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運動和傳統文化價值迴歸


“五.四”運動可從文化反思和政治意義兩個層面上來評價。

政治層面:“五.四”反帝絕無任何錯誤之處,別人都要瓜分你了,難到還要“溫良恭儉讓”嗎?如果沒有“五.四”可能中華民族早就落到阿拉伯民族那種四分五裂,任人宰割的悲慘境地中了。

文化層面:反封建專制,反“儒教”——(由董仲舒創立,程朱理學強化的馭民術)不等於反儒學[先秦的孔孟學說],更不等於反中國傳統文化。但囿於當時歷史條件的限制,五.四運動的代表人物,並沒有將孔孟學說和“儒教”明確區分開來;更沒有把傳統文化和儒學劃分開。

“五.四”具有現實意義的是對傳統文化的“反思”,是思想文化方面的震盪。 《新青年》是五.四新文化的起點,是反“儒教“文化,倡導新思想,新文化的啟蒙運動,反“儒教”思想文化是其特徵。在《新青年》的旗幟下彙集了一批新文化運動的戰士,產生了最早的啟蒙作品。如《狂人日記》,《沉淪》,《女神》,《惠的風》等,它們或深刻剖析了在封建文化毒害下國民的劣根性,或熱情謳歌了張揚個性,追求自由的新風尚。

可以這樣說,沒有新文化運動作為其思想準備,就不會有”五.四‘運動。說新文化運動為五.四運動作了思想準備,並不意味著新文化運動是盲目排外的。五.四後的反帝運動不再是義和團,紅燈教式的了。

新文化運動的主旨是要重塑國魂,改造受腐朽“儒教”文化毒害的國民性。正如魯迅先生所言,這種國民劣根性表現在“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別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別人,一級一級地制馭著,不能動彈,也不想動彈了。因為倘一動彈,雖然有利,然而也有弊。”,這種“狼面前的羊,羊面前的狼。”的國民性,是民族復興大業的內部大患,是實行科學和民主的人格障礙 抗擊外敵入侵,保國保種是當時的主要矛盾,這個矛盾以新中國的成立為標誌已經解決。但是反封建文化,重塑國民性,提倡科學和民主的任務時至今日仍不能說已經完成。這就是我們今天仍需發揚五.四新文化精神的理由。

五.四運動確有矯枉過正的傾向,這是無須諱言的。如它對“傳統文化”的定義就是有失偏頗的。但這種過激的傾向有當時的時代背境,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被“逼”產生的。我們今天面臨的環境已非當時那樣,不走極端化是明智的態度。有人說”五.四“運動是為破壞而破壞,這是不公正的。反封建文化的目的是為了建立新文化,這是無庸置疑的。宏揚人性,培養符合世界進步潮流的新的人格觀,國家觀,提高民族的整體素質的任務,本是新文化運動的主旨。但囿於“五.四”時的歷史背境和保國保種的主要任務的制約,上述的目的沒有圓滿完成。在某種意義上說,正因為這一缺陷,新中國建立後的文化建設之路走得岐嶇而坎坷。“五.四”運動對“傳統文化”的狹隘詮釋,也妨礙了發掘,繼承民族優秀文化精髓的工作。

對先秦諸子百家學說的研究,整理,提煉工作在上世紀80年代曇花一現,再無蹤跡。讓人難以理解的是:為了證明五千年文明的可信度,國家不惜花費巨大的人力物力搞了個“夏,商,周斷代工程”,卻無人去做先秦文化的整理,發掘方面的研究工作。民族傳統文化一片混沌,全盤西化又必遭唾棄,精神文化荒漠化就是必然的結果!正因為目前社會的價值觀不明朗,發掘先秦諸子百家學說中的合理成分才是重要的。把傳統文化中的優秀成分和世界先進文化相結合,中國才能重塑民族新文化。

任何投資都必須計算投入產出比。

和自然科學不同,哲學,社會科學及經濟學的理論的正確性驗證,往往需較長時間。其花費的“成本”遠較自然科學理論驗證為高,這是由無數史實所證明的結論。再加上人為因素的干擾,那種幻想利用現成理論,觀念就可包治百病,萬事大吉的看法,幾乎等於痴人說夢。所以“不能實施的理論,等於沒有。”的觀點,是不懂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之間這種差別的表現。花巨資搞斷代史,和花同樣的投入搞民族優秀文化的整理,發掘,哪個的產出高呢?

答案是明擺著的:把有據可查的歷史往前推了800年,除證明文化悠久,達到增強所謂的“自豪感”外,有什麼價值(古埃及已有7000多年!)呢?發掘先秦諸子百家學說精髓,重塑中華新文化,卻可使我們走出近一個多世紀的心理困惑,向世界展現炎黃子孫的嶄新精神風貌!如何取捨,不是昭若日月嗎?

在先秦諸子百家學說中,蘊含了和當今世界先進文化相同或近似的哲學觀,價值觀,義利觀,公平觀,財富觀.......,為什麼不該去整理,發掘呢?在穩定的社會條件下進行變革,無疑是“成本”最低的。文化,歷史背境和矛盾著的各方是否認同上述看法,則是能否進行穩定條件下變革的關鍵問題。換言之,這是個有其歷史必然性的問題,而不是個主觀認識問題。中國為什麼沒有走成英國,日本“光榮革命”式的路,即改良主義的社會轉型之路,根本的原因要從中,英,日不同的歷史文化背境中去找。有人認為現在的改革就是李洪章的“洋務”,我不敢苟同。當然,也許有人想將它引向那條路,但可以斷定:那是死路!

時代在進步,中國在前進,儘管她步履蹣跚。只從個人遭遇或某個學術領域去判斷社會是狹隘的,所得出的結論也是片面的。歷史不可能重複,“重頭來過”也是不可能的。 螺旋形的發展軌跡是“人間正道”。我們今天的社會現實的確存在不少問題,難盡人意!不公正,不合理的事天天在我們的周圍出現;貧富的極端化威脅著社會的穩定。所有這些都不是怨天猶人可以克服的。作為一個公民,該問問自己在這個不完美的社會中做了些什麼呢?對不公正我抗爭了嗎?我參與了製造不公正嗎?我對社會的貢獻和對社會的索取平衡嗎?而要回答以上問題就必然涉及一個核心基點:價值觀。封建社會的循環律能否再主宰中國,既取決於生產方式的變革,也取決於多數國人(特別是知識階層)對上列問題的答案!

文化和體制是互為影響的。我們這個經歷了2000多年封建制度的民族,其佔統治地位的文化是“儒教”文化,自由,民主這些概念都是隨“五.四”新文化運動傳入的,對它們內涵的不同理解,常常使人們陷入困惑之中(如“民主”一詞的漢語字面意思就和其外語原意存在岐意)。自1840年以來,保國保種在新中國誕生前始終是頭等任務。“五.四”時雖然不少民主革命的先驅者認識到改造傳統文化,改造落後的國民性的重要性,但在反帝救國的主要社會任務的制約下,文化改造任務並未完成。建國後特殊的內外環境,亦妨礙了此項重大任務的進展。傳統文化中有個不良的傾向:極端化。造成這一傾向的責任當然首先是封建統治階級。從秦王朝起到滿清,歷代帝王實質上都是極端化政策的崇拜者。權力是極端的,不受制約的;文化是極端的,“獨尊儒術”。體制是極端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國民性或國民人格是同質異構的:“狼面前的羊,羊面前的狼”。就連阿Q這樣的弱者,都會去欺侮小尼姑!在這些負面的文化因子沒有得到根本改造前,寄希望僅靠引進外來的“民主自由體制”迅速達到國家的現代化是不現實的。將文化改造和制度改造相結合,走一條溫和的,漸進式的體制改革之路似乎更具可行性。

峽江奔流

2004.11月於天府之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