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首次發佈降塵監測結果及排名 池州、黃山、合肥排名前三位


安徽省首次發佈降塵監測結果及排名 池州、黃山、合肥排名前三位

為進一步推動降塵治理,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近日,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完成《全省16個地級市降塵量排名(2020年1月)》和《全省61個縣(市)降塵量前後10名排名(2020年1月)》編制發佈工作,這是我省首次發佈降塵監測結果及排名情況。

記者瞭解到,降塵,又稱“落塵”,是指自然降落於地面的空氣顆粒物,其粒徑多在10微米以上,計量指標單位為一定時間內單位面積上地表沉降物質的量。降塵可以產生更小的顆粒物,成為環境空氣中各類二次反應的載體。降塵量與工地、道路、堆場等塵源的對應關係非常明確。我省自2019年起開展環境空氣降塵監測工作,降塵監測範圍為全省16個市141個點(含16個對照點),降塵監測為每月一次,各市降塵數據由省監測中心彙總按期上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降塵量排名採用降塵量大小來確定,排名越小表明降塵量越小,降塵量相同的城市以並列計。開展降塵監測,對城市精細化管理程度的提升很有幫助。減少降塵,同樣是藍天保衛戰的重要一環。

《全省16個地級市降塵量排名(2020年1月)》顯示,池州、黃山、合肥市排名前三位,其中池州市降塵量最小,為0.8噸/平方千米·月;淮北、安慶市降塵量相同,為3.9噸/平方千米·月,並列13位;排名最後的六安市降塵量為4.2噸/平方千米·月。蕪湖市1月份未按時開展降塵監測工作。《全省61個縣(市)降塵量前後10名排名(2020年1月)》顯示,巢湖市、樅陽縣降塵量最小且相同,為0.9噸/平方千米·月。東至縣、青陽縣、黟縣降塵量相同,為1.0噸/平方千米·月,並列第三位;臨泉縣降塵量最大,為6.4噸/平方千米·月,其次是界首市和碭山縣。繁昌縣、和縣、南陵縣、無為縣、蕪湖縣、臨泉縣和太和縣7個縣1月未按時開展降塵監測工作。


市場星報 記者 徐越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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