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交警大隊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

3月20日下午14時許,潞城交警大隊史回中隊民警、輔警在轄區207國道電廠十字路段,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


潞城交警大隊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


14時30分左右,一輛白色小型轎車晉D*****由南向北駛入民警執勤點,在檢查駕駛員相關證件過程中,執勤民警發現駕駛員段某滿面通紅、言語躲閃,疑似飲酒後的徵狀,隨即對段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36.1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然而,段某拒不承認飲酒駕車的違法事實,經過執勤民警耐心的說服教育,告知其“酒駕”違法引起交通事故的可怕後果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不是一句“不承認”就能矇混過關。段某對自身違法行為心知肚明,面對不爭的事實,深知無法“抵賴”。最終,段某對其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執勤民警對其依法作出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的嚴厲處罰。


潞城交警大隊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


20分鐘後,一輛白色小型轎車晉DK****進入民警執勤點,檢查該車過程中,民警發現駕駛員吳某言語吞吐、行為可疑,有明顯飲酒後的徵狀,經對其酒精呼氣測試,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69.2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經過對吳某批評教育後,執勤民警依法對其作出嚴厲處罰。


潞城交警大隊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


當天下午,共查處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2起,令人可惜又可氣的是,二人均持有B2駕駛證,都是大貨車司機,因一時貪杯,不僅被罰款、記分,還將受到降級、失業的嚴重後果,真是得不償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