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重點!上網“搞事情”後果很嚴重

敲黑板、劃重點!這次二審宣判結果為我們再次敲響警鐘:網絡並非法外之地,上網“搞事情”後果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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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0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彭博尋釁滋事案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次二審宣判結果為我們再次敲響警鐘:網絡並非法外之地,上網“搞事情”後果很嚴重!

讓我們先來回顧一下這起案件一審法院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怎麼說——“被告人彭博為謀求職級和職務上的不正當利益,藉故生非,夥同他人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肆意散佈,起鬨鬧事,被多家媒體轉載報道,引發網民大量點擊、評論,混淆視聽,蠱惑群眾,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其中,“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肆意散佈”,這兩個詞組大家一定要標紅。因為,這和你我息息相關——上網發條信息太簡單了,什麼行為違法、踩紅線你知道嗎?

近年來,我們網絡飛速發展,上網已然是我們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本著對社會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我國逐步完善法律、法規,來推動網絡生態天朗氣清。2013年,“兩高”制定了相關司法解釋,將網絡空間秩序擬製為公共秩序,傳播虛假信息而嚴重擾亂網絡空間秩序的行為等同於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此外,更值得注意的是,從3月1日起,《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開始施行。規定明確,“不得通過發佈、刪除信息以及其他干預信息呈現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謀取非法利益。”此外,禁載內容、違規行為等都有明確規定。

有法必依,我們的網絡生活才會“如魚得水”。《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是我們上網的“小紅書”,讓我們遵循它的“足跡”去規範我們的網絡行為,為構建和諧網絡生態環境貢獻一份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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