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代購妄圖通過各種造假套路
精心設計以假亂真的包裝
搭配偽造的能證明商品身份和單據
知假賣假,以低成本謀暴利
以往只有物品到手
消費者才可能辨別真假
但萬萬沒想到折在了新冠肺炎上
北京一名代購自2月14日至2月16日
從起飛到落地,從掃貨到打包
時間安排得滿滿當當
推銷自己近期從韓國買回來的商品
我是“代購”!
她不僅曬出了自己的購物經歷
朋友圈還顯示了定位信息
“北京首都機場”、“韓國首爾”等
附近居民認為
這名代購沒有遵守規定隔離
於是向警方舉報
結果,卻令人尷尬...
警方沒有查到該女子的出入境記錄
你品,你細品
對此,不少網友紛紛調侃道:
假代購的套路
No.1物流造假。一是直接修改物流信息。二是把假貨先運到國外,再從國外發貨寄回國內。
No.2“憑證”造假。
No.3地理位置造假。一些電商平臺為微商及“代購”量身打造了“代發朋友圈”的業務。
No.4外包裝造假。“假代購”在網上購買到正版商品的包裝,再將假貨裝進裡面進行售賣。
檢察官說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疫情是面照妖鏡!
購買渠道千萬條
謹防掉進假代購的千層套路!
閱讀更多 根河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