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許多私人公司的營業執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寫的是老闆老婆而不是老闆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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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理解請大家指教

看了大部分人的說明,大家只是說分散風險和避免法律規定,但是實際操作中,小事情法人承擔風險,大事情的時候卻是實際控制人來承擔風險,很多發生的案件中,一般都會提到法人和實際控制人,馬雲作為公司股東控股很小,也不是法人,但是他是公司實際控制人,如果阿里出現大問題,相關部門肯定會喊法人和馬雲一起去喝茶,所以在目前制度下,不要想著法人可以擔責,老闆卻可以逃避責任。這個是誤區。你也不用和我懟,說讓法人也能主管,沒錯,完全可以,但是幾個請的法人敢這麼操作?如果一開始就想違法讓老婆上法人來逃避責任,一家人全部進去更尷尬。

實際生活中讓老婆承擔法人,多出現在私人公司,我分析幾點:一是上面的誤區,這樣的想法不要有,誠實經營很重要。如果怕公司出現問題時候有接班人,可以做提前授權和職位掛名,但要做好前期風險剝離。二是互相信賴,老闆做事讓賢內助放心,有的事情也只能讓相信的人來做,畢竟功勞算一起的,離婚也得平分。三是法律上規避,有的人之前吊銷過法人還在年限內,或者有的人不能擔當法人,只能讓老婆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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