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饭店吃饭的时候见有人牵狗进来,以饭店不卫生的理由拒绝买单,您认为合理吗?

JL网事如烟


现实中这个事情还真的不少,遇到过。第一次免单了。老板没说二话!别的后续也不知道。第二次,狗爹牵着狗来了,我提醒老板了,直接赶走了!


弓目


狗进餐厅是很倒胃口的,为了餐厅的业务,餐厅保安允许狗进餐馆大厅是失职的,一方面进餐的顾客对狗有不同看法,很容易引起顾客反感和投诉,另一方面餐厅里小孩老人众多,狗如果撵着他们咬上一口,营业额还不够赔偿的,所以有的食客为表示不满拒绝买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无可厚非。国家有明文规定,公众人流聚集场所,影院酒楼商场公交铁路列车,长途汽车,学校禁止宠物狗大型狗进入,社会上形成共识,养狗的爱狗人士也自觉遵守着这项规定,很少有人将狗带进这些场所。



杨建曦


HRB经常能看带宠物进商店,入餐馆的!既不文明又不卫生,客人抗议说客人多事!

养宠物是文明人做的,不带宠物进公共场所最起码的素质!

有的人小富就显摆,带个宠物很骄傲,以为自己高人一等,

养宠物自己宠,不要影响环境卫生,不要影响别人的健康,真应该有修养,有素质,才是一个让人尊重的文明,一个连父母的生活不管不问,缺少生活照顾,缺乏爱心,而对动物无私奉献爱心!让人看不起,装文明人其实是伪君孑,假善人!

看看HRB的小巷,狗粪随处可见!严重影响文化名城的称号!

能养宠物就要当好铲粪客!把宠物巴巴收起来,送到垃圾箱,才是文明人!


用户95597072438


这种做法非常正确,如果饭店接受并道歉了!这个人就不要再追究饭店的其他错误了.如果谁要是觉得饭店还要收费,特别是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有异议的话!那就请爱狗人士想一下,爱狗人士们正在吃饭,有在你们的桌子上忍不住拉了一坨屎,但是没有拉到你们的碗里!你们这些爱狗人能忍受吗?据说你们都是很有爱心的!你们应该赶忙拿出你们擦嘴的纸巾,把你们桌子上的那坨屎擦干净!然后你们继续吃饭!你们还要很开心又!因为你们都是有爱心的爱狗人士呦!


孤灯下565


在饭店吃饭见有人牵狗进来,以饭店不卫生的理由拒绝买单,任何理由都不是拒绝买单的理由。

说实话我个人是非常反感,吃饭的地方有宠物狗来回走动,有的没有绳子拴着到处乱跑,非常讨人厌。

我映象最深的一次是,和朋友去火锅店吃饭,旁边的桌子有个客人带着狗。

没有拴绳子,所以到处乱窜,小孩子看了就喜欢,被狗吸引。

小孩子好奇,看着挺开心,那只狗看起来也非常乖巧,小孩子去摸也不会乱叫,属于不咬人的那种狗。

可是这狗一抖身子我就看见有毛发在空中飞舞,只要一想到这可能掉入我们吃的火锅里,立马就结账不吃了 。

宠物狗确实挺干净,狗主人也会细心照顾,可终究跟人不一样。

饭店吃饭的时候,有狗进入饭店,客人拒绝买单能够理解,但却也不是理由。

人是讲道理的,可以先和老板沟通,让老板把带狗的客人请走。

如果对方不走,或者有其他意见,一切都是可以商量的。

但要是抓住这个把柄就不买单,这纯粹就是故意不想给钱,吃霸王餐。

这种事情不管在什么地方都说不通,不给钱,不买单本身就站不住脚,这种做法不予支持,另外带狗狗进入吃饭饮食的地方更是不推崇,还有那些让狗跟自己同桌吃饭的,我也表示反感。


遇我得福


这位旅客吃了饭不付款是因为有人牵了狗进到了饭店。说饭店不卫生步步不不应该付款这个太合理了在河里不过了认为这个叫饭店。是人旅客吃饭的地方。不是喂狗的地方。牵狗这个人你是不是搞错了。这叫犯贱不是你家。饭店应该找这位牵狗的人给付了饭费。你牵个狗什么地方都去。这种现象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有后果责任你欠狗的人要负法律责任。


森林之最699


有人喜欢养狗,也有人不喜欢狗,公共场合要顾及大家情绪,尤其是吃饭的地方,把狗儿当宠物的,可能可以接受和狗狗一室共餐,而不喜欢狗狗的,可能很忌讳,甚至是觉得极不卫生,影响吃饭情绪。所以很多饭店,是不允许狗和顾客一处用餐的。如果你正好吃着,来了牵狗的没被店家阻挡,你完全可以抗议,要求饭店不允许狗入内,直至提出若进来,饭菜不予结账,来个鲜明后不争。

至于等你吃完了,再提出因饭店让牵狗的顾客进,不卫生为理由,拒绝结账,那就容易让人多想了……不买单和是不是狗狗影响了卫生,没有因果关系。对不对?


奥特奥特奥特


答:象这样的客人,是一种赖账行为,找不到理由,正好有人牵着狗进入饭店,机会来了,不想付款赖账,找到这样的理由也不正当,比如说,菜和汤里面有杂物,虫,:发丝,砂牙,等等,发现这样的情况,当时找大堂经理和服务员,老板,过目后巨交费用是对的,要么打电话给卫生部门处理。当你付款就得付款,如没吃一口没动筷子,不付款也说得过去。你把美味佳肴吃进肚子里不付款,你走遍天下也讲不到理,不但要付款,而分文都不能少。


我的家乡在舒茶


犬只管理条例明文规定,遛狗不能去公共场所。饭店有狗,拒绝买单,我认为合理。不仅如此。日后发现患得与狗有关的病,还得找饭店和养狗人负责。


无上令剑


虽然我并不是爱狗人士,但平心而论这个理由确实牵强,不足以成为拒绝买单的抗辩理由。因此,顾客提出这种要求,明显是想吃霸王餐。

如题所述,一名顾客去饭店吃饭,点了一些美味佳肴。当菜肴上齐后该顾客便大快朵颐,但吃着吃着突然看见另外一名顾客牵着一条狗走了进来。这名顾客也不知道是厌恶狗类,还是在矫揉造作,于是感到一阵恶心。当这名顾客吃完饭菜后却拒绝买单,理由是有狗进入饭店,污染了饭店里的用餐环境,因此餐馆并没有尽到“保持卫生”的合同义务,顾客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拒绝买单。

那么,这名顾客的抗辩理由能够成立吗?答案是否定的。从法律上来说,顾客到饭店吃饭,在事实上双方之间成立了“餐饮服务合同”。根据该餐饮服务合同,餐馆负有向顾客提供符合食用安全标准的菜肴和用餐环境,而顾客则负有支付价款的合同义务。因此,按道理来说,该顾客是应当向餐馆支付用餐费用的。

当然,顾客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支付用餐费用。如果餐馆提供的菜品达不到安全食用的标准,或者不能为顾客提供安心用餐的安全条件,甚至或者是餐馆实际提供的菜肴与菜单显示或者对外宣传的菜品相差甚远,那么顾客就能以餐馆违约为由拒绝支付菜品。在法律上,这种行为叫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但是,仅仅是一条狗进入餐馆,并不足以让餐馆提供的菜肴被污染至不符合食用标准的程度。除非是该条狗确实污染了菜肴,比如突然跳上桌子大舔特舔。又或者是该餐馆是高档餐馆,明确约定了不会放任动物进入。除此以外,顾客不能以此为由拒绝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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