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口数量均截止至2018年末。
1、成都市,常住人口1633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9.58%;
2、广州市,常住人口1490.55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3.23%;
3、武汉市,常住人口1108.1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8.73%;
4、石家庄市,常住人口1095.16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25.68%;
5、哈尔滨市,常住人口1085.8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28.76%;
6、郑州市,常住人口1013.6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0.56%;
7、西安市,常住人口1001.3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25.91%;
8、杭州市,常住人口980.6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7.05%;
9、南京市,常住人口843.62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0.48%;
10、沈阳市,常住人口831.6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8.97%;
11、长沙市,常住人口815.47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1.82%;
12、合肥市,常住人口808.7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2.79%;
13、福州市,常住人口774.25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9.65%;
14、长春市,常住人口751.3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27.77%;
15、济南市,常住人口746.04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7.43%;
16、南宁市,常住人口725.41万人,约占全区常住人口总数的14.72%;
17、昆明市,常住人口685.1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4.21%;
18、南昌市,常住人口554.55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1.93%;
19、贵阳市,常住人口488.19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3.58%;
20、太原市,常住人口442.15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1.89%;
21、兰州市,常住人口369.31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4.01%;
22、乌鲁木齐市,常住人口355.1万人,约占全区常住人口总数的14.27%;
23、呼和浩特市,常住人口312.64万人,约占全区常住人口总数的12.35%;
24、西宁市,常住人口237.11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39.23%;
25、海口市,常住人口230.23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24.71%;
26、银川市,常住人口225.06万人,约占全区常住人口总数的32.7%;
27、拉萨市,常住人口55.44万人,约占全区常住人口总数的16.28%
28、台北市,人口数据暂缺。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西宁市和银川市常住人口占该省(区)常住人口总数达到了三成多,而济南市常住人口占山东省常住人口总数居然不到一成,其他大部分省会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一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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