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拜城縣溫巴什鄉12村警務室民警電話報警稱:該村群眾在務農時發現一隻"黃羊"落水受傷。接報後拜城縣森林派出所組織警力前往拜城縣溫巴什鄉12村,經民警現場辨認,受傷的野生動物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鵝喉羚,四肢輕微受傷。森林派出所民警對鵝喉羚落水受傷的地點進行了現場勘驗,未發現有人為獵捕致使鵝喉羚受傷情況,未發現異常。隨後出警民警將受傷鵝喉羚送往拜城縣林草局野生動物救助站,並與林草局護林員一道對受傷鵝喉羚的傷口進行消毒、包紮、固定後,於當日下午將受傷鵝喉羚送往棲息地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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