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海:晚明黃道周與倪元璐的書法比較及其它(一)

初中海:晚明黃道周與倪元璐的書法比較及其它(一)

內容提要:

一、“書勢自定時代”——相同的歷史時期孕育。

二、“聖道”與“鄙事”和“傳統與已意”

三、“媚過於遒”與“遒過於媚”——不同的書法面貌互映

雙壁同輝,相得益彰。黃道周與倪元璐在晚明書壇,其志高潔,其人忠義,其書個性鮮明,人品即高,書名亦重,於當時及後世均享盛譽,《書畫所見錄》有云:“書畫乃其(倪元璐)餘事,嘗與黃道周合壁書畫,人爭寶之,世稱倪黃”(41)。近代胡小石先生稱其:“至晚明董其昌、黃道周、倪元璐、張瑞圖、王鐸諸家,始能擺脫藩籬,別開生面”。由上述優秀書家構成的變革書風於中國書法史寫下了重要的一頁,黃道周與倪元璐作為其中的代表性書家亦成為浩瀚書史上兩顆閃光的座標。

雙璧互映 相得益彰

—晚明黃道周與倪元璐的書法比較及其它(一)

初中海:晚明黃道周與倪元璐的書法比較及其它(一)

初中海作品

黃道周與倪元璐均為晚明書壇上的代表性書家,當時“世稱倪黃”,二人交誼至深,同年進士,同入翰林,共約盡言報國,變相約攻書。於政壇,二人政見相同,報負相同,共鬥閹黨,雖屢遭貶謫而不悔,遙相呼應,互為扶助,最終都以身盡忠殉國,忠肝義膽,忠義千秋,為時人讚頌,為後人景仰。於書藝,則交遊互益,砥礪學行,入古出新,各具風采,與張瑞圖、王鐸一起,將“有明一代之書法在明代將要滅亡之時發展到一個新的高峰” (1) 。雙璧互映,兩家風流,數百年之後仍令人望風懷想。

本文擬對黃道周與倪元璐的書法進行一下比較分析,兼及二人的詩書交遊等內容,書海鉤沉,探賾索隱,宛如黃倪二公再生,令人得以仰其忠義,賞其書藝,而達到筆者“發潛德之幽光”的目的。


初中海:晚明黃道周與倪元璐的書法比較及其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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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道周小傳

黃道周(1585——1646),福建漳州府漳浦縣銅山人,明萬曆三年生,清順治三年殉國,字幼平,號石齋。天啟二年進士,四年與倪元璐同授翰林院編修。黃道周為人“嚴冷方剛,不諧流俗” (2) ,痛恨閹黨爭權誤國、殘害忠良,入仕二十多年,上疏三十次,尤以崇禎十一年的“平臺抗辯”、崇禎十三年的“廷杖之厄”極富人生之傳奇,極歷人生之險惡。黃道周一生仕途坎坷,屢遭貶謫,“通籍二十載,歷俸未三年”(3),絕大多數時間於故鄉守墓講學或流寓貶所。南明弘光元年,出任禮部尚書,往會稽奉旨祭禹陵。後於隆武朝任吏部尚書,率兵於清軍戰於江西婺源,兵敗被俘。隆武二年於南京不屈以身殉國。南明唐王特賜“文明伯”,諡忠烈,清攻諡忠端。

黃道周一生“清操力學”,學貫古今(4) ,通理學,天文、歷數、易經,精詩文,著有《易象》、《疇象》、《三易洞璣》、《洪範明義》、《離騷》等四十多種,他的石齋十二書凡四部共196卷行世。善山水人物,筆法清奇,別具一格 (5) 。尤其是作為他的“餘事尤堪百世師”的書法藝術,由於其卓犖高標的道德、文章、氣節,由於浸淫了他生命歷程中的種種悲欣交集,更由於他“足汰諸纖靡”的書法追蹤與“異於時風”的書法面貌,而於有明一代諸學人書家中,起而變格,高蹈遠引,“石齋先生楷法尤精,所謂意氣密麗,如飛鴻舞鶴,令人叫絕” (6)。 “行草筆意離奇超妙,深得二王神髓” (7) 。堪稱一位獨樹一幟、異軍特起的代表性書家,而為後世之人所寶愛之。


※倪元璐小傳

倪元璐(1593——1644),浙江上虞人,明萬曆二十年生,崇禎十七年殉國。字玉汝,號鴻寶,別署園客。天啟二年進士,天啟四年與黃道周同授翰林院編修。史稱倪元璐、黃道周、王鐸三人在翰林院時曾相約攻書,倪學顏真卿,黃學鍾繇。倪元璐為人正直剛強,嫉惡如仇,仗義敢言。於黨論鼎沸黨禍紛爭時代,保持了對東林黨人極大的同情與支持,崇禎元年上疏力辯閹黨與東林黨兩派之間的奸忠、濁清之分,後又疏求焚燬《元朝要典》刻板等義舉充分顯示了其正直忠誠、清剛忠義的高貴品質。倪元璐的仕途生涯大起大落,崇禎二年遷國子監祭酒,復遭忌落職;崇禎十三年再起兵部侍郎,後又超拜戶部尚書、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十七年三月,李自成破北京,崇禎自縊,倪元璐於家鄉上虞自縊殉君。南明福王諡文正。清改諡文貞。

倪元璐自幼聰穎,詩文為世所重,有《倪文貞公文集》傳世。書畫俱工,山水筆法清雋,落墨超逸,峰巒疊嶂,林木蒼鬱;且以水墨生暈之法作竹石雲山,蒼瀾古雅。作為書家,倪元璐善小楷,但所作不多,較為罕見,唯作於崇禎四年的《家書》為其小楷代表作。其傳世作品主要以行草為主,所作翰札“靈秀神妙” (8) ,而其大幅立軸則具有更加鮮明的表現性書風,與同時代的張瑞圖、黃道周行草同調,顯示了同一時代的書法特徵,又富於極具特色的個人書風,“只欲自出新意,鋒稜四露,仄逼復疊,見者驚叫奇絕”(9),時人姜紹書評其“行草書如番錦離奇,另一機軸”(10),清人康有為稱其“明人無不能行書者,倪鴻寶新理異態尤多” (11),近人馬宗霍贊其:“然如黃石齋之偉岸、倪鴻寶之蕭逸、王覺斯之騰擲,明之後勁,終當屬此數公”,都充分肯定了倪元璐在書法史上尤其是明代書法史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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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比照:

(一)“書勢自定時代”——相同的歷史時期孕育。

“書勢自定時代”(12),誠然書法藝術的發展取決於時代和社會的發展,現代著名學者、書家胡小石先生也曾於《書藝略論》中闡明過相同的觀點:書法家崛起於一個時代之中,卻不能飛出一個時代之外。黃道周、倪元璐作為晚明書壇上引人注目的代表性書家,其書法思想、書法面貌的形成,則必然是晚明時期政治思潮、學術文化及其文人心態等諸要素、於書家自身的反映,體現出當時書壇普遍審美取向的共同特徵。

有明一代,歷時二百七十六年,其書法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從明初洪武至成化年間,是以沈度為代表的“臺閣體”盛行時期,書風平庸,為明朝書史上較為漫長的低潮期。第二個時期,歷經弘治、正德、嘉靖、隆慶四朝,吳門書派盛行,文祝為代表的蘇州地區書家群體崛起,這低潮向高潮的轉變。第三個時期,萬曆至明末,在個性解放思潮的強烈衝擊下,書法發生了深刻的變革,產生徐、董、王以及黃道周、倪元璐等眾多表現個性鮮明強烈的書家,將有明一代的書法推向新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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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道周、倪元璐皆生活在萬曆、崇禎時期,這一時期被稱為中國資本主義的萌芽時期。其時,商品經濟發展迅速,國內海外貿易發達,市民階層崛起,在崇尚金、權觀念的衝擊下,建立在傳統農業經濟上的宗法依附關係以及尊卑貴賤的倫理規範都受到了極大的破壞和瓦解;整個社會大都追名逐利、追求享受,崇尚自我、個性解放;而在思想文化領域,明中期以前,程朱理學作為官方思想佔據絕對的統治地位,文人士子篤行不二,至晚明時期已經愈來愈僵化死板,而王陽明出,高舉心學大旗,主張心即理,心外無物,心外無理,心是天地萬物之主,又提出致良知和知行合一之說。其學說順應時代潮流,在當時“變動宇內,士人靡然從之”,程朱之學幾於不振,影響極大,流傳甚廣。其後,王氏弟子又作進一步發揮,倡導天然自有之理,蔑視聖賢經典與綱常準則。比如泰州學派諸人將王學推至極端,“其人多能以手縛龍蛇,傳至顏山農、何心隱一派,遂復非名教所能羈絡也”,後來甚爾演化成“呵佛罵祖”及“酒色財氣不礙提路”式的狂禪。董其昌的好友李贄亦繼承王陽明衣缽,公然以異端自居,崇尚離經叛道,強烈評擊道學禮教,倡導任情,在當時影響頗巨,學者雲從,暢行天下。因此,“這兩個方面是互為影響、互相促進的,其結果的出現了一個轟動一時、以個性解放為中心的思想解放運動,這是一個被王夫之稱其為‘天崩地解’的時代。一切傳統的道德、理想、觀念,都在遭受著巨大的衝擊。思想領域世不例外。個性解放的思潮就是明代美學的時代精神和特點”(13)。誠如,晚明時期,文學、戲曲、繪畫以及書法等藝術形式,均一致地呈現出注重個性新奇,追求自我表現、摒棄法度規範的浪漫主義精神。當此時,文壇上“唐宋派”、“公安派”、“競凌派”與前後七子擬古主義思潮針鋒相對,戲劇界 “臨川派”與“吳江派”就“曲律”、“曲意”當以誰為主爭論十分尖銳,畫壇上有以青藤、白陽為代表的潑墨大寫意;書壇上由於書法是古代文人參與最普及的藝術,這種浪漫追求所導致的書風變化則更明顯與突出。其中,卓然不群的徐渭為開路先鋒,以禪入書講究空靈的董其昌則與之聯袂相接;天啟崇禎之後,黃道周、倪元璐則與張瑞圖,王鐸一起成為變革書風大潮之中的弄潮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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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聖道”與“鄙事”和“傳統與已意”

——相通的書法主張互益


“遊藝之事,必志道據德依仁。一代之中,名作如林,其望重當時而傳譽後世者,恆不數人。要惟道德文章,卓然有以自立,千古而下,方為不磨”(14),黃賓老之宏論甚是,於晚明書壇,黃道周、倪元璐別具高格、卓爾不群,其道德、文章、政事、風節達到了高度的統一與合諧,“書、畫都是自己道德的體現” (15)。正直忠誠的道德修養,特別是以身殉國的壯烈之舉,令黃、倪二公身後享譽甚隆;而且,也正是由於他們將自身整個生命歷程中的種種“政治激情、生活感受、人生境界、哲學思考,以及宗教徒似的虔誠,人世間所激起的一切喜怒哀樂”(16)浸淫其書法作品,使之具備了天地間浩然之正的大美,愈使其翰墨丹青受到後人格外的推崇與寶愛。滿清入關後,由於皇室的推崇與倡導,書壇上主流書風及品評標準驟然轉變,然文人士大夫遇到黃倪二公的作品,推及其人品學問,皆“起立觀之”以示崇敬。後至清末民初,國家亦處於鼎革交替之際,由於同樣的原由,黃、倪二公的書作也是身價倍增。因此,賞析他們的書法理論主張,必須立足於國家、民族所賦予他們的社會角色,方能不偏離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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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道周的書法理論文字較少,尚未成體系,大多散見於書札題跋之中。儘管如此,亦可從中窺見黃公於書藝的真知灼見。而於倪元璐的著作中,卻不能找到一篇談書論藝之文,所以只能從其書法實踐以及時人的品評中加以分析歸納,方可略見其真意;而且黃、倪二公心印最深,於書法主張亦相通互益。

首先,黃倪二公皆以“忠”“孝”為立身處世且高於生命的道德與行為準則,一生重政治,以國家社稷為大業,而以書法為閒情逸致。故爾,“聖道”——國家君王大業,“鄙事”——怡情遣性之書法也。黃道周言:“作書是學問第七、八乘事,切勿以此關心。王逸少品格在茂弘、安石之間,只為雅號臨池,聲實俱掩。餘素不喜此業,只為釣弋餘能,少賤所該,投壺騎射反非所宜。若使心手餘閒,不妨旁及”。(17)深以王羲之因篤好書法而“玩物喪志”為己戒。又言:“此俱鄙事,留之讒人,終冀我曹,勿著此手” (18), “如寫字畫絹,及鴻都小生,孟浪所為,豈宜以此之溷於長者” (19), “道周素不學書”(20)。倪元璐則身體力行這一書法觀念,非常徹底地將書法作為“餘書”“鄙事”來看待的,既不著文論書,而且亦無作書傳世之想。其揮毫潑墨,只為抒發心緒或應酬送人,傳世作品幾乎皆為朋友之間往來的立幅和扇面,而極少橫卷、冊頁(信札、題畫之外)之類的精心力作,且不署年月。讀其詩文,滿篇皆為鏗鏘之言,“誰任千秋擔,公推五父樽。無將忠義死,不及吃河豚” (21), “文心提氣骨,諫舌報鬚眉”(22)。然而,從黃公之《與倪元璐論書法》和倪公之《致黃道周尺牘》來看,此二公在這一書法觀念上應是互相欣賞互相支持,心有靈犀心照不宣的,所以方有倪元璐“得佳賜心神並映感謝”、“正悶悶,得新詩如天風吹下步虛聲,使人仙逐。入新年不復憔悴,賴此寶氣”數語,方可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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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心”與“筆”、“人品”與“書品”。中華民族五千年文明,重人文尚教化,故歷來論文藝必先究人品,古人的書法批評亦多由人品論藝品。歷史上,因人廢書者不知凡幾,因人傳書者又不知凡幾。中華民族好惡取捨之傳統心理,遠從先秦而下,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亙古不滅。黃道周、倪元璐作為正統的儒家弟子,當然不能跳出此藩蘺。黃道周於《書 山示兒文壇後》中曰:“向在都下,偶爾談書,僕舉筆正心正之語應之。時囅然以為腐談,今見其作示兒詩,綜核舊事,便復爽然,有硯北共對之感”。短短几十字,可知黃公之於書法最根本最原則性的認識:人即是書,人品即書品。再聯繫到他所處的山河欲變風雨飄搖的特殊歷史時期,以及他於崇禎十三年遭遇“廷杖之厄”而北寺為囚,於“血肉爛時,自裹仁義”重刑之後苟延殘喘用小楷恭筆抄寫《定本孝經冊》共120部,每一部《孝經》三千餘字,可知是他於“筆正心正”書法理論的身體力行。黃道周正是充分運用了這種帶有濃厚政治和倫理熱情的“筆諫”,使其書法藝術創作具有鞭韃反對派和昏庸皇帝的政治作用。從倪元璐來講,自崇禎十年至十六年,於鄉間度過了“紛華日以遠”“惟無可豔羨”的六年賦閒生活,對於古代知識分子來講,居廟堂之上,則為君盡忠;處江湖之遠,則是縱情放意盡展藝術才華揮毫丹青之時,此時的倪元璐流連山水,著書立說,與志同道合的朋友,詩酒留連,翰墨交流,文字宴飲,被時人視為“德星聚”,這些人當中有黃道周、劉學周、王思任、塗仲吉、陳子龍等,皆為清遠高潔忠君愛國之士。恰在這個時期,倪公書藝進入了完全成熟的境界。所謂志同道合者,必包括書法在內也。再者,聯繫倪氏之書畫實踐,後人評其日“有忠義之氣,流露毫端,去人自遠” (23),由此可知,倪元璐亦是倡導並親身踐行“用筆在心,心正則筆正”書法理論者也。

其三,“傳統”與“己意”。黃道周與倪元璐均是有明一代能入古又能創新的代表性書家,非常擅於從傳統中尋找立足點,藉以出己之意,成就自家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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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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