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對傳統的學校教育持批判態度,認為學校即社會,學校即生活


杜威對傳統的學校教育持批判態度,認為學校即社會,學校即生活

杜威的教育思想

美國教育家杜威(1859-1952)是實用主義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

(一)論教育本質

從實用主義經驗論和機能心理學出發,杜威批判了傳統的學校教育,並就教育本質提出了他的基本觀點,"教育即生活"和 "學校即社會"。

1、"教育即生活"

杜威認為,教育就是兒童現在生活的過程,而不是將來生活的預備。他說:"生活就是發展,而不斷髮展,不斷生長,就是生活。"因此,最好的教育就是"從生活中學習"、從經驗中學習"。教育就是要給兒童提供保證生長或充分生活的條件。

由於生活就是生長,兒童的發展就是原始的本能生長的過程,因此,杜威又強調說:"生長是生活的特徵,所以教育就是生長。"在他看來,

教育不是把外面的東西強迫兒童去吸收,而是要使人類與生俱來的能力得以生長。

由此,杜威認為,教育過程在它的自身以外無目的,教育的目的就在教育的過程之中。其實,他反對的是把從外面強加的目的作為兒童生長的正式目標。

杜威對傳統的學校教育持批判態度,認為學校即社會,學校即生活


2、"學校即社會"

杜威認為,既然教育是一種社會生活過程,那麼學校就是社會生活的一種形式。他強調說,學校應該"成為一個小型的社會,一個雛形的社會。"在學校裡,應該把現實的社會生活簡化到一個雛形的狀態,應該呈現兒重現在的社會生活。就"學校即社會"的具體要求來說,杜威提出,一是學校本身必須是一種社會生活,具有社會生活的全部含義;二是校內學習應該與校外學習連接起來,兩者之間應有自由的相互影響 。

但是,"學校即社會"並不意味著社會生活在學校裡的簡單重現。杜威又認為,學校作為一種特殊的環境,應該具有3個比較重要的功能,那就是:"簡單和整理所要發展的傾向的各種因素;把現存的社會風俗純化和理想化;創造一個比青少年任其自然時可能接觸的更廣闊、更美好的平衡的環境。"

杜威對傳統的學校教育持批判態度,認為學校即社會,學校即生活


(二)教學論

在杜威的實用主義教育思想體系中,教學論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

1、"從做中學"

在批判傳統學校教育的基礎上,杜威提出了"從做中學" 這個基本原則。由於人們最初的知識和最牢固地保持的知識, 是關於怎樣做 (howtodo)的知識。因此,教學過程應該 就是"做"的過程。在他看來,如果兒童沒有"做"的機會,那 必然會阻礙兒童的自然發展。兒童生來就有一種要做事和要工作 的願望,對活動具有強烈的興趣,對此要給予特別的重視。

杜威認為,"從做中學"也就是"從活動中學"、"從經驗中學入它使得學校裡知識的獲得與生活過程中的活動聯繫了起來。由於兒童能從那些真正有教育意義和有興趣的活動中進行學習,那就有助於兒童的生長和發展。在杜威看來,這也許標誌著對於兒童一生有益的一個轉折點。

但是,兒童所"做"的或參加的工作活動並不同於職業 教育。杜威指出,貫徹"從做中學"的原則,會使學校所施加於它的成員的影響更加生動、更加持久並含有更多的文化意義。

杜威對傳統的學校教育持批判態度,認為學校即社會,學校即生活


2、思維與教學

杜威認為,好的教學必須能喚起兒童的思維。所謂思維,就是明智的學習方法,或者說,教學過程中明智的經驗方法。在他看來,如果沒有思維,那就不可能產生有意義的經驗。因此,學校必須要提供可以引起思維的經驗的情境。

作為一個思維過程,具體分成五個步驟,通稱"思維五步",一是疑難的情境;二是確定疑難的所在;三是提出解決疑難的各種假設;四是對這些假設進行推斷;五是驗證或修改假設。杜威指出,這五個步驟的順序並不是固定的。

由"思維五步"出發,杜威認為,教學過程也相應地分成五個步驟,一是教師給兒童提供一個與現在的社會生活經驗相聯繫的情境;二是使兒童有準備去應付在情境中產生的問題;三是便兒童產生對解決問題的思考和假設;四是兒童自己對解決問題的假設加以整理和排列;五是兒童通過應用來檢驗這些假設防。這種教學過程在教育史上一般被稱之為"教學五步"。在杜威看來,在這種教學過程中,兒童可以學到創造知識以應付需求的方法。但是,他也承認,這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杜威對傳統的學校教育持批判態度,認為學校即社會,學校即生活


(三)論兒童與教師

儘管杜威並不是"兒童中心"思想的首創者,但是,他是贊同"兒童中心"思想的。其最典型的一段話是:"現在,我們教育中將引起的政變是重心的轉移。這是一種變革,這是一種革命,這是和哥白尼把天文學的中心從地球轉到太陽一樣的那種革命。這裡,兒童是中心,教育的措施便圍繞他們而組織起來。"

從批判傳統學校教育的做法出發,杜威認為,學校生活組織應該以兒童為中心,使得一切主要是為兒童的而不是為教師的。因為以兒童為中心是與兒童的本能和需要協調一致的,所以,在學校生活中,兒童是起點,是中心,而且是目的。杜威強調說,"我們必須站在兒童的立場上,並且以兒童為自己的出發點 。"

在強調"兒童中心"思想的同時,杜威並不同意教師採取"放手"的政策。他認為,教師如果採取對兒童予以放任的態度,實際上就是放棄他們的指導責任。在杜威看來,要麼從外面強加於兒童,要麼讓兒童完全放任自流,兩者都是根本錯誤的。

由於教育過程是兒童與教師共同參與的過程,是他們雙方真正合作的過程,因此,在教育過程中兒童與教師之間的接觸更親密,從而使得兒童更多地受到教師的指導。杜威說,"教師作為集體的成員,具有更成熟的、更豐富的經驗以及更清楚地看到任何所提示的設計中繼續發展的種種可能,不僅是有權而且有責任提出活動的方針。"在他看來,教師不僅應該給兒童提供生長的適當機會和條件,而且應該觀察兒童的生長並給以真正的引導 。

杜威還特別強調了教師的社會職能。那就是:"教師不是簡單地從事於訓練一個人,而且從事於適當的社會生活的形成。"因此,每個教師都應該認識到他所從事的職業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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