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在飯店吃飯的時候見有人牽狗進來,以飯店不衛生的理由拒絕買單,您認為合理嗎?

JL網事如煙


現實中這個事情還真的不少,遇到過。第一次免單了。老闆沒說二話!別的後續也不知道。第二次,狗爹牽著狗來了,我提醒老闆了,直接趕走了!


弓目


狗進餐廳是很倒胃口的,為了餐廳的業務,餐廳保安允許狗進餐館大廳是失職的,一方面進餐的顧客對狗有不同看法,很容易引起顧客反感和投訴,另一方面餐廳裡小孩老人眾多,狗如果攆著他們咬上一口,營業額還不夠賠償的,所以有的食客為表示不滿拒絕買單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無可厚非。國家有明文規定,公眾人流聚集場所,影院酒樓商場公交鐵路列車,長途汽車,學校禁止寵物狗大型狗進入,社會上形成共識,養狗的愛狗人士也自覺遵守著這項規定,很少有人將狗帶進這些場所。



楊建曦


HRB經常能看帶寵物進商店,入餐館的!既不文明又不衛生,客人抗議說客人多事!

養寵物是文明人做的,不帶寵物進公共場所最起碼的素質!

有的人小富就顯擺,帶個寵物很驕傲,以為自己高人一等,

養寵物自己寵,不要影響環境衛生,不要影響別人的健康,真應該有修養,有素質,才是一個讓人尊重的文明,一個連父母的生活不管不問,缺少生活照顧,缺乏愛心,而對動物無私奉獻愛心!讓人看不起,裝文明人其實是偽君孑,假善人!

看看HRB的小巷,狗糞隨處可見!嚴重影響文化名城的稱號!

能養寵物就要當好鏟糞客!把寵物巴巴收起來,送到垃圾箱,才是文明人!


用戶95597072438


這種做法非常正確,如果飯店接受並道歉了!這個人就不要再追究飯店的其他錯誤了.如果誰要是覺得飯店還要收費,特別是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有異議的話!那就請愛狗人士想一下,愛狗人士們正在吃飯,有在你們的桌子上忍不住拉了一坨屎,但是沒有拉到你們的碗裡!你們這些愛狗人能忍受嗎?據說你們都是很有愛心的!你們應該趕忙拿出你們擦嘴的紙巾,把你們桌子上的那坨屎擦乾淨!然後你們繼續吃飯!你們還要很開心又!因為你們都是有愛心的愛狗人士呦!


孤燈下565


在飯店吃飯見有人牽狗進來,以飯店不衛生的理由拒絕買單,任何理由都不是拒絕買單的理由。

說實話我個人是非常反感,吃飯的地方有寵物狗來回走動,有的沒有繩子拴著到處亂跑,非常討人厭。

我映象最深的一次是,和朋友去火鍋店吃飯,旁邊的桌子有個客人帶著狗。

沒有拴繩子,所以到處亂竄,小孩子看了就喜歡,被狗吸引。

小孩子好奇,看著挺開心,那隻狗看起來也非常乖巧,小孩子去摸也不會亂叫,屬於不咬人的那種狗。

可是這狗一抖身子我就看見有毛髮在空中飛舞,只要一想到這可能掉入我們吃的火鍋裡,立馬就結賬不吃了 。

寵物狗確實挺乾淨,狗主人也會細心照顧,可終究跟人不一樣。

飯店吃飯的時候,有狗進入飯店,客人拒絕買單能夠理解,但卻也不是理由。

人是講道理的,可以先和老闆溝通,讓老闆把帶狗的客人請走。

如果對方不走,或者有其他意見,一切都是可以商量的。

但要是抓住這個把柄就不買單,這純粹就是故意不想給錢,吃霸王餐。

這種事情不管在什麼地方都說不通,不給錢,不買單本身就站不住腳,這種做法不予支持,另外帶狗狗進入吃飯飲食的地方更是不推崇,還有那些讓狗跟自己同桌吃飯的,我也表示反感。


遇我得福


這位旅客吃了飯不付款是因為有人牽了狗進到了飯店。說飯店不衛生步步不不應該付款這個太合理了在河裡不過了認為這個叫飯店。是人旅客吃飯的地方。不是餵狗的地方。牽狗這個人你是不是搞錯了。這叫犯賤不是你家。飯店應該找這位牽狗的人給付了飯費。你牽個狗什麼地方都去。這種現象是絕對不允許的。如果有後果責任你欠狗的人要負法律責任。


森林之最699


有人喜歡養狗,也有人不喜歡狗,公共場合要顧及大家情緒,尤其是吃飯的地方,把狗兒當寵物的,可能可以接受和狗狗一室共餐,而不喜歡狗狗的,可能很忌諱,甚至是覺得極不衛生,影響吃飯情緒。所以很多飯店,是不允許狗和顧客一處用餐的。如果你正好吃著,來了牽狗的沒被店家阻擋,你完全可以抗議,要求飯店不允許狗入內,直至提出若進來,飯菜不予結賬,來個鮮明後不爭。

至於等你吃完了,再提出因飯店讓牽狗的顧客進,不衛生為理由,拒絕結賬,那就容易讓人多想了……不買單和是不是狗狗影響了衛生,沒有因果關係。對不對?


奧特奧特奧特


答:象這樣的客人,是一種賴賬行為,找不到理由,正好有人牽著狗進入飯店,機會來了,不想付款賴賬,找到這樣的理由也不正當,比如說,菜和湯裡面有雜物,蟲,:髮絲,砂牙,等等,發現這樣的情況,當時找大堂經理和服務員,老闆,過目後巨交費用是對的,要麼打電話給衛生部門處理。當你付款就得付款,如沒吃一口沒動筷子,不付款也說得過去。你把美味佳餚吃進肚子裡不付款,你走遍天下也講不到理,不但要付款,而分文都不能少。


我的家鄉在舒茶


犬隻管理條例明文規定,遛狗不能去公共場所。飯店有狗,拒絕買單,我認為合理。不僅如此。日後發現患得與狗有關的病,還得找飯店和養狗人負責。


無上令劍


雖然我並不是愛狗人士,但平心而論這個理由確實牽強,不足以成為拒絕買單的抗辯理由。因此,顧客提出這種要求,明顯是想吃霸王餐。

如題所述,一名顧客去飯店吃飯,點了一些美味佳餚。當菜餚上齊後該顧客便大快朵頤,但吃著吃著突然看見另外一名顧客牽著一條狗走了進來。這名顧客也不知道是厭惡狗類,還是在矯揉造作,於是感到一陣噁心。當這名顧客吃完飯菜後卻拒絕買單,理由是有狗進入飯店,汙染了飯店裡的用餐環境,因此餐館並沒有盡到“保持衛生”的合同義務,顧客可以以此作為抗辯理由拒絕買單。

那麼,這名顧客的抗辯理由能夠成立嗎?答案是否定的。從法律上來說,顧客到飯店吃飯,在事實上雙方之間成立了“餐飲服務合同”。根據該餐飲服務合同,餐館負有向顧客提供符合食用安全標準的菜餚和用餐環境,而顧客則負有支付價款的合同義務。因此,按道理來說,該顧客是應當向餐館支付用餐費用的。

當然,顧客也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支付用餐費用。如果餐館提供的菜品達不到安全食用的標準,或者不能為顧客提供安心用餐的安全條件,甚至或者是餐館實際提供的菜餚與菜單顯示或者對外宣傳的菜品相差甚遠,那麼顧客就能以餐館違約為由拒絕支付菜品。在法律上,這種行為叫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但是,僅僅是一條狗進入餐館,並不足以讓餐館提供的菜餚被汙染至不符合食用標準的程度。除非是該條狗確實汙染了菜餚,比如突然跳上桌子大舔特舔。又或者是該餐館是高檔餐館,明確約定了不會放任動物進入。除此以外,顧客不能以此為由拒絕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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