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封“国饮”,永和豆浆你飘了!结果被罚......

3月1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首批12件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永和豆浆的母公司,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广告违法案引发了广泛关注:

自封“国饮”,永和豆浆你飘了!结果被罚......

此前,永和食品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题为“这杯国饮,果断赞了!”的广告宣传,含有“永和豆浆的产品作为国礼走进各国驻华大使馆”的内容。

经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查实,永和食品在非正式场合向个别使馆工作人员赠送其产品,赠送行为和产品均未经政府授权,与广告宣称严重不符,混淆概念误导受众。

因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万元。

对此,永和豆浆回应此事在2019年已处理完毕,公司已做了自查,杜绝相关问题再发生。

自封“国饮”,永和豆浆你飘了!结果被罚......

永和豆浆“国饮”涉及“国”字,其实在注册商标中,我们也遇到过不少因为“国”字问题最终被驳回的情况,就比如之前的“国酒”等等。

事关“国”字事件,以及有关“国”字审查标准,国家市场监管局在2019年1月17日就发布过相关消息——《“国家品牌”作为广告用语违法!》;2019年1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局就“CCTV国家品牌计划”涉嫌广告违法问题约谈中央广电总台。

根据《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自封“国饮”,永和豆浆你飘了!结果被罚......

除了《广告法》,在申请商标时,对含“中国”字样商标的审查也有相关的审理标准。

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申请人及申请商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予以初步审定: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二、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三、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

四、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

另外,带有“国”字,或者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也有了相关的审理标准。

一、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二、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国家对于带有“中国”,“国”字的商标审查,秉承严审严查,慎之又慎的态度。而对于申请人而言,想要成功获得带“中国”、“国”字的商标也是难上加难。

小编在此提醒各位申请人,注册商标前请尽量不要带有“中国”、“国”字,并且在宣传使用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千万不要违反《广告法》,以免最终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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