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見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易見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易見股份

股票代碼:600093

信息披露義務人

名稱:雲南省工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昆明片區經開區阿拉街道辦事處順通大道50號

通訊地址: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昆明片區經開區阿拉街道辦事處順通大道50號

股份變動性質:股份新增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一致行動人

名稱:雲南工投君陽投資有限公司

住所:雲南省滇中新區大板橋街道辦事處雲水路1號A1棟616-3號

通訊地址: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萬達廣場南塔3706

股份變動性質:不變

簽署日期:2020年3月19日

一、信息披露業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2014年修訂)》(以下簡稱“《準則15號》”)、《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6號—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2014年修訂)》(以下簡稱“《準則16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編寫本報告書。

二、依據《證券法》、《收購辦法》、《準則15號》及《準則16號》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易見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見股份”)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易見股份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的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信息披露義務人和所聘請的專業機構外,沒有委託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第一節 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基本情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二)一致行動人基本情況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與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的股權控制關係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及一致行動人控制結構圖如下:

雲南省國資委持有云南工投41.11%股權,為雲南工投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工投君陽為雲南工投的控股子公司。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控制的核心企業的情況

(一)雲南工投控制的核心企業情況

截至2019年末,雲南工投納入合併報表的二級子公司共25家,具體情況如下:

(二)工投君陽控制的核心企業情況

截至2019年末,工投君陽納入合併報表的二級子公司共1家,具體情況如下:

四、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從事的主要業務及最近三年財務狀況的簡要說明

(一)雲南工投

雲南工投主營業務為生物醫藥大健康板塊、信息技術板塊、產業園區板塊等業務。雲南工投經審計的最近三年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注:上述財務數據已經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

(二)工投君陽

工投君陽主要從事項目投資及對所投資項目進行管理等業務。工投君陽成立以來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注:上述財務數據已經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雲南亞太分所審計。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最近5年受到的行政處罰(與證券市場明顯無關的除外)、刑事處罰、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最近5年未受過行政處罰(與證券市場明顯無關的除外)、刑事處罰,不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況

(一)雲南工投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雲南工投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如下:

注:董事李蓮和董事伍顯清的工商備案手續還未辦理。

(二)工投君陽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工投君陽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如下:

雲南工投副總裁樊宏在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擔任監事期間,因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違法情況,中國證監會於2018年2月5日作出〔2018〕9號《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王興、常寶強等23名責任人員)》,對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及23名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樊宏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樊宏已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上述罰款。

工投君陽董事長張濤在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董事期間,因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違法情況,中國證監會於2018年2月5日作出〔2018〕9號《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王興、常寶強等23名責任人員)》,對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及23名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張濤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張濤已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上述罰款。

工投君陽董事張澤順在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先後擔任財務總監和董事期間,因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違法情況,中國證監會於2018年2月5日作出〔2018〕9號《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王興、常寶強等23名責任人員)》,對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及23名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張澤順給予警告並處以7萬元罰款。張澤順已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上述罰款。

除上述情況外,上述人員最近5年未受過行政處罰(與證券市場明顯無關的除外)、刑事處罰,不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簡要情況

(一)雲南工投

1、雲南工投直接持有云南南天電子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943)35.38%的股份並通過南天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全資子公司)間接持有其0.78%的股份。

2、雲南工投直接持有云南沃森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300142)5.01%的股份。

(二)工投君陽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工投君陽不存在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第三節 本次權益變動的目的

一、本次權益變動的目的

本次權益變動系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於對易見股份未來發展的信心及對其良好投資價值的預期,通過參與公開徵集轉讓的方式受讓滇中集團持有的易見股份89,795,800股股份,佔易見股份總股本的8.00%,並將積極支持易見股份長期、穩定、高質量發展。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是否擬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加或處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無在未來十二個月內增持或處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具體計劃。若發生相關權益變動事項,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履行相關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做出本次權益變動所履行的相關程序及具體時間

2020年2月13日,雲南工投第一屆董事會第117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收購易見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股份的議案》,雲南工投擬作為意向受讓方,參與滇中集團協議轉讓易見股份8.00%股份的公開徵集。

2020年3月6日,雲南省國資委出具了《關於收購易見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6%股份有關事項的批覆》,同意雲南工投參與滇中集團協議轉讓易見股份8.00%股份的公開徵集。

第四節 權益變動方式

一、本次權益變動的基本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雲南工投持有易見股份15,000,100股股份,佔易見股份總股本的1.34%;工投君陽未持有易見股份股票。

2020年2月11日,九天控股與工投君陽簽署了《關於易見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協議》,九天控股擬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將所持易見股份202,040,550股(佔易見股份總股本的18.00%)無限售流通股股票轉讓給工投君陽,上述股份擬於近期完成過戶登記手續。

本次權益變動及九天控股與工投君陽相關股份轉讓事項完成後,信息披露義務人云南工投將直接持有易見股份104,795,900股股份,佔易見股份總股本的9.34%;工投君陽和雲南工投將合計持有易見股份306,836,450股股份,佔易見股份總股本的27.34%,易見股份的實際控制人將由滇中新區管委會變更為雲南省國資委。

二、本次權益變動方式

本次權益變動通過公開徵集轉讓方式進行。本次權益變動前後信息披露義務人及一致行動人持有易見股份情況如下:

(一)協議主體

甲方:滇中集團

乙方:雲南工投

(二)股份轉讓數量及轉讓價款

1、甲方將持有的易見股份89,795,800股股份(佔易見股份總股本的8%)以協議轉讓方式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轉讓的前述股份。

2、甲方在協議生效後,將持有的標的股份連同與之相關的全部權利義務按照協議的約定轉讓給乙方。

3、本次標的股份的轉讓價格確定為人民幣14.41元/股,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標的股份的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1,293,957,478元(大寫:壹拾貳億玖仟叄佰玖拾伍萬柒仟肆佰柒拾捌元整)。

(三)付款與股份過戶

1、雙方同意於協議簽署後按照證券監管部門規定及時辦理本次股份轉讓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事項。雙方確認,本次股份轉讓事項應報雲南滇中新區管理委員會批准。

2、經充分協商,雙方同意本次股份轉讓價款按照如下方式支付:

(1)鑑於本次交易系通過公開徵集方式選定乙方為受讓方,乙方在報名參加公開徵集的同時,於2020年3月4日支付向甲方繳納了人民幣65,000萬元(大寫:陸億伍仟萬元整)的締約保證金。雙方在此特別確認,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前述締約保證金(不計利息),在本協議簽署後自動轉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轉讓價款的保證金,並在本協議生效的同時自動轉為乙方向甲方支付之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2)雙方約定,本協議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另行付清剩餘轉讓價款即人民幣643,957,478元(大寫:陸億肆仟叄佰玖拾伍萬柒仟肆佰柒拾捌元整)。

3、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後5個工作日內,配合乙方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交易規則的規定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股份轉讓合規性確認申請文件,並應於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標的股份轉讓的確認文件後5個工作日,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請辦理股份轉讓過戶登記。甲方及乙方應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要求提供股份過戶必需的各項文件。本次股份轉讓自標的股份依照法律和適用的監管規則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辦理完畢過戶變更登記手續後視為辦理完畢標的股份的交割手續,標的股份的過戶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為標的股份的“交割日”。

4、自標的股份交割日起,標的股份對應的權利及義務完全轉移至乙方,由乙方獨立行使股東權利及義務。

(四)過渡期間損益的承擔和享有

在協議簽署後至標的股份完成過戶前,甲方應按照善良管理人的標準行使易見股份股東的權利,不會亦不得進行任何損害乙方、易見股份、易見股份其他股東、易見股份債權人的利益的行為。過渡期間易見股份的經營損益由乙方承擔和享有。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任一筆價款的,每延遲一日,按照轉讓價款總額承擔每日0.05%的違約金。

2、若因甲方原因延遲配合辦理標的股份過戶手續的,每延遲一日,甲方按照轉讓價款總額承擔每日0.05%的違約金。但因乙方未依約履行義務,或因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未予合規性確認、停止或拖延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以及不可抗力導致延遲的除外。

3、任何一方怠於配合,而致使他方義務難以履行的,怠於配合的一方應對他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協議成立後,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交易終止的,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已支付的全部款項。

5、除上述違約外,一方違反本協議項下作出的承諾與保證、其他義務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按照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6、守約方為維護自身權益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告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協議適用中國法律並據此解釋。

2、凡因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不能解決或一方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起訴至協議簽署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3、條所述之爭議係指雙方對協議效力、協議內容的解釋、協議的履行、違約責任、以及因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等發生的一切爭議。

(七)本協議的成立及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後成立,自本次股份轉讓獲得雲南省滇中新區管理委員會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權益變動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權利限制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質押、查封、凍結等權利限制情況。

第五節 資金來源

一、本次權益變動的資金來源

雲南工投本次受讓滇中集團持有的易見股份8.00%股權所支付的資金總額為129,395.75萬元,全部來源於自有資金。

信息披露義務人已出具關於認購資金來源的聲明,具體如下:

“本公司受讓雲南省滇中產業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易見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00%股權所使用的資金,全部來自於自有資金,資金來源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爭議或潛在糾紛,不存在對外公開募集資金或通過與上市公司進行資產置換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認購資金的情形。”

三、資金支付方式

本次權益變動資金的支付方式詳見本報告書“第四節、權益變動方式”之“三、本次權益變動的相關協議及聲明”。

第六節 後續計劃

一、上市公司主營業務調整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無在未來12個月內改變上市公司主營業務或對上市公司主營業務進行重大調整的計劃。

二、未來12個月內是否擬對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資產和業務進行出售、合併、與他人合資或合作的計劃,或上市公司擬購買或置換資產的重組計劃

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無在未來12個月內對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資產和業務進行出售、合併、與他人合資或合作的計劃,或上市公司擬購買或置換資產的重組計劃。

三、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計劃

本次權益變動及九天控股與工投君陽相關股份轉讓事項完成後,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有意願通過改組上市公司董事會實現對上市公司的控制,具體改組計劃待股份轉讓事項完成後公告。

四、上市公司章程修改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無對上市公司章程進行修改的計劃。

五、員工聘任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無對易見股份現有員工聘用計劃作出重大調整的計劃。

六、對上市公司分紅政策作重大變化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無對易見股份分紅政策的重大變更計劃。

七、其他有重大影響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無其他對易見股份業務和組織機構有重大影響的計劃。

第七節 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分析

一、本次權益變動對上市公司獨立性的影響

上市公司的獨立性不因本次權益變動而發生變化。為保證上市公司的獨立運作,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將依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確保權益變動後上市公司在資產、人員、財務、機構、業務等方面的完整及獨立。

二、本次權益變動對上市公司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的影響

1、同業競爭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工投君陽從事的業務與上市公司所從事業務之間存在一定的競爭關係。為避免與易見股份及其子公司未來可能的同業競爭,工投君陽承諾如下:

“在擁有對易見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見股份”)控制權期間,承諾自本承諾簽署之日起36個月內(以下簡稱“承諾期”)通過以下措施解決及避免與易見股份的同業競爭:

(1)在承諾期內,若公司與易見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同業競爭的企業(以下簡稱“相關企業”)能產生較好的收益且易見股份有意收購時,承諾將持有的相關企業的股權參考市場評估價格轉讓給上市公司;否則,承諾採取以下措施消除與易見股份及其子公司之間存在的同業競爭:

①將該企業整體對外出售給第三方;

②將該企業中與易見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同業競爭的業務剝離。

(2)自本承諾函出具之日起,若易見股份及其子公司今後從事新的業務領域,則公司將不在中國境內外以投資、收購、兼併等方式從事與易見股份及其子公司新業務構成直接競爭的業務活動。

(3)未來公司獲得與易見股份及其子公司業務相同或類似的收購、開發和投資等機會,將優先提供給易見股份及其子公司進行選擇。

(4)公司在解決及避免同業競爭方面所作的各項承諾,同樣適用於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公司有義務督促並確保上述其他企業執行本文件所述各事項安排並嚴格遵守承諾。”

2、關聯交易

為減少和規範未來可能發生的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承諾如下:

“(1)在公司作為易見股份5.00%以上股東期間,公司及公司控制、或實施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將盡量減少、避免與易見股份及其子公司之間不必要的關聯交易。

(2)對於公司及公司控制、或實施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與易見股份及其子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確有必要且無法規避時,將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一般商業原則,依照市場經濟規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簽訂協議,保證交易價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在股東大會以及董事會對有關涉及公司及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業與易見股份及其子公司的關聯交易進行表決時,履行迴避表決的義務,並將督促易見股份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保證不通過關聯交易損害易見股份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第八節 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重大交易

一、與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間的交易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前24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與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進行的重大交易情況如下: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前24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與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交易。

(二)一致行動人

單位:萬元

二、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交易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前24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一致行動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交易的情形。

三、對擬更換的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補償或類似安排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前24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一致行動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對擬更換的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補償或者存在其他任何類似安排。

四、對上市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其他正在簽署或者談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前24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一致行動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對上市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其他正在簽署或者談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節 前六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及一致行動人在本次股權轉讓發生之日起前6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易見股份股票的情況如下:

工投君陽在本次股權轉讓發生之日起前 6 個月內不存在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易見股份股票的情況。

第十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的財務資料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

雲南工投2016-2018年財務報告已經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並出具了眾環審字(2017)160124號、眾環審字(2018)160125號及眾環審字(2019)160114號標準無保留易見審計報告,雲南工投經審計的最近三年財務信息如下:

(一)合併資產負債表

單位:元

(二)合併利潤表

單位:元

(三)合併現金流量表

單位:元

二、一致行動人

工投君陽2017-2018年財務報告已經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雲南亞太分所審計,並出具了眾環雲審字(2018)0552號、眾環雲審字(2019)0666號標準無保留易見審計報告,工投君陽成立以來經審計的財務信息如下:

第十一節 其他重大事項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收購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情形

1、負有數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且處於持續狀態;

2、最近3年有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

3、最近3年有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不得收購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本權益變動報告書已按照有關規定對本次權益變動的有關信息作了如實披露,無其他為避免對本次權益變動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十二節 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

1、雲南工投及工投君陽營業執照複印件;

2、雲南工投及工投君陽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名單及身份證複印件;

3、《股份轉讓協議》;

4、雲南工投、工投君陽與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關聯方之間在報告書籤署日前24個月內發生的相關交易的協議、合同;

5、雲南工投、工投君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2年未發生變化的聲明;

6、雲南工投、工投君陽不存在《收購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情形及符合《收購管理辦法》第五十條規定的說明;

7、雲南工投最近三年的審計報告、工投君陽成立以來的審計報告;

8、法律意見書;

9、中國證監會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備查文件備置地點

上述備查文件備置於上交所及上市公司住所,以備查閱。

第十三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聲明

本公司承諾本權益變動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雲南省工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孫德剛

2020年3月19日

一致行動人:雲南工投君陽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張濤

2020年3月18日

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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