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裡的企業工人可以轉制嗎?

暴走46195062


碰到機構改革,一個個好像都不正常了,事業編老是念叨能不能參公或轉公務員,自收自支的寄望轉全額或差額,現在連企業的也開始問能不能進體制內了,這是咋回事?

只能說,大家對改革寄予了太多希望。可有句話怎麼說開著,希望太大,往往失望越大。

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無論怎麼改,涉及到人員分流安置問題,總的原則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在編制總盤控制的前提下,人員轉隸原則上保留身份不變,除非有富餘編制可以用來置換。

1、行政類事業單位。在去年黨政機構改革後已經全部完成清理。部分併入行政機關,人員隨職能劃轉整體轉隸機關,行政編制有富餘,置換為行政編制,反之則保留參公現狀。部分剝離行政職能改公益,人員除部分劃轉機關外,其他全部隨單位改公益,保留參公身份和待遇過渡,待下一步分流安置。執法類事業機構目前沒有統一的改革政策,人員基本保持現狀不變,待未來明確。

2、公益類事業單位。公益一類除部分因為職能相近或進行整合外,其餘多數保持現狀,機構、人員性質不發生改變。公益二類分三個改革方向:效益差的,主體職責是公益服務的,剝離收費和經營職責改公益一類;效益一般,但能維持單位正常運轉的,保持現狀;效益比較好,主體職責是收費和經營的,剝離公益職責改企。人員按照“編隨事走、人隨便走”分流安置,原則上不改變身份和編制。

3、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按照要求全部轉企,除少部分人隨職能劃轉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安置外,其餘人員全部隨單位改企,人員剝離編制脫離體制,實行市場化管理。

在事業單位所有改革中,人員轉隸的基本要求是允許順向流動,比如從參公轉普通事業,從普通事業改國企,原則上不允許逆向流動,比如事業轉參公,差額轉全額,自收自支轉差額或全額。至於企業人員,更加不可能再轉事業編或公務員。機關事業單位逢進必考,這是底線。不可能因為機構改革而突破。


80後小公


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精簡是主題。機構精簡,人員編制精簡,以此來達到優化服務、提質增效的目的,一些正式職工都會因其承擔的生產經營職能,轉變為合同人員身份。原來的編外人員、臨時工、合同工,想要藉機構改革的東風,轉變身份,成為體制內人員,只能說是想多了。

1、機構改革,生產經營職能改企,部分人員隨企改制,重新就業。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承擔生產經營職能的事業單位改製為企業,部分管理人員和正式職工,會由組織人事部門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其他人員都會隨企改制,重新就業,或者自主擇業。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也會剝離生產經營職能,和其他職能相近的單位進行整合,部分承擔生產經營職能的人員也會隨企改制。

2、編制改革,自收自支、自定、自籌類編制撤銷。隨著機構改革,編制管理也將正規化,原地方使用的自收自支類備案制編制,和自定、自籌類編制,都將收回撤銷,今後地方政府不允許擅自設立並使用自定事業編制。使用這些編制的正式職工,會被分流,而合同人員也將面臨重新就業的問題。

按照遼寧省於2018年7月底完成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縣區級事業單位機構數減少90%以上,省直、市直事業單位機構數減少50%以上。事業編制和人員減少20%—30%,受影響最大的便是編外人員。正式職工部分可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由原來的差額或者自收自支編制調整使用全額事業編制;部分按照“一刀切”原則,到新改制的企業就業,成為合同制管理人員;部分距離退休不足5年的,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門保障。編外人員要麼隨企改制,要麼自主擇業,確實有需要的,統一由人事部門僱傭,或者指定勞務派遣公司統一派遣各機關事業單位使用,由地方財政統一供給。


職言管語


想多了,等級森嚴。


呵呵也是種態度


事在人為!可以轉換開關,把半自動改為全自動!工人回家享福。


哀愁的年代


事業單位改革應該沒企業什麼事吧!


石-磊


喊了那麼久啦,也沒點動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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