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盗书2000本 “雅贼”一审领刑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认为,偷书不算偷,宁波的陈某恐怕也是这么认为的。他十个月内竟疯狂偷书2000余本,并通过网络平台出售牟利。近日,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以陈某构成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一审判决,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陈某是一个爱书之人,经常去书店或网上购买书籍。一次,他偶然发现网上有人收购书本,想起逛书店时,工作人员的警惕性不高,就动起了歪脑筋。陈某来到宁波市内一家书店,趁店内工作人员不注意之际,偷偷将书放进随身的背包里,不付钱便离开。过了好几天,他发现没事后胆子就更大了。

  在接下来的十个月内,陈某多次至宁波市内4家书店,用相同手法窃得书籍2000余本。随后他在某网络平台谎称自己有一家书店要转让,因此低价处理书籍,将其中1000余本书籍以定价的三折出售给他人,得赃款2万余元,剩余1108本被盗书籍(价值共计2.4万余元)被其藏匿于家中。后来,陈某在书店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陈某家属代为赔偿了4家书店的损失,并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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