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一宗提请抗诉民事案件获得改判

2019年9月18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周六香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丘育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请抗诉案,抗诉意见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有关证据和鉴定意见认定案涉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未发生在周六香与丘育宏婚姻存续期间,案涉借款并非夫妻共同债务,撤销原生效判决,改判周六香无需承担案涉借款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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