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企复工复产,延平区检察院依法对一名民营企业管理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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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企复工复产,延平区检察院依法对一名民营企业管理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


日前,延平区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福建某生物菌肥有限公司厂长及该企业“新型冠状病毒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组副组长兼专管员范某某宣布相对不起诉决定后,他这样说道。

保障民企复工复产,延平区检察院依法对一名民营企业管理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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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复工复产期间,

范某某一天要接无数个这样的电话,

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加快进度,

公司正积极联络组织生产一线工人返岗复工,

这种情况下

范某某一旦被判处刑罚

企业经营将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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