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水縣院開展量刑建議“小課堂”教學活動

為適應改革、落實兩高三部及省、市院關於對認罪認罰提出確定量刑建議的要求,進一步強化檢察機關監督制約職能,確保省院提出的“889”工作要求,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3月13日下午,漣水縣院邀請縣法院刑庭庭長陳軍林為檢察官、檢察官助理進行量刑工作的介紹和指導。

小課堂教學緊緊圍繞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內容進行解讀,重點闡述量刑指導原則,詳細講解了量刑的基本方法、步驟以及常見量刑情節的適用。

課上對確定量刑的程序進行了深度探討。一是根據基本犯罪構成事實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二是根據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數額、犯罪次數、犯罪後果等犯罪事實,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增加刑法量確定基準刑;三是根據量刑情節調節基準刑,並綜合考慮全案情況,依法確定宣告刑。隨後就盜竊、搶劫、詐騙、交通肇事、危險駕駛等幾種常見犯罪應當如何確定量刑起點、基準刑和宣告刑進行了個案指導教學,並對未成年人犯罪、正當防衛、自首、立功、坦白等常見情節的從寬幅度以及前科、累犯的從重幅度作了詳細地闡述。

最後,陳軍林庭長還對量刑工作應當堅持的原則進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討。一是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二是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罰任務的實現。三是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做到罪責刑相適應,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此次授課滿滿乾貨,及時雨般地解決了幹警們在辦理具體刑事案件量刑方面的困惑,為今後更好開展量刑建議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漣水縣院開展量刑建議“小課堂”教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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