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縣水務局:關於嚴厲打擊非法鑿井取水行為的通告

康保縣水務局:關於嚴厲打擊非法鑿井取水行為的通告

為貫徹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有效保護地下水資源,嚴格控制地下水開採,改善和保護生態環境,促進我縣地下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市政府關於嚴格控制壩上地區新增農業灌溉井的通知》等規定,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鑿井取水行為的專項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縣境內任何單位、個人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不得擅自鑿井、取用地下水資源。

二、嚴格執行壩上地區不得新增農業灌溉井的規定,不予審批新增農業澆灌取水井,包括在原有水澆地上的更新井。

三、對未取得取水批准文件擅自鑿井取用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視為非法取水行為,將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強制封閉違法機井、拆除水利設施、恢復原狀,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四、鑿井施工單位承攬鑿井業務時,必須在業主提交鑿井審批手續後,方可進行施工,對業主未提交鑿井審批手續,擅自施工的鑿井施工單位,將依法嚴厲查處,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對阻撓行政執法部門執法的單位或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舉報電話:0313--5512243

康保縣水務局

2020年3月22日

審核:韓建國

康保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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