棲霞市紀委監委關於澄清2起不實信訪舉報問題的通報

為加強幹部澄清保護工作,旗幟鮮明地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現對2起不實舉報典型問題澄清通報如下:

關於澄清對棲霞市廟後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主任、廟後管區區長韓麗梅上班期間辦私事、不給群眾王某辦證明問題的不實舉報

2019年10月,廟後鎮紀委收到舉報廟後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主任、廟後管區區長韓麗梅上班期間辦私事、不給群眾王某辦證明的問題。經查,2019年10月9日,王某到廟後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為兒子辦理貧困學生證明。因王某兒子不符合《山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有關規定,達不到貧困學生認定條件,工作人員經請示韓麗梅後,未出具貧困學生證明。當日,韓麗梅作為管區區長,正在廟後鎮祝家夼村組織徵地丈量工作。舉報問題不屬實,現予以澄清。

關於澄清對棲霞市翠屏街道南三里店村黨支部書記米建東利用職權貪汙村委大樓為私有財產問題的不實舉報

2019年10月,棲霞市紀委收到舉報米建東利用職權貪汙村委大樓為私有財產的問題。經查,翠屏街道南三里店村村委因無力償還原棲霞鎮基金會貸款,於2006年被起訴至棲霞市人民法院後敗訴,2007年村委大樓被整體查封,2014年法院委託山東陸元拍賣有限公司拍賣村委大樓,2015年由張某某(米建東妻子)依法競得。舉報問題不屬實,現予以澄清。

通報指出

以上2起不實舉報,或是不瞭解實際情況錯告,或是訴求未滿足而誣告,是信訪人對信訪權利的濫用,背離了信訪監督的初衷,增加了監督執紀的成本,挫傷了黨員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對不實舉報進行澄清,則體現了市委、市紀委實事求是、保護幹部的鮮明態度以及激勵幹部擔當作為、狠抓落實的堅定決心。

通報要求

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嚴格落實《關於激勵幹部擔當作為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堅決扛起主體責任,推動容錯糾錯和澄清保護機制落實落細落地。市紀委監委將進一步加大澄清保護工作力度,嚴肅查處誣告錯告行為,對受到不實舉報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及時澄清正名、消除影響,著力打造既讓幹部受監督又讓幹部受關愛的幹部之家,激勵廣大黨員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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