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实施农村废旧房屋和残垣断壁“清零行动”

3月21日,流坡坞镇组织机关干部和有关站所工作人员,对所有村庄内的废旧房屋及残垣断壁全部拆除,拉开了阳信县农村废旧房屋和残垣断壁“清零行动”的序幕。

据了解,这次清零行动旨在进一步改善阳信县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村村容村貌,加强美丽乡村建设,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阳信版本为统领,补齐农业农村领域短板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盘活农村闲置资源为目标,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努力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

阳信县:实施农村废旧房屋和残垣断壁“清零行动”

“清零行动”从2020年3月份起,到2020年12月底,实现阳信县除拆迁村以外的所有村庄内的废旧房屋及残垣断壁全部拆除,清理出的土地,逐步实现合理利用。拆除范围是农村墙体破损、变形严重、无人居住的房屋,没有房顶、缺门少窗、无法恢复的残垣断壁;有碍村容村貌、乱搭乱建的临时设施;农村旱厕及畜禽禁养区内的废弃棚舍。鼓励村党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服务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以实际出资持合作社股份,吸纳群众以废旧宅基地、承包地折股入社,量化股权,按股份承担收益和责任。鼓励村支部书记通过依法选举担任合作社理事长或经理。健全理事会、监事会、议事会机构,切实强化党的领导。

阳信县:实施农村废旧房屋和残垣断壁“清零行动”

坚持依法合规。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一户一宅基本原则。在明确农户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前提下,厘清废弃宅基地的四至和面积,由村委会与废弃宅基地户主签订拆除协议。

坚持规范有序。对农村废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拆除的土地,按照“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合理利用。对有宅基需求的拆除户,村委会可以按规定给予调剂规划;无宅基需求或不享受宅基规划的,鼓励户主有偿退出或折股加入村集体合作社。

坚持公开透明。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将拆除范围、时间、利用方式、奖补资金等提前公开,在拆除过程中,村委会与村民要在镇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对废弃宅基地的四至和面积进行确认,村委会要与村民签订协议,施工前后要留存影像资料,协议在全村公开;在利用方式选择、收益分红和管理维护等环节要做到及时、定期公开,确保各方权益不受损害。

注重征求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在集中拆除阶段,各乡镇于4月20前至少完成一处3个村以上的连片清零样板,并实现高质量充分利用;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内村庄、省市县派驻第一书记村、省市乡村振兴服务队帮扶村、2017-2019年省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含连片治理项目)原则上于5月20日前完成;省道、村道、环乡路沿线各村于4月底前完成;其它村庄于8月30日前完成。

阳信县:实施农村废旧房屋和残垣断壁“清零行动”

下一步,阳信县各乡镇(街道)将结合实际、因地施策,牢固树立经营农村理念,充分探索用足用活美丽乡村建设、美丽庭院创建和“一户一宅”宅基政策的有效路径。

(霍向锋 陈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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