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的李逵,怎么看就是一个毫无道德底线的人渣,为什么还要称为好汉?

73神牛


李逵是《水浒传》中性格最鲜明的喜剧人物,他勇猛、鲁莽、憨厚、滑稽、残酷无不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好汉”这个词,在《水浒传》中,所表达的并不是我们所认知的道德观。所谓的梁山好汉,本质上就是一群啸聚山林的土匪,他们这群人,看似“替天行道”,实际上追求的还不是自己的个人利益。如果要用世俗的道德价值观,却评判梁山众,那么不好意思,他们大部分都是没底线的暴徒。

所以笔者认为,《水浒传》用“好汉”来表述梁山众,其实是十分有内涵的,既有肯定他们反抗官军压迫的一面,也有反讽那些占据山林,打家劫舍,作乱一方自诩“英雄好汉”土匪的一面。

那么李逵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李逵是一个集流寇与土匪于一身的人。

这从其大闹梁山一事上就能看得出来。当他听说宋江强抢刘太公女儿时,“睁圆怪眼,拔出大斧,先砍倒了杏黄旗,把‘替天行道’四个字车做粉碎”,接着又“拿了双斧,抢上堂来,径奔宋江”,还痛骂宋江道:“我闲常把你做好汉,你原来却是畜生!你做得这等好事!......你不要赖,早早把女儿送还老刘,倒有个商量,你若不把女儿还他时,我早做,早杀了你,晚做,晚杀了你。”

这里的李逵,表现出了为百姓的利益可以和梁上所有好汉作对的英雄本色,作者也写诗赞颂:“梁山泊里无奸佞,忠义堂前又烝臣。留得李逵双斧在,事间直气尚能伸。”

但如果就以此认为李逵真把百姓的利益看得比梁山利益还重,那就错了,因为在此后发生同样性质的事情时,并没有见李逵再次挺身而出。

小说地六十八回,梁山好汉攻打东平府,太守程万里和兵马都监共同守城,程太守又个女儿,十分漂亮,董平看上,多次使人去求亲,程太守坚决不允;战争爆发前夕,董平顺势再次提亲,程太守又推托,董平不高兴,此后于宋江交战时被擒投降。梁山好汉擒了董平之后,助他攻进城门,杀了程太守一家人口,夺了人家女儿。

如果把此回董平的所作所为与上回假宋江相比,董平事件无疑要恶劣得多。但李逵并没有表现人和不满,就算当时他不在,事后也没见他发作,这一点和李逵听说宋江强抢刘太公女儿时的反映形成鲜明的对比。

只要分析两事发生的地点,我们就可以明白李逵的表现为什么截然不同。

假宋江强抢民女之事,发生在梁山泊北,距离山寨七八十里的地方,属于梁山泊的实力范围,而董平强抢程太守女儿,又杀他全家的事情发生在东平府,并不是梁山的势力范围,甚至可以认为是属于梁山好汉敌对势力范围。

因为两件事情发生的地点不同,所以李逵的身份也就不同,前者他是个土匪,后者是个流寇。不同类型的身份与民众的关系不同。流寇不怕杀光抢光,反正是一锤子买卖,土匪就好一些,通常不吃窝边草。

李逵虽然粗鲁,但他不非常明白自己的身份,自己就是一个出卖生命以换取物质利益的亡命之徒,所以在一定范围之内,他必须表现得非常正义,因为他要获得别人的支持,但离开了这一范围,他可以不讲人和游戏规则,换言之,他很明白盗亦有道这一道理。而所有这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他所在的小集体利益,李逵深知只有在整个小集体中,自己的利益才能最大化,所以他要千方百计保住这个小集体。

至于这个小集体的所作所为是否真的正义,李逵毫不关心,只要这个小集体能够给自己足够的好处。这一点从李逵对宋江的态度上即可见端倪。宋江给李逵十两银子,李逵就死心塌地地跟着宋江,不是宋江仗义疏财,而是亡命之徒所普遍存在的强者为尊思想。当他认为力量足够强大时,就要高喊“杀去东京,夺了鸟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