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区全面恢复餐饮服务行业正常营业

巴中新闻网3月20日讯(李朝维)3月17日,恩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21号通告,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扩散,进一步加强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自3月18日零时起,在落实有效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恢复餐饮服务行业正常营业(含堂食),但限制承办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恢复定点活禽(畜)屠宰场并做好消杀工作;恢复影院、网吧、歌舞厅、KTV、酒吧、茶楼、棋牌室、农家乐、游泳馆、健身房等休闲娱乐场所正常合法经营,实行人员限流、入场检测、实名登记;开放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恢复机关、国有事(企)业单位食堂,鼓励实行错时用餐。上述恢复营业和开放的场所、行业从业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并持“绿码”上岗。

即日起,车站、高速路口驾乘人员健康服务站停止对非重点疫区牌照车辆的健康服务,全面拆除社区(小区、楼栋)临时管控设施。自3月20日18时起,全区驾乘人员健康服务站全部撤除。

同时,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全面掌握辖区居民的家人(亲属)境外求学、经商、务工、旅游等情况。所有境外来(返)恩人员,抵恩时须立即如实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并进行详细登记。境外疫情较重国家(地区)来(返)恩人员和非疫情高发国家(地区)入境有咳嗽、乏力、发热等症状的人员,自抵恩之日起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其他入境人员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境外来(返)恩人员如实向村(社区)报告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由区财政补助50%;未主动报告经排查或举报发现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故意隐匿、瞒报或在居家隔离期间不遵守防控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境外输入性病例医疗费用支付实行分类处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回国入境过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全额承担。经认定的特殊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