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哈貝馬斯公共領域理論探析

“公共領域”這一概念首先是著名的政治哲學家由漢娜·阿倫特提出的,目的是為了給人們提供一種獨特的市民社會的考察向度,即將市民社會與公共領域結合起來,把對市民社會的考察納入到公共領域當中去。但是,這個理論到哈貝馬斯手裡才被真正認識和發展,也逐漸被大家所瞭解。哈貝馬斯在阿倫特的基礎上發展了“公共領域”這一理論,並且著重關注“資產階級公共領域”以及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希望可以重建資產階級公共領域。

所謂“公共領域”,哈貝馬斯認為就是“一個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眾的領域,但私人隨即就要求這一受上層控制的公共領域反對公共權力機關自身,以便就基本上已經屬於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質的商品交換和社會勞動領域中的一般交換規則等問題同公共權力機關展開討論。”哈貝馬斯認為社會結構是由公共權力領域和私人領域構成的,私人領域完全獨立於公共權力領域,自治性是私人領域的重要特徵。所謂的公共領域是相對於私人領域而言的,如果不存在私人領域,也就無公共領域可言了,所以,哈貝馬斯認為,必須要保持私人領域的獨立性和自治性,才能保障私人領域的存在,也才可以使得公共領域的存在,而公共領域的存在就意味著公眾可以從私人領域進入到公共領域去反對公共權力機關的不合理,從而保障公共權力機關的“政治合法性”,達到社會的穩定性,解除“政治合法性危機”。因此,在哈貝馬斯看來,公共領域主要由三方面要素構成。

首先就是公眾,這些公眾是不受國家權力機關控制的個人的自願集合。哈貝馬斯認為他們之所以組合在一起構成“公眾”是因為擁有共同的普遍利益。這些人是開放的,是流動的,哈貝馬斯沒有給個體進入到“公眾”設立任何階級或階層、財產甚至是教育水平的限制。其實,這所謂的公眾在我們現在的社會更像是一種“市民社會”中的私人集合。

其次是公共輿論。在哈貝馬斯看來,這種公共輿論是以批判意識為核心,以對國家權力進行批評與監督、控制為主要特徵與目標。哈貝馬斯認為,公共輿論的主要功能就是通過對國家權力的批評與監督最終控制國家權力,當然,這種批評需要建立在理性的基礎上,這也與哈貝馬斯後期關於交往理性與交往行為的研究是密不可分的。所以,在哈貝馬斯那裡,公共輿論必須具有三個要素才可以被稱為公共輿論。第一就是必須是屬於“公眾”的,也必須得到“公眾”的認可,即不是單獨個人的相關言論;第二就是必須是批評的,如果僅僅表現為“擁護”或者是“贊成”,那就無法成為公共輿論,哈貝馬斯說“判斷公共輿論是否形成的一個主要標準就是大眾意見中是否具有批判性以及批判性意見在大眾中所佔的地位。”第三就是必須是理性的或者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礎上的。如果是基於感性認知基礎上的情感宣洩即便具有普遍的公眾性也不屬於“公共輿論”。理性是衡量公共輿論的重要尺度。

最後就是公共媒介與公共場所。在哈貝馬斯看來,公眾賴以表達、傳播自己意見並使之對以國家權力為主體的公共權力形成影響、約束乃至監督、控制的媒介和場所可以稱為“公共媒介和公共場所”公共媒介和公共場所是公共領域的物化表現形式,也是公眾輿論的表達手段。在很多時候也很可能是公共領域的主體與標誌。其實,在我看來,“文化”與“公共性”是公共領域的兩個支撐點,只有具有這兩個要素,公眾才能夠在公共媒介和公共場所理性的發表公共輿論。此外,我認為,公共領域最需要的就是“寬容”,只有給予公共領域足夠的寬容才能夠實現上述的目的,這主要是對於公共權力機關而言。其實,我們可以發現,寬容與否也是東西方公共領域不同發展路徑的重要參量,也是能否實現哈貝馬斯的理想的公共領域的類型的重要衡量指標。

哈貝馬斯在《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一書當中,著重闡述了他關於公共領域的思想。哈貝馬斯將公共領域的類型大致劃分為:廣場型公共領域、代表型公共領域以及資產階級公共領域。在哈貝馬斯看來,這三種公共領域的類型分別體現了不同時期的社會特點,這其中,最為理想的就是資產階級公共領域。對於廣場型公共領域,哈貝馬斯認為,這一類型是特屬於古希臘時代的。他指出“在古希臘的城邦裡,自由民所共有的公共領域和每個人所特有的私人領域之間涇渭分明。公共生活在在廣場上進行,但並不固定;公共領域既建立在對談之上——對談可以分別採取討論和訴訟的形式,又建立在共同行動之上——這種實踐可能是戰爭,也可能是競技活動。”在哈貝馬斯看來,在古希臘的城邦中,公共生活主要是在廣場上進行的,包括言談對話和共同的實踐活動,因而使得私人領域是必然的和轉瞬即逝的,而公共領域則意味著自由和永恆。這一點也可以看出,哈貝馬斯是對阿倫特的一種繼承。

而代表型公共領域,在哈貝馬斯看來是古希臘“廣場型公共領域”和“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中間環節,它的首要特點就是公私界限趨向於模糊。在歐洲中世紀,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對立並未發生,這時的公共領域被哈貝馬斯稱為代表型公共領域。嚴格來說,這種公共領域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公共領域,只是國王、貴族展現自己地位的標誌,一切有可能展示其尊貴、榮耀以及品質的東西。包括衣飾、舉止、禮節、說話方式等等。國王和貴族並不代表下層民眾,他們知識權利的代表,或者他們就是權力本身。民眾只是作為移動的背景來讚歎和欣賞他們的地位,民眾被排斥在權力之外。因此,代表型公共領域是缺乏實際內容的,實質上是以公共的名義製造出來的形式或象徵。哈貝馬斯認為,從社會制度和實際生活過程來看,在封建領主統治下不存在公共領域,代表型公共領域不僅要顯示它的代表性,而且更重要的是顯示統治者的特權和社會的等級秩序。

對於資產階級公共領域,其形成的主要條件就是公共權力機關的確立以及市民社會的興起。在哈貝馬斯看來,這一領域是在與公共權力的對立中從私人領域中分離出來的,這裡主要的力量就是市民社會的興起: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使得資本家以及商人和銀行家的隊伍逐漸擴大,他們的目標就是為了發展資本主義,他們是市民社會的中堅力量,他們逐漸意識到自己是公共權力的對立面,於是圍繞商業政策形成了以市民階級為主體的對公共權力進行批判的公眾即市民社會,他們意識到社會與國家是不同的,他們有著不同於國家的獨特利益。他們依靠報紙、雜誌等新聞出版物,依託咖啡館、沙龍、劇院等公共場所,承擔起了批判公共權力的職能,他們的目的是為了引起官方和民眾的注意。資產階級公共領域首先是文學公共領域,然後發展為政治公共領域。在公共領域中,公共輿論得以成形,公共輿論的壓力迫使公共權力傾聽,統治者必須在公共領域面前證明自己統治的正當性。可以說,資產階級公共領域是現代性的重要源頭。

但是,隨著壟斷資本主義的來臨,國家加強了對私人領域的干預,與此同時,市民社會也加強了對政治國家的滲透,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發生的前提即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的分立發生了改變,國家與社會走向了融合,資產階級公共領域不可避免的發生了結構轉型。公共領域的獨立性和批判性削弱,理性的、批判的資產階級公眾為文化消費的大眾所取代。資產階級公共領域到後期很難對政治權力施加理性的約束,公共領域自身則成為政治權力和經濟權力的鬥爭之地,在哈貝馬斯看來,就是公共領域的“再度封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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