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世界和我的世界有什麼誤會?

魔王七七遊戲解說


這是因為有的我的世界玩家認為迷你世界抄襲了我的世界,有的人罵迷你世界的主播,有的人罵我的世界的主播,就這樣我的世界和迷你世界玩家之間的罵戰就開始了,有迷你的地方就有我的世界玩家罵,有我的世界的地方就有迷你世界的玩家罵,罵戰一直不停止。有一部分迷你世界玩家認為我的世界抄襲了迷你世界,他們就編出迷你世界老爺爺的故事,這種製造謠言又使罵戰愈演愈烈。我個人認為迷你世界抄襲了我的世界應該道歉,並且賠償版權費,這樣雙方玩家應該就不會再罵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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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切的一切,要從2009年5月13日說起。

2009年5月13日,瑞典的遊戲開發商Mojang AB(以下簡稱Bugjump(劃掉)Mojang)發行了一款高度自由的3D沙盒(Sandbox)遊戲,名為《Minecraft》。

Mojang AB推出的遊戲作品《Minecraft》

但是,在2015年12月26日,深圳市迷你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為“迷你玩”)推出了與《Minecraft》類似的高自由度的3D沙盒遊戲《迷你世界》。

深圳市迷你玩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迷你世界》遊戲作品

一般情況下,遊戲界的模仿現象大家都能理解(如《Minecraft》就是從《無盡礦工》中得到的靈感),但是,迷你世界為什麼讓《Minecraft》玩家感到過分呢?

讓我們再看看,手遊公司抄襲被發現後一般會做出哪些行為。一般來講,公司要麼堅守清白否定抄襲、要麼認慫道歉趕緊了事,但是迷你世界呢?不但不承認抄襲,同時還反咬,稱被《Minecraft》抄襲。

同時,《迷你世界》還陸續上架了Google Play、Steam等國外遊戲/應用商店,《Minecraft》玩家當然不服,包括小編也不能理解審核人員的行為。

《迷你世界》的抄襲行為導致Mojang將《Minecraft》退出中國,就連國外《Minecraft》論壇上也是對中國有一種鄙視感。但是《迷你世界》玩家呢?他們甚至稱玩《Minecraft》的人不愛國,崇洋媚外。

小編認為,這已經不只是道德問題了。我們看看法律上是否有這方面的規定:

《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2013 年 9 月 9 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 《關於辦理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

其中前三條已經很好地指出了此類行為。

第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的;

  (二)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的;

  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第二條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三條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三條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一)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二)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

  (三)引發民族、宗教衝突的;

  (四)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

  (六)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

  (七)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這裡再給大家科普一下,刑法246條內容如下: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所以,部分(我也認識很多迷你世界玩家及主播屬於中立,不算在內)《迷你世界》玩家稱《Minecraft》玩家不愛國,已經構成了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

但是,我們看回網易,其已經對迷你玩提起訴訟,為何《迷你世界》至今未能下架?小編前往了中國裁判文書網一探究竟。判決書名為“深圳市迷你玩科技有限公司、廣州華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大家可搜索查看。

判決文書中如下寫道。

一審法院經審查認為,本案屬不正當競爭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訴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以下簡稱民訴法解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規定,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信息網絡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本案中,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主張迷你玩公司、華多公司侵害其就《我的世界》享有的著作權,網易公司作為被侵權人,其住所地位於天河區,屬該院管轄區域之內,故該院依法對本案有管轄權。迷你玩公司和華多公司是否為本案適格主體的問題,涉及案件實體審查內容,不屬管轄異議審查範圍。迷你玩公司、華多公司的管轄權異議均不成立,依法予以駁回。一審法院依照民訴法第二十八條、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民訴法解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裁定駁回迷你玩公司、華多公司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

迷你玩公司不服一審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2017)粵0106民初24206號民事裁定,將本案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主要事實和理由:一、迷你玩公司在管轄異議申請書中主張網易公司不是本案適格原告,一審法院裁定認定的被告是否適格問題涉及實體審查內容不屬於管轄異議審查範圍,屬於認定事實錯誤。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原告是否適格問題必須進行實質性審查。起訴必要條件之一是原告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所以在立案、管轄權異議階段必須審查原告是否適格。二、網易公司明顯與本案沒有利害關係,實為拉取管轄的“連接點”,一審法院故意迴避該問題,二審法院應當查明該相關事實。網之易吾公司提供的證據已經明確其為涉案遊戲的獨家運營方,網易公司不是訴狀所稱的共同運營方。涉案遊戲《我的世界》在行政批文上載明的運營主體均為網之易吾公司,且我國對進口遊戲行政審批規定運營主體應是唯一且獲得獨佔性授權,所以網易公司不可能成為共同運營主體,不是本案的適格原告。三、一審裁定適用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五條乃適用法律錯誤。由於本案被訴的涉及軟件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屬於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信息網絡侵權行為”,本案不應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明確了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五條所稱信息網絡侵權行為,是指侵權人利用互聯網發佈直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的行為,比如侵權人在互聯網上發佈的信息直接侵害權利人對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可見,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具有特定含義和範圍,而非凡是案件事實與網絡有關的侵權行為均屬於信息網絡侵權行為。該案件經最高院(2016)最高法民申731號再審,再審裁定支持一審、二審裁定。

本案系軟件是否存在抄襲的不正當競爭糾紛,並不涉及網絡上的信息本身是否構成侵權的問題,故不適用民訴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不能將被侵權人住所地視為侵權結果發生地,進而以被侵權人住所地作為管轄連接點。迷你玩公司提出管轄權異議後,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在明顯未獲得任何著作權授權的情況下,突然增加訴訟請求,要求停止侵犯包括信息網絡傳播權在內的著作權。其用意是使本案由涉及軟件不正當競爭變為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從而適用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五條,製造管轄。四、網易公司補充提交證據且稱根據Mojang於2017年1月25日給予的授權函將訴權授權網易公司,與法律不符,網易公司不能據此獲取任何所謂起訴權利。網易公司提供的該授權書缺頁,故意隱藏不利信息,不應被採納作為證據。即使該後補的授權書給予了網易公司單獨起訴的權利,但並未賦予其任何實體性權利。綜上,請求撤銷一審裁定,依法將本案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管轄。

華多公司不服一審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2017)粵0106民初24206號民事裁定,將本案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主要事實和理由:一、華多公司和迷你玩公司行為相互獨立,不存在任何關聯,訴訟標的並不相同,不是必要共同訴訟,應當分案處理後,再行確定管轄。二、一審裁定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一)網易公司並非本案適格主體。網易公司並未取得也無權取得涉案遊戲任何權利。網易公司於2017年12月15日補充提交的《授權委託書》不能作為確定本案管轄權的依據。管轄權是依據起訴時的狀態而確定。本案起訴之時,網易公司並未獲得任何授權。也並非《我的世界》運營主體。退一步說,假設該授權書可以作為判斷依據,該授權書中並未就涉案遊戲授予網易公司任何實質性權利,僅是授予其就本案起訴的權利,網易公司不能據此獲得訴權。(二)一審裁定認為,網易公司作為被侵權人,其住所地位於廣州市天河區,故該院依法對本案有管轄區,屬適用法律錯誤。本案屬不正當競爭糾紛,不是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不應適用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不應由網易公司所在地法院即天河區法院管轄。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在訴訟過程中,故意增加訴訟請求意圖改變案由,從而拉取管轄至一審法院,該行為極不正常。事實上,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並未取得涉案遊戲著作權實質性權利,其不正當競爭糾紛的性質並不能因原告的訴請變化而改變。一審法院管轄的唯一連接點是網易公司所在地。如果網易公司不是適格原告,一審法院即對本案不具有管轄權,故網易公司是否是本案適格原告成為本案管轄權異議的爭議焦點。三、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主訴的是《我的世界》與《迷你世界》兩款遊戲之間的不正當競爭糾紛,被訴《迷你世界》的運營主體是迷你玩公司,而華多公司經營的多玩網僅是一個提供遊戲資訊的媒體網站,並未參與或聯合運營《迷你世界》,並不涉及爭議事項。綜上,請求撤銷一審裁定,依法移送本案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管轄。

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二審答辯認為,一審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一、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提出的異議,即網易公司是否本案適格原告、華多公司是否本案適格被告,是對本案實體爭議提出的答辯意見,不屬管轄權異議的審理範圍,上述問題應由一審法院通過實體審理,經雙方充分舉證論證後予以查明。二、即便二審法院認為在管轄異議中有必要審理主體資格的問題,網易公司也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是本案適格原告。網易公司是《我的世界》中國版官網的運營主體,《我的世界》中文手遊官網域名為mc.163.com,在該遊戲APPSTORE頁面點擊“開發者網站”時,將直接跳轉至這一域名。且在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與版權方MojangAB聯合召開《我的世界》發佈會時也已向公眾宣佈mc.163.com為《我的世界》中文官網,MojangAB對《我的世界》中文官網的域名及官網運營人均認可。三、華多公司通過其運營的網站推廣侵權遊戲《迷你世界》,構成共同侵權,是本案適格被告。四、迷你玩公司、華多公司行為符合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定義,結果發生地法院有權管轄。

本院經審查認為,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以迷你玩公司研發並運營、華多公司運營的遊戲侵犯其遊戲作品的著作權且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為由,訴請迷你玩公司、華多公司停止侵犯其遊戲所屬美術作品的著作權(包括:美術作品的複製、改編和信息網絡傳播)並刪除侵權作品、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禮道歉、賠償損失5000萬元(含維權合理開支),本案屬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民訴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著作權法解釋)第四條的規定,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著作權侵權糾紛的管轄連接點為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複製品儲藏或查封地、被告住所地。

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主張,本案涉信息網絡侵權行為,應適用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五條“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的規定,一審法院具有管轄權。首先,本案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訴請保護的是整個遊戲的著作權,包括各遊戲元素美術作品的複製、改編和網絡傳播權,並訴請要求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而並非單一的訴請停止信息網絡傳播,故應依案件整體認定案由並確定管轄所應適用的法律;其次,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五條,是將被侵權人住所地確定為信息網絡侵權行為發生地之一,本案屬著作權侵權行為,前述著作權法解釋第四條的管轄連接點並未包括侵權結果發生地,即便網易公司住所地作為侵權結果發生地成立,也不能依此確定一審法院對本案具有管轄權。網易公司、網之易吾公司的該項主張,於法無據,本院不予支持。

由於本案侵權行為實施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不在天河區,故一審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本案被告迷你玩公司的住所地在深圳市南山區,迷你玩公司、華多公司均上訴請求將本案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同意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內設專門審判機構並分別集中管轄部分知識產權、金融案件的批覆》(法[2017]352號)的規定,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對一般知識產權民事糾紛的管轄限額為500萬元以下,本案訴訟標的額為5000萬元,故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對本案不具有管轄權,本案依法應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迷你玩公司、華多公司關於一審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的上訴主張成立,但其主張的本案應由迷你玩公司住所地法院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管轄的上訴主張,因不符合有關級別管轄的規定,本院不予支持,本案應依法移送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綜上,一審裁定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本院予以糾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五條的規定,裁定如下:

一、撤銷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2017)粵0106民初24206號民事裁定。

二、本案移送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乍一看,“終審裁定”?其實並不是,看裁定第二條:本案移送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小編又找到了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判決文書。

原告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上海網之易吾世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訴被告深圳市迷你玩科技有限公司、廣州華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原告於本案審理期間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的撤訴申請系對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的自願處分,原告的撤訴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應予准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裁定如下:

准許原告撤回對本案的起訴。

因原告將本案訴訟請求變更為人民幣100萬元,本案受理費應為人民幣13800元,本院減半收取為人民幣6900元,由原告負擔,其餘部分人民幣6900元予以退還。

似乎,事情被蓋上了一層迷霧。

我們作為旁觀人,還能做什麼呢?

似乎,並沒有什麼。

網易為何撤訴?

難道我們再次提起訴訟?

我們都做不了了。

或許,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維護《Minecraft》的信仰了...

那麼這篇文章就到這裡了,有不好的地方,求各位輕噴啊...如果你喜歡這篇文章,請關注我,你的關注點贊就是我寫文章的最大動力。那麼各位,我們下次再見~



人類本質是復讀機


在迷你世界和我的世界,有什麼誤會,這個問題上,我不是有很大的經驗。我只知道因為我的世界是在一九几几年發行的。但是迷你世界卻是在二零几几年發行的。所以很多外國玩家就說迷你世界,是抄襲他們的遊戲。但是迷你世界的中國玩家也不服氣,就說是外國玩家抄襲自己的,但是確實是迷你世界抄襲外國的。

在這個問題上,我在網上搜了,確實是迷你世界後發的。而且迷你世界確實是抄襲了外國人的遊戲。不過,就有很多迷你世界的小學生玩家在網絡上發視頻編出很多虛假的廣告。說,其實是迷你世界先發型我的世界後,發現是外國人抄襲,我們自己的視頻還讓所有M C玩家滾出中國。我覺得這些小學生不要再說了,其實確實是中國人超級外國的東西。所以在迷你和M C之間,有什麼誤會大家應該都清楚了吧。

大家要知道確實是迷你抄襲,M C不過迷你世界也不比M C差到哪裡去?




食遊解說


這兩款遊戲都是經典沙盒遊戲,玩mc我的世界的綜合平均年齡偏大。迷你世界的小學生眾多,這兩款遊戲風格很相似。我的世界是瑞典公司製作的,在2015年的時候被瑞典收走中國的使用權,也就是當時沒法玩我的世界了。

然後那一年迷你世界橫空出世,憑藉獨特的畫風,吸引了很多的小學生玩家。我自己的理解是迷你世界趁我的世界不能玩才火起來的,當時我的世界沒法玩,很多我的世界玩家以為迷你世界是我的世界二。

所以說存在一定的欺騙行為,當時很多自媒體也都說迷你世界是我的世界第二版本。這一批玩家當時把迷你世界給帶火了。但是現在迷你世界和我的世界玩家經常吵架,都以為對方是抄襲的。

我說一下公道話,迷你世界的確是抄襲的我的世界,而且抄襲了百分之75以上的東西,但是迷你世界畢竟是我們中國人做的遊戲,我們就算不喜歡玩,也不要互相懟!兩款遊戲畫風不一樣,小夥伴們可以換著玩一下,在這裡我希望兩款遊戲的玩家不要吵架!


路西解說啊


相信在座的各位有不少都是沙盒遊戲愛好者,該類遊戲的領頭羊非國外的我的世界和國內的迷你世界莫屬,兩者都有許多擁簇者,那麼問題來了,這倆遊戲有什麼區別呢?讓我們客觀的分析一下。(粉絲們記得點個關注哦)

首先我來用對比告訴你(比較客觀)單從年齡來看,與MC相比迷你世界毫無疑問比較適合小孩子,因為裡面的物品非常卡通化和多樣化,並且沒有指令這些複雜的東西。低年齡的玩家就算識字不多,光憑圖標也能玩得不亦樂乎,而我的世界則對新手來說不太友好。

其次氪金方面迷你世界比我的世界要嚴重一些,我的世界屬於一次性買斷,後續遊戲內不需要充值,而迷你世界的話則是遊戲免費,道具收費,不過這也屬於國內網遊的慣用方法,無可厚非。大家要理性充值哦!

再次單從原版畫質來看:迷你世界的畫質更為鮮豔明亮,給人豁然開朗的感覺。我的世界的天空陰暗,方塊色調重,像素風更加濃厚一些,這個見仁見智,喜歡兩個遊戲的人都會有不同的看法。

最後如果學習MC的指令,也是會懂得一些英文的,如果學會裝模組,那麼可能會變成高手也說不定,而迷你世界沒有指令和模組這些東西,不太考驗玩家的動手能力,比較簡單。

通過以上四點比較,你覺得你更適合迷你世界還是我的世界呢?說出你的看法吧!


趙小宇cc


迷你世界與我的世界從名字上看,是兩款差不多的遊戲,但是雙方並不和諧,主要原因就是迷你抄襲mc

我的世界誕生與2009年迷你世界誕生與2015年,從時間上看mc確實是先出來的。

2015年,當大家還沉迷於mc時,又有一款遊戲騰空出世,那就是迷你世界,當時好多人以為是我的世界2,於是都去試玩,當時y君我也試玩了一下,就感覺不對勁,作為用過我的世界盒子的老玩家,我敢肯定,這就是mc裡的一個模組,只不過改動了一些人物,生物模型罷了,畫風為卡通風格,很明顯是面對兒童的像素遊戲,但是因為大量抄襲被mc公司發現,並收回mc在中國的使用權,並想全世界宣佈中國遊戲只會抄襲,因為沒了mc迷你世界乘機小火了一把,招攬了不少小玩家。

後來網易那錢代理了mc,從那一刻起,mc和迷你的戰爭,正式打響了。

為什麼我們這麼痛恨迷你?因為迷你始我們中國帶上了只會抄襲的這頂爛帽子,因為迷你,讓我們失去了,曾經的mc,因為迷你,使我們。。。。。失去了曾經的自己。。。


y君說


迷你世界是一款致敬(迫真)我的世界致敬到源代碼都直接搬過來用的國產遊戲。

本來迷你世界並不引人注目,但是有些沒玩過我的世界的迷你世界玩家誤以為是我的世界抄襲迷你世界,於是開始攻擊我的世界玩家。

我的世界玩家一看,明明是迷你抄襲怎麼還反過來罵MC了?

於是就引發了無休無止的爭鬥……


滑板鞋QAQ


你好,我是迪哥家周字上的TNT,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我先說一下兩個遊戲的情況

迷你世界:2015年發行 創作地區是中國

我的世界:2009年發行創作地區是瑞典

要想回答這個問題,我先得從迷你世界剛出來的時候說起

迷你世界剛出來的時候,其實兩方玩家都是各玩各的,從來不爭吵。後來突然有一天,迷你的圈子裡突然蹦出來一個謠言,說迷你世界是一個老爺爺創作的,後來被美國的一個人盜走,才有了我的世界,這個謠言疑點重重,但在迷你的圈子裡是一傳十十傳百,聽到這個消息的我的世界玩家頓時怒了,馬上在網絡上開始懟迷你玩家,迷你玩家毫不示弱,馬上與我的世界玩家開始互懟,再後來就演變成了抄襲,炸圖,網上互罵,反我的世界,反迷你世界,而我的世界官方也因為抄襲把迷你告上了法庭,只是沒成功

最後,我希望兩方能儘早停戰,版權是官方的事,謠言是迷你的事,自己玩好自己遊戲不好嗎,何必呢?

我回答完了,謝謝!




迪哥家周字上爆炸tnt


《我的世界》由2009年發佈,深受大家喜愛,下載量也很多。2015年,又出現一款沙盒遊戲,逐漸火了起來,可是有人發現,《我的世界》和《迷你世界》有許多相似之處,就懷疑《迷你世界》抄襲了《我的世界》。


曉星說呦


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

是的,迷你世界和我的世界的確是有很大的誤會。

雖然經常說迷你世界有很多都是抄襲的,我的世界或者其他遊戲的。但是沒有任何遊戲是不能仿照的。而且每個人的興趣都是不同的,比如說小孩就喜歡那種動畫一點或者亮一點的那種遊戲。就比如說迷你的世界。而我的世界呢,大多數玩家差不多都是大人。

有很多我的世界的玩家都說迷你世界是抄襲我的世界的。但是誰說世界上只能有我的世界之一種沙盒遊戲的呢?樂高無限。手工星球。都是沙盒遊戲呀!

所以有許多迷你世界的玩家和我的世界的玩家一直在爭吵,或者說我的世界的玩家炸迷你世界。迷你世界的玩家炸我的世界。或是下載迷你世界或我的世界。在裡面都上別人的號,破壞別人的圖。讓很多人都十分的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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