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特朗普主义”对国际法的冲击,三大方向,四面出击!

“美国优先”源于美国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民族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浪潮,在全球化快速发展的今天,特朗普重提“美国优先”并不断付诸实践,这表明了特朗普治下的美国政府似乎要弱化长期坚持的全球主义。“美国优先”的核心原则就是一切以美国国家利益为衡量标准,同时要适时地摆脱对美国利益造成不利束缚的羁绊,重要的是,“美国优先”并不意味着重回旧时代的孤立主义原则,因为这一原则已经失去了现实性和可行性。但是特朗普政府的“美国优先”是某种程度的新孤立主义和“压制性回缩”相结合的“选择性战略”,这就势必会和强调一致性的国际法原则相冲突,特朗普政府下的国际法已经显示出了某种虚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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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优先

“美国优先”政策可以说是和美国传统的外交政策一脉相承的,无论是全球主义还是新孤立主义都能看到“美国优先”的影子,只不过是当前特朗普政府的“美国优先”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更呈现出了和国际社会的格格不入。特朗普在竞选时阐述,“美国优先”即在外交上永远避免卷入任何外国冲突,除非美国的经济和战略利益受到直接威胁;在贸易上,改变当前美国受到羞辱的局面,保护美国工人免受外国不公平竞争的侵害;在能源上,开发美国自身的能源潜力,为本国的工业带来繁荣;在经济上,通过调整税收和监管政策,留住美国的就业机会和财富;在移民政策上,要保护美国工人的工作、工资和福利保障。每个国家都有自主追求本国发展的权利,但是如果一味地把本国利益凌驾于甚至于以其他国家利益的牺牲为代价,这无疑便成为了国际霸凌主义。特朗普以“美国优先”为抓手在国际社会上肆意挑战国际机制和国际法的有效性,以本国至上论取代全球一体论,这对国际法所倡导的国际合作原则构成了体系性、严重的破坏。

(一)美国对外交往以国内法取代国际法

“美国优先”政策的首要体现就是美国企图以国内法的单边约束取代国际法的一致平等原则,在经贸领域,“他首先是否定‘自由贸易’的理念和价值,实际上用美国式的‘公平贸易’取代‘自由贸易’。”但是,特朗普政府宣称的“公平贸易”并不公平,它脱离了世界贸易组织的互惠互利原则,抹杀了不同国家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差距。美国单方面曲解《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以及《1994年关贸总协定》,将互惠互利原则和非歧视性原则割裂开来,并一味追求单一产品的狭义性绝对平等。2018年2月,美国首次提出要基于美国的利益的“对等税”,对进入美国的某国某类产品征收该国进口美国同类产品时征收的同等关税,这显然是和世界贸易组织以及相关国际贸易法的互惠互利原则是背道而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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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长臂管辖”

再者,美国利用国内立法以及相关法律规范直接制裁世界其他国家,完全绕开国际法行事,特朗普有意继续并不断扩大国内法对国际社会的限制。2018年3月,美国宣布将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的第232条款——即授权商务部对特定产品是否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进行立案调查,并在立案后270天内向总统提交报告,美国总统在90天内做出是否对相关产品进口采取最终措施的决定——对输美的钢铁和铝制品征收25%和10%的关税。2018年3月2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中国贸易实践的301条款》,所谓“301条款”直接来源自于美国《1974年贸易法》,根据该条款,美国认定中国中国政府在技术转让、政策和实践是“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对美国商务形成负担或限制”。4月4日,基于“301条款”的调查结果,美国单方面公布将于7月6日对中国加征25%的关税,共涉及商品种类1333种,总价值500亿美元,美国试图以单边的国内法来实施贸易制裁,以达到美国的贸易利益最大化。“一般来说,301条款是美国的国内法律,只对本国有管辖权,不过,301条款却强迫国外政府与美国进行谈判,并改变这些国家的立法,这是违背国际法准则的”,当前美国在贸易领域试图追求绝对的公平贸易,并忽视国际法准则的非歧视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以国内贸易立法来挑战国际法,这对于国际贸易法的消除贸易壁垒,实现自由贸易的作用是致命的打击。

最后,在其他领域,当前美国也存在以国内标准对其他国家进行制裁和打压的现象。例如,2018年9月20日,美国称将对中国军委装备发展部及该部负责人实施制裁,美国声称中国违反了“以制裁反击美国敌人法”。美国在对外交往的多个领域采取国内标准,抛弃国际法准则,彰显了美国的霸权本质,同时这也是对国际法的不尊重,这将会从根本上动摇美国在国际社会上的信誉,而国际法面临的挑战也是不言而喻的。

(二)以“实力求和平”削弱国际法和平性原则

2017年12月18日,美国发布新版《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其中重点阐释了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四大支柱,即“保卫美国本土、促进美国繁荣、以实力维护和平、提升美国影响力”。其中的“以实力维护和平”显得尤其重要,因为在战略报告中,美国指出“美国及其盟国和伙伴国正面临各种力量的挑战,其中包括中国和俄罗斯这两个修正主义国家、伊朗和朝鲜这两个流氓国家,以及跨国威胁组织,特别是伊斯兰宗教极端组织等”。在美国国家利益的排序中,位于核心地位的是保护美国本土安全,防止某个国家或其他国际行为体对美国本土发起打击,同时当前的美国把大国“战略竞争”的威胁置于恐怖主义威胁之前,更是表明了美国对于非友好国家的高度戒备。这就直接催生了美国在对外交往中,特别是与“战略对手”之间着重展开多领域、全方位的竞争,为了能够有效应对“修正主义国家”和“流氓国家”的威胁,美国在军事、外交方面不断更新竞争性优势并持续对“敌对”国家保持高压态势,同时以“大棒”为后盾,以谈判为诱饵,迫使其他国家做出符合美国利益最大化的政策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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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频以各种手段制裁打压他国

在国际法核心原则中,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原则以及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保证世界和平的关键因素,特朗普政府在对外交往中过度使用武力因素,频频介入地区冲突,以威慑和胁迫为主要手段,这背离了国际法的和平性原则。特朗普总统信奉有原则的现实主义,在实现国家利益的同时兼顾以实力维持美国的领导力,但特朗普的现实主义带有谨慎克制的意味,同时也不是意味着在对外实力展示过程中畏手畏脚,而是要在涉及美国核心和极端重要利益地区进行有效的实力部署和显示。对此,美国试图加强在各个领域的“统制力”,在核武领域要加强核工业的投资,以保有足够威慑力的核武器以及先进的核设施,在太空以及网络空间,美国要继续维护领先地位并警戒其他国家的威胁与挑战。

“以实力求和平”原则鲜明的体现在朝鲜以及伊朗核问题上。《国际法原则宣言》明确指出,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是各国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以朝鲜为例,美国在当前的朝鲜半岛问题上依旧奉行“大棒”政策,试图以强压和实力逼迫朝鲜实现完全可验证且不可逆(CVID)的无核化,美国对朝鲜奉行两面手法。即便是2018年6月朝美领导人会晤后,即使是朝鲜在最近几个月频频释放善意的背景下,即使是韩国竭力在美朝之间斡旋的情况下,美国依旧采取强力打压的措施,并频频在朝鲜半岛显示军事实力。2018年8月底,朝鲜指责美国政府奉行“两面手法”且毫无诚意,美国表面上寻求与朝鲜进行政治对话,却依旧在和日韩进行秘密的军事演习,甚至演习了袭击朝鲜首都的计划。特朗普政府通过“两面手法”的目的则是以最小的代价来换取朝鲜最大的让步,甚至是压迫朝鲜短期内完全实现无核化,但是这种以武力威胁为后盾的和平谈判无疑使美国的目的难以短时间内实现。“1987年《加强在国际关系上不使用武力或进行武力威胁原则的效力宣言》更为明确的规定:每个国家都有义务在其国际关系上不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构成对国家法和《联合国宪章》的违反,应承担国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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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力威胁

国际法强调在解决国家间矛盾和冲突过程中坚持和平谈判、平等协商原则,同时和平原则讲求对等推进和交互性的积极回应,特朗普政府在对朝鲜以及伊朗的冲突解决中始终不放弃强力压迫和武力展示,并缺乏对等的积极回应,并在和平协商过程中采取违反承诺的做法。这都在透支美国的国际信任度,同时对国际法和平性原则的可靠性也产生了持续性的损害,美国“以实力求和平”原则根本上仍然属于美国传统的“大棒”外交政策,只是特朗普总统对多边谈判的厌恶以及其自身的商人属性使得国际法的谈判原则成为了美国外交的玩物,这就更加快美国建构的以自身优先为核心的国际机制,最终也势必会将美国的利益排除在国际机制或国际法的维护范围之外。

(三)以新孤立主义减少承担全球义务和责任

孤立主义和全球主义是美国重要的两大外交传统,孤立主义是美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外交战略,并且不断有着新的变化形式。二战后,美国开始迈向全球主义道路,但是孤立主义思潮并未就此退去,在20世纪50、60年代以及冷战结束后,孤立主义在美国依旧有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冷战后,孤立主义发展出了多种形式,也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新孤立主义者强调美国的行动自由和战略独立,反对在国际组织、国际机制以及与盟国的关系中承担过多责任,反对向海外派兵,反对或要求减少对外经济援助,反对大量向美国移民,提倡贸易保护主义,拒绝承担新的国际条约,有的甚至主张解散北约,反对联合国维和行动,总之反对美国干涉或参与无关自己核心利益的国家事务”,纵观特朗普近几年的对外实践,基本符合了“新孤立主义”的外交特征,在移民、气候、人权、教育、军控等问题上,特朗普有选择地从国际协议或国际法中抽身,这不仅是美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过度的全球主义的表现,更是违背国际法关于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的有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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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的“新孤立主义”

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是国际法核心原则之一,国际法所要约束的对象主要是主权国家,同时建立在国际法基础上的国际机制和国际制度也是在国家在坚持自愿义务原则上运行的。国际法相比于国内法缺乏足够的硬约束,所以,“国际法的有效性和国际法律秩序的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国忠实遵守国际法的规范会和善意履行其承担的国际义务。”作为超级大国的美国本应该为世界提供充足的公共服务,并保证持续良性的改革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社会,这是基于霸权稳定论的基本要求,美国既想继续维持世界霸权的地位,又试图逃避国际责任和义务,甚至直接从国际协议中退出,这对以美国为主导建立的战后国际秩序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同时美国的接连“退群”更是给国际协议的有效履行和国际制度的稳定发展带去难以想象的损害。

在移民问题上,2017年12月2日,美国宣布退出联合国《全球移民协议》,这是一项旨在支持难民权益,帮助难民重新定居和进行工作安置的协议,而美国给出的理由则是宣言中多项条款与美国移民和难民政策,以及特朗普政府的移民政策原则不一致。而美国退出《全球移民协议》并非是心血来潮,早在2017年1月,特朗普就签署了“阻止外国恐怖分子进入美国的国家保护计划”,即“限穆令”,同时开始在美墨边境修筑围墙以阻止难民进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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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墨边境墙

在接下来的4月和5月,美国开始对南部国家的难民实施“骨肉分离”政策,特朗普也多次表示“美国不会成为难民收容营,不会成为难民安置中心”。在人权问题上,以“人权卫士”标榜的美国于2018年6月退出了联合国让人权理事会,借口则是美国不满近几年人权理事会对以色列的做法, 被特朗普解雇的美国前国务卿蒂勒森曾言,“特朗普将国家利益置普世权利之上,忽视了美国几十年来的两党政策。美国的政策一再证实,推进全球人权价值观实际上是美国的核心利益。”在气候问题上,“特朗普政府关于“有意退出”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协定》(Paris Agreement)的公开声明也可以这么说。《巴黎气候协定》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条约,为所有成员国设定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巴黎协议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主持下谈判达成的,由196个缔约国组成,但是在“美国优先”原则和“新孤立主义”的驱使下,特朗普政府抛弃了全球气候治理的最大“公约数”。

在其他相关领域,比如2017年10月美国宣布退出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8年5月,美国宣布退出“伊朗核问题协议”,严格上它尽管不属于国际法的范围,但是这个由伊朗和“5+1”(中英美法俄五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加德国)共同达成的协议对地区乃至世界和平与稳定至关重要的作用。2018年7月,伊朗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美国重启制裁违反两国于1955年签署的《友好、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条约》,要求国际法院指示临时措施、要求美国立即停止针对伊朗的制裁,同时,9月29号,巴勒斯坦宣布,巴方已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美国将美驻以色列大使馆从特拉维夫迁至耶路撒冷的行为违反《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但是10月3号,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和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博尔顿先后宣布美国退出与伊朗的友好协议和退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中涉及国际法院管辖问题的相关议定书。特朗普的外交政策和实践已经显示出了新孤立主义的种种倾向,从部分国际事务和国际协议中抽身也契合了“美国优先”的政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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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

总之,美国特朗普政府上台后对国际法的冲击尤为明显,特朗普政府中的反全球化和民粹主义力量主动发起了对国际法以及国际机制的批评和质疑,甚至是主动退出国际法或国际条约。另外特朗普政府妄图以国内法取代国际法,在国际社会四面出击,崇尚实力至上而非和平协商原则,以新孤立主义的“压制性回缩”来回应国际义务和责任,这些都削弱了国际法应有的国际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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