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教齡還是一級教師,崗位工資十級,合理嗎?


有教師問:30年教齡還是一級教師,崗位工資十級,合理嗎?

我說:合理!

為什麼這樣說呢?

30年教齡還是一級教師,崗位工資十級,合理嗎?

第一,教齡不是評職稱的唯一條件

教師職稱的評審標準是多方面的、綜合性的,其中教齡只是必要條件,而不是唯一條件。特別是高級職稱,除了必備的教齡資歷之外,更注重了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工作業績和教研教改成果。如果按教齡晉職稱,30年教齡就一定升高級,我想,除了辭職、跳槽或中途意外亡故的教師之外,從年齡上推算,絕大部分教師都能成為高級教師。可事實上可能嗎?

第二,高級教師有著較高的專業素質和技能

按道理講,30年教齡有機會晉升高級職稱,但為什麼沒有晉上呢?

要多從自身找找原因。

你學歷是哪個層次的?是高中、中師還是專科?是大本還是研究生畢業?專業對口嗎?我們提倡不唯學歷,但沒有學歷是萬萬不行的。我們常說教給學生一碗水,老師要有一桶水。沒有豐厚的專業知識,是教不出好學生的。

你的工作業績在哪裡?教主科還是副科,有沒有兼班主任,工作量達不達標?教學成績怎麼樣,學生、家長、學校領導是否滿意,老師們是否認可?我接觸的不少教師每當總結匯報時,都說自己教學成績“名列前茅”,沒有承認自己趴底的,這似乎成了一種慣例。而實際查查教學成績和學生狀況,卻是參差不齊,差別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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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教學中有多少創新改革?課堂教學效果、教學方法改進、後進生轉化做得怎樣?是不是沿用備課抄教案、上課滿堂灌、作業一大羅,題集來訓練?你搞了幾個教研課題,有什麼樣的論文著作?獲得了哪些能手和稱號?高級教師的評審是有教研教改成果一項的,有了這些一定會加分。我們提倡不唯論文,但也沒有排斥論文,反對的是抄襲剽竊論文!

高級教師有指導培養青年教師的職責,你做到了嗎?青年教師是否願意向你請教、主動與你交流教學體會?他們從你身上學到了哪些教學方法,有了哪些進步和提高?

再者,你與學校領導和教師們相處的是否融冾,與學生家長能否正常溝通交流?這些體現團隊精神、協調交際能力和個人素質威信的項目,將在職稱考核評議中佔有不可忽視的分量。

以上這些做不到或做得不夠好,別說評高級,一級教師職稱保持住就算不錯了。

第三,教師職稱有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教師職稱是對教師個人專業知識、教學能力水平和工作業績的綜合評價,是教師使用、交流、培養、選拔和資源開發的產品標籤,從某種意義上說,職稱就是教師身份和地位的象徵。

30年教齡還是一級教師,崗位工資十級,合理嗎?


教師職稱有以下幾個特點:

1、對教師進行科學客觀的評價,為學校和主管部門使用提供依據和擔保。

2、為教師的職業發展提供目標和努力方向。

3、通過對職稱的評聘和使用,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改善工資待遇,調動工作積極性。

4、體現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發揮教師作為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

5、促進教師隊伍專業結構的不斷改善。

6、推進教師的交流,減少人才浪費。

教師們對職稱的普遍印象:

一是職稱呈階梯形、金字塔狀,分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四個檔次,底大頂小,下多上少。其中,初級職稱包括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中級職稱為一級教師,加上高級教師、正高級教師共五個級別。

二是職稱一旦被崗位聘用,便與個人的工資待遇掛鉤,體現能者多勞、多勞多得。

教師職稱的各個檔次和級別劃分,是遵循了教育規律,根據學校教學崗位的實際需求科學設定的,有著較為嚴格的結構比例限制。特別是高級、正高級教師因設置崗位少,要求也就更為嚴苛。大多數教師到退休也不一定能評上高級教師,正高級就更難了。

有資料顯示,義務教育學校高級教師佔比在15~25%之間,因此多數教師與高級職稱無緣,其中並不乏30年以上教齡的。因此,30年教齡還是一級教師、評不上高級職稱的情況實屬正常,由此而產生抱怨情緒是不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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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一級教師職稱,崗位工資十級,大有人在

教師們最為關心的是職稱級別與工資待遇掛鉤,最有意見的是作為中級職稱的一級教師(人數最多),與高級教師(副高)的月工資收入相比,要低1000元以上。至於跟正高級教師比,差距就更大了,由於正高級職稱鳳毛麟角、不敢奢望,所以關注度不大。

教師職稱級別對應的崗位工資級別是:崗位工資分十三級,正高級教師對應一至四級,高級教師對應五至七級,一級教師對應八至十級,二級教師對應十一至十二級,三級教師對應十三級。

從這個對應劃分看,一級教師發十級崗位工資,雖處在最低檔,但並沒有出格。正常情況下,應當按照職稱年限和工作業績考核情況,由十級逐步提高到崗位工資的九級、八級。

但是,由於受地方財政狀況所限,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在許多地方並沒有落實到位,一直執行最低檔。據筆者瞭解,縣級以下基本是這樣,只有部分大中城市執行得好一些。

不僅如此,作為基本工資之一的薪級工資,也與教師的職稱密切關聯。特別是績效工資、職業年金、養老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等收入,都是以基本工資(崗位十薪級)為基數,按比例帶發的。這就更拉大了不同職稱之間的收入距離。

同時,這種收入差別不僅體現在教師在職時,而且還影響到退休後。這個落差能否妥善處理好,直接影響到低職稱教師的工作積極性。這是當前有關部門需要迫切考慮和研究的問題。

30年教齡還是一級教師,崗位工資十級,合理嗎?

有的教師建議乾脆取消職稱評審,直接按教齡資歷自然晉升職稱。

這種想法過於簡單草率,是不負責任的態度。

試想如果取消職稱評審,把教齡作為晉升職稱的唯一標準,人人都有機會獲得高級、正高級職稱,那麼職稱制度還有什麼存在的必要,職稱的激勵作用是不是蕩然無存了?

如果取消了教師職稱,幹不幹、幹多幹少、幹孬幹好一個樣,任馬由韁混教齡,那麼教師的職業目標和前途在哪裡,又如何面對我們的下一代?


綜上所述,教師職稱是呈階梯遞進的,評審有具體的標準和程序,特別是高級職稱,有崗位設定的比例限制,而不是按教齡自然晉升,不可能每個人都能晉升高級、正高級。不同的職稱級別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也是有依據的。這些都是職稱制度設計配套的機制,不以某個人的意志為轉移。

當然,職稱及其掛鉤的工資結構,還不夠晉善晉美,需要在實踐中不斷修訂完善。一級教師和高級教師之間工資差距過大的問題,特別是教師的崗位工資缺少正常的增長,這種現狀有望在今年的國家教育督導過程中得到落實。

30年教齡還是一級教師,崗位工資十級,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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