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誤事,跟異性閨蜜“發生關係”後,終究難逃這類情況

這世間從來不存在異性間的純友誼,多數都是一個拼命裝傻,一個只當啞巴,就像一位是備胎,一位是“舔狗”。

如今男女關係中,最常見的就是很多人只敢藉著“醉意”說出自己真心話,尤其是關係到兩個人是異性閨蜜的情況下,在酒桌上半醉半醒,意亂情迷的做出讓人“臆想飛飛”的事情。

喝酒誤事,跟異性閨蜜“發生關係”後,終究難逃這類情況

異性閨蜜是大家耳熟能詳的詞,身邊的人也都會覺得這種就是備胎行為,打著朋友的旗號,做了很多“不過界”的情侶事情。一旦“過界”了,就是兩種極端,不是尷尬的各奔東西,就是喜悅的談起戀愛。

異性閨蜜之間都會有這種感覺,兩個人感情濃烈的只差中間一層窗戶紙沒有捅破,但是誰也不敢輕易的把這層紙捅破,畢竟做戀人所承擔的風險要比做朋友承擔的風險多得多。

喝酒誤事,跟異性閨蜜“發生關係”後,終究難逃這類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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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個讀者給我寫了一個郵件,述說了自己跟異性閨蜜因為醉酒發生了關係,第二天兩個人都很尷尬,都說自己喝多了,喝斷片了。平常兩個人關係特別好,不說出來都不相信他們兩個只是朋友。

後續是兩個人都在假裝不記得這件事情,繼續“做朋友”,還時不時的想跟“朋友”繼續發生關係,保持著不遠不近的曖昧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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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邊的朋友對待他們的關係都選擇閉口不談,曾經一對不分“性別”的哥們,如今變成了私底下大家都裝作不知道的“曖昧對象”。

這到底是無意識的酒後亂性,還是有意的圖謀不軌呢?這大概只有當事人才能知道答案吧,有一點不變的硬性邏輯就是:男女之間從來不存在純友誼,男人不會對一個沒有一絲的姑娘好,女人也不會把時間浪費在一個不喜歡的男人身上。

喝酒誤事,跟異性閨蜜“發生關係”後,終究難逃這類情況

男女之間能夠達成和平共處,親愛有加的狀態下,一定是有一方對另一方無限好,眼裡冒著星星就差嘴巴上能表達愛意了。另一方無限接受他的好意,假裝不知道,又或者假模假樣的明著拒絕,暗著接受。

一旦發生關係,女人會比男人更加渴望此時的身份定位,以及男人的態度。男女關係這點事,大家心裡都會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尤其是喝醉的時候,想不想“發生關係”看她的態度和反應就知道了。

小編這裡要提醒下有類似經歷的人,跟異性閨蜜發生關係後,一定要挑明關係,最忌諱的就是明面上裝傻充愣,暗地裡還要肆無忌憚的索取。愛你的人不會讓你飽受委屈,不愛你的人才會讓你懂得愛情的卑微。

喝酒誤事,跟異性閨蜜“發生關係”後,終究難逃這類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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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異性閨蜜話題讓我想起了一部電影叫《前任攻略》,羅茜喜歡孟雲14年,最後選擇嫁給愛她的人,放棄了孟雲。

他們秉持著一個打死不說,等男人願意收心,一個裝傻到底,消耗並享受著一個女人對他無限的愛意和體貼,孟雲不自知的愛著羅茜,還是選擇了另一個姑娘走向了道路的另一邊。

喝酒誤事,跟異性閨蜜“發生關係”後,終究難逃這類情況

假設這一對異性閨蜜醉酒後發生了關係,我想後面的故事就不會有另一個姑娘的出場了。很多朋友之間的關係都是隻隔一層窗戶紙,發生關係之後的兩個人就算存在著“尷尬”,後續的故事總會有妥協的一方。

不論出於責任還是心意,都不會置之不理,不是一起牽手成功,正大光明的開始談戀愛,就是兩個人最後只能分道揚鑣,各走一方。但是故事不變的前提,這件事情的本質並不是“強買強賣”,有一方是自願的跟對方“發生關係”的。

喝酒誤事,跟異性閨蜜“發生關係”後,終究難逃這類情況

都說喝酒誤事,跟異性閨蜜“發生關係”後,終究難逃“尷尬”兩字,但是我卻認為,當事人只是那一瞬間會感受到尷尬,剩下的時間不是“慶幸”就會是“喜悅”。

慶幸還好是你,喜悅原來是你,既然一開始的人物設定就是“舔狗”和“備胎”,不打算公佈於眾,那麼這場“醉酒誤事”就是唯一能讓我敞開心扉向你表達心意的機會。

以這場醉酒的方式向你說明自己的心事,即使可能尷尬到最後我們兩個人做不成朋友,回不到原來的親密關係,不妨就著這個臺階鼓起勇氣衝一衝。

喝酒誤事,跟異性閨蜜“發生關係”後,終究難逃這類情況

事情發生之後要學著去面對,而不是因為感到“尷尬”就裝傻充愣,留下不明不白的關係,只會傷害了別人,噁心了自己。

這世間從來不存在異性間的純友誼,多數都是一個拼命裝傻,一個只當啞巴,哪怕醉酒後發生了關係,也只是徒留“尷尬”,在谷底掙扎唯一一絲牽手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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