渔检查和交叉执法,对非法捕捞、收购、加工、销售等严重破坏青海湖裸鲤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严厉打击违法电鱼活动

全年进行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虽然全省电鱼违法活动发生极少,但需要提高警惕,各地渔政部门将加强与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沟通协作,对从事渔具销售的商店、网站、电商等商家和平台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电鱼器具违法行为、依法没收相关产品。全年进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坚决取缔非法水生野生动物市场,严厉打击各类违规交易,严格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对于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要从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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