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喪偶後再找對象,不領結婚證最好,好就聚,不好就散。怎麼看?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老人喪偶後再找對象,不領結婚證最好,好就聚,不好就散。怎麼看?

結婚證雖然對於雙方能起到一個法律上的約束作用,但是隻要兩個人一廂情願的不要結婚證也罷。


一個退休老人在老婆去世後情緒低落,別人稍微說點什麼就忍不住的流眼淚。後來就索性在縣城租的房子住,每天在外面吃飯,可是時間久了,自然心裡失落。畢竟縣城沒有親人,周圍都是陌生人,兒女看到也是很心疼,就幫忙給介紹老伴。

他們同雙方的孩子坐在一起,他每月會給老伴600元,吃住一起,涉及到病了去世了他給錢,但是必須由老婆家的孩子處理後事。自己的事自己孩子處理,以後的生活中雙方的孩子不得干涉他們的生活,所有涉及到錢的事自己出。大家都同意後他們就正式在一起了,沒有領取結婚證。

他們在生活中互相照顧,老婆在村裡遭到別人冷眼時,他也是及時出頭,不讓老婆受委屈,生活上也是很大方,他們在一起很恩愛的生活了好多年。

為什麼不領取結婚證呢?他們年紀大了不想被束縛。領了證,會涉及到財產問題,同時老婆也是一輩子在家伺候家人,不想再受委屈。領取了證過不到一塊去,又得離婚很是麻煩。

既然孩子都支持,加上孩子也無法一直陪在身邊,他們就在一起既減少了孩子的擔心,彼此又能照顧對方。只要老人們過的開心快樂,何樂而不為呢?



矢車菊的時光


我來說說我的一個男同學,離婚多年,含辛茹苦獨自帶大姑娘,孩子成人結婚生子,他總算也鬆了口氣,沒幾年就該奔六啦開始想著給自己找個伴吧。沒多久眉分色舞告訴我們別人介紹了個老師,人長的也不錯,倆個人相處還好。也是要奔結婚,誰知道黃昏戀也要和年輕時那樣浪漫,什麼財禮啊,旅遊啊,婚房啦統統少不了,我這同學經濟條件不錯,本就有房子,但覺得老了還那麼麻煩的。我們也認為就是搭夥過日子唄,同居就得了,結啥婚嘛,合得來就過,合不來就散,能省去好多麻煩,畢竟都老了,沒那麼多羈絆了。不過反正最終就算吹了。以後又陸續找了幾個,他的原則是不結婚,在一起過日子,日常開銷都是他出,包括出國旅遊啊國內遊都是他出錢,有時也給女方買點禮品啦,生日禮物啦等吧。按理說也可以吧,但也有矛盾,剛開始還行,日子久了,女方老找各種理由要錢,我們同學就把握這個原則,生活開支,我出,大宗支出,沒正當理由不給,所以女方一不高興走人了。所以從我同學的經歷看,老了再找伴,真的沒結婚的必要,在一起同居搭伴生活不寂寞,有精力出去旅遊,男的經濟條件可以就別吝嗇鬼,真誠對待女方,就像我同學,在經濟上不太計較,但女方也要適可而止,不能讓男方無畏的付出,自己只會索取。真心換真心嘛。


非常時期很開心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老人喪偶後再找對象,不領結婚證最好,好就聚,不好就散。怎麼看?

我是認為不領證是最好的,原因如下:

1.本來雙方都是老人,沒有多少年的自由可以享受,不能再被條條框框所束縛。

2.老人家的心思不如年輕人一般單純,年輕人在一起是多少是為了愛,即使沒有愛也能培養,老人就不行了,老人要的是個伴,合得來就合,合不來就分,如果領了證就沒那麼方便了。

3.牽涉到財產,有的老人家大業大,喪偶後是為了找個能照顧自己的,如果領了證就會出現財產糾葛,會出現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4.因為是喪偶走到一起,肯定雙方都會有不同子女、親戚,如果遇到子女通情達理的一大家都能和和氣氣,遇到不講道理的,老人家也不會幸福,分開是必然的。

5.老人家的性格都是很犟的,不如年輕人隨和,幾十年養成的脾氣,不會一時半會為了一個老來伴改掉,肯定少不了爭吵,因為沒什麼感情加上爭吵多了,還不如一個人過。

6.如果兩個人合得來,感情也好,領不領證都無所謂,關鍵還是看老人家自己的意願,多尊重老人家的想法,再說老人幸不幸福,一個結婚證也是不能保證的。

7.領了證,萬一合不來不想過了,還要去辦離婚,老人家的面子掛不住呀。

如果覺得我說的不對的,可以留言哦!


壹點點兒


這問題我贊成結伴過日子,處好了一樣終老,如果你找個母老虎天天鬥氣沒退路,找個病殃子不是三高就綜合症天天吃藥報銷也不行,當民政局長不能幹,如果找個投情意合的過日互敬互愛,不圖金錢的就是吃苦受累心裡甜,滿床兒女不如半床夫妻,當然先不領證,過日子認可了有個伴最好。真正相互瞭解了後願領證的可領,不願領證伴到終老一樣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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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喪偶後再找對象,不領證最好,好就聚,不好就散。大多數都是不領證的,因為感覺領證沒有意義,但是分老人的年齡,人老了就需要一個‘伴’能說說話,生活上相互的照顧一下,擺脫孤獨。俗話說滿堂的兒女不如半路的夫妻嘛。

一般領證的要看情況了,比如南方六十多,身體還很好,女方沒有退休金的,這人家女方必須要領證的,這種情況大多數出在鄉鎮,縣級地區較多。因為這些地方大多女方沒有工作,也是為了以後的生活保障。一般沒有經濟利益和物質利益的存在,很少有領證的,男女雙方都一個想法,合適就在一起,不合適就分,如今的老年人也非常的物質了,也是生活所迫吧,就拿我們這地區說,找老伴,女方得要錢,一萬,兩萬,甚至更多的,然後工資得最少為女方每月存一兩千。這類情況,我感覺就失去了老伴的意義了,不領證,也是責任的逃避,比如,對方生病需要真正的照顧時,也就是分手的時候。得不到應有的老伴照顧,而是選擇逃避。。老伴老伴老來有伴,當今的社會失去的太多的就是人情味,價值觀。年輕的不尊重婚姻,年長的也不尊重婚姻。把緣分當作物質需求的槓桿了。

其實無論年齡,結婚的目的需要一份情感作為依靠,而不是把婚姻作為物質追求的平臺,人這輩子活的就是一個情字,沒有了‘情’這樣的婚姻毫無意義。不領證的都是各懷心腹事,其實就是逃避責任的一種方法。我是趙國峰zhaoguofeng歡迎大家評論留言。


趙國峰zhaoguofeng


並不認可這個觀點。即便是作為老年人而言,找對象也不是兒戲,豈能隨隨便便,說在一起就在一起,說散夥就散夥呢。

現實生活有很多老年人都會選擇不領結婚證非婚同居,他們選擇非婚同居無外乎以下幾個原因:第一,從老年人的角度看,是因為許多老年人怕將來一方去世後,在財產分割上產生糾紛,同時也擔心百年之後無人贍養。他們認為,如果對方先於自己去世,自己又因婚姻問題“得罪”了子女,可能會陷入無人照顧的困境。無奈之下,老年人只能委曲求全,選擇“非婚同居”生活這種折衷的再婚方式。第二,從子女方面講,子女對遺產問題比較擔心,但是多數子女認為,只要“肥水不流外人田”,一切事情都好說;此外也有子女覺得平白無故地加重了贍養的負擔,心裡別提有多彆扭。因此子女對老年人“非婚同居”的選擇也就給予了默許。第三,百年之後的安葬問題也是矛盾的焦點,在現實生活中引發過不少糾紛,因而安葬問題也成為老年人做出再婚選擇時,不得不考慮的因素。第四,簡化手續,減少麻煩。很多同居老人認為,晚年找伴的目的是兩個人在一起精神上有個依託、生活上有個照顧,可以少給兒女找麻煩。他們已缺乏婚姻的激情,不會像年輕人那樣講究排場。相對於社會中青年人和中年人而言,老年人是一個相對貧困的階層,經濟地位上處於邊緣地帶,為儘量避免辦婚宴、請客送禮、給雙方親友子女減少各種可能的麻煩,他們寧願避繁就簡,實行同居。老年人同居而不領證,相對來說簡化手續,比較自由,萬一雙方“沒感覺了”,分手起來會比較容易,還可以省去一部分費用。 

但即便如此,我也不認可這個觀點,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首先,從法律角度上來講,沒有領結婚證就在一起同居,這種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和認可的,一旦後續出現了糾紛,特別是經濟上的糾紛,就很難說清楚,也容易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就拿財產的繼承權來說,如果兩個老人同居在一起沒有領結婚證,後續如果牽扯到財產繼承的問題就會非常麻煩,畢竟還涉及雙方的子女和家庭,現實生活中這種因為財產繼承的問題而撕破臉皮,訴諸公堂的事情屢見不鮮。所以,為了以後在相關經濟利益上能夠名正言順,不造成不必要的糾葛和麻煩,作為老人,還是要領結婚證,即維護了雙方的權益,也避免後續的糾紛。

其次,由於沒有法律婚姻做保障,老年人這種同居關係很不穩定,雙方也沒有患難與共的感情基礎,這種不穩定不牢固的關係很容易被現實生活中很多因素擊破,由於沒有任何的保障,全憑雙方的個人喜好和意願,這種關係也變得隨意,極容易在感覺不合適的時候就選擇分開,這對老人來講也是一種傷害和打擊。同居老人在一起生活需要互相磨合和適應,而人到老年,性格多已定型難改,相互磨合與適應的難度比年輕人大得多,相互之間較難適應。因此,從現實的角度而言,非婚同居並不可靠。此外,有些老年人一方或彼此提防日後有變,隱匿自己的財產、收入,來自雙方的互不信任,也埋下了同居不協調的隱患。這些臨時家庭一旦瓦解,其所留下的各種矛盾也是很難調解的,類似的經濟糾紛常以老年女性的倒黴而告終,給她們帶來精神上的痛苦。

再次,老年人非婚同居,存在上當受騙的風險。由於老年人非婚同居沒有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屬於不合法的“婚姻”,自然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極容易被不法分子、動機惡劣者鑽空子,為個別居心叵測的人玩弄女性提供可趁之機,存在上當受騙的風險。一些老年同居者往往相識時間較短,許多老年人在對對方瞭解還不充分的情況下,仍然急於跟對方一起生活,輕信對方的謊言,以至於同居一段時間後才發現自己上當受騙的情況時有發生。

最後,對雙方家庭關係帶來影響。對於男方家庭:增加父親與子女之間的新矛盾。雖然對於父親選擇的這種非婚同居的方式,子女表示了認可,但是毫無疑問,這種方式對子女切身利益的客觀影響仍然存在。因為擔心財產會流失,有的子女對父親同居的對象持排斥和否定的態度,尤其是如果觸及到較大的經濟利益,比如房產時,往往會引發激烈衝突,嚴重的,甚至會導致父子關係破裂。對於女方家庭:子女接受的程度更低,所以,女性老人選擇非婚同居的方式可能會失去得更多,其子女可能以此為由拒絕贍養老人,對母親的生活不聞不問,拒絕提供生活上的照料、患病時的護理和經濟上的供給。並將老人原住房佔為己有,使老人的居住權利無法實現。 

所以基於以上幾個層面,我並不建議老年人不領結婚證就在一起同居。

雖然我不認可老年人非婚同居這種現象,但是我還是尊重他們的這種選擇,針對老年人非婚同居這種現象個人覺得應該明確兩點:第一,老年人再婚登記的最大障礙是子女的反對。因此,老年人同居涉及複雜的人情、社會因素,是緩和家庭矛盾的一種妥協。第二,老年人同居有別於年輕人的同居,也就是說,我們不能以“非婚同居”來妄加評議,傷害老人們的心。對老年人同居我們要充分理解,加強引導但要順其自然。

作為一種在“銀髮浪潮”中衍生、發展並被逐步接受的社會現象,對於老年人非婚同居,我們不能再以世俗的完全批判的眼光來給予道德的審判,法律的否定,不能簡單地判斷其是與非,或者應該與不應該,而應該站在同居老人雙方的立場上,從他們的生活處境和實際狀況去了解,去思考,用發展辨證的眼光來正確看待,用法律的手段給予他們必要的權益保護。


愛養貓的魚


不領證就是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也容易被人不尊重指指點點,任何事情都有約束有規矩,既然真心實意在一起生活,就名正言順領證結婚。


香飄飄105699631


俗話說“少來夫妻老來伴”,老人喪偶後最主要的是找個伴,而不是把結婚作為目的。

至於“結婚”還是“不結婚”,涉及到兩個家庭的問題,兩者相權,還是不領結婚證的好!

我外公就是老來喪偶,外婆是在我上高三是時候去世的,外婆去世後有三年後,家裡人開始給他張羅找個伴了,但是面臨最主要的一個問題就是樓主所問的問題,到底領不領結婚證?

如果領結婚證,那面臨的問題就多了,最主要到了那個年齡,兩邊都是一大家子人,一旦有個什麼糾紛就是兩個大家庭的糾紛。

我外公家裡有三個兒子兩個女兒,找的老伴也是老來喪偶,家裡也有三個兒子,糾結來糾結來糾結去,最後還是沒有結婚。

再者,如果領了結婚證,財產問題、養老送終問題、生病看病的問題,都得提前說清楚,而這一切又不是一兩句就能說清楚的。

比如說,兩個人領了結婚證,外公找的老伴比外公先走一步,後事在外公這邊辦理還是回她自己那邊?反過來,外公先走一步,老伴那邊的孩子是否也得盡送終的義務?

中國幾千年的傳統,養老送終終歸改不了,就這一個問題就夠兩個家庭糾結了。

但是,如果雙方沒有領結婚證,就在一起搭夥過日子,到最後這些問題都好解決了,都是私底下就可以商議的。


洞古鑑今


為什麼不領結婚證呢?人生就如同電影,誰也不知道會經歷什麼樣的過程,得到什麼樣的結果,任何年齡段結婚,我覺得都應該領結婚證,這是對自己的權益的保障,當然,這也是雙方愛的證明 ,是你追求幸福的保障。



劉福鴨


結伴過日子,年老孤獨,兒女們就是孝順也不能白天黑夜的陪伴著。這樣兩個孤獨老人結伴在一起,相互有個照顧。經濟上協商是AA制,或是富餘的一方為主。有事互相幫忙,或者一塊外出去旅遊,結伴生活,搭夥過日子。一鍋飯一人吃也是做,兩個人吃也是做,節約了開支。有兩人結伴外出旅遊,兒女們也放心。

如果再婚,家庭生活就衣食住行,柴米油鹽,和兒女們來往。生活中往往會發生矛盾,以前各人有各人的家庭,各人有各人的兒女。生活習慣,生活方式很難相同。各人往往都是為自已的兒女著想,容易產生意見。

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老年人的性格及生活習慣已經形成,不可能因為另一個人而去刻意改性格和生活習慣。領證前即便磨合過,總有一些習性會在領證後的柴米油鹽醬醋茶中暴露出來,這時候再離婚也是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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