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检察和您聊聊假冒伪劣防疫用品那些事儿

马尾检察和您聊聊假冒伪劣防疫用品那些事儿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决胜阶段,随着复工复产的到来,人们也逐渐离开家门,开始工作。为了安全,不少企业和个人都在购买防护装备。口罩、护目镜、洗手液等防护用品自疫情发生以来就一直处于紧俏状态,在利益驱动下,市场上存在针对防护用品的制假售假现象。


马尾检察和您聊聊假冒伪劣防疫用品那些事儿


疫情发生期间,公安机关查获多起生产假冒伪劣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工厂。这些假冒伪劣防护品流入市场后,给防疫控疫带来很大的风险,消费者在此情况下应该怎样维护自身权益?在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马小检为您解读一下购买防疫用品的相关法律问题,快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马尾检察和您聊聊假冒伪劣防疫用品那些事儿

案例一


马尾检察和您聊聊假冒伪劣防疫用品那些事儿

尚迪在家隔离多日,复工后在互联网购买了一批口罩,到货后发现口罩薄如蝉翼,既无正规包装也无批次标识,他马上意识到自己买到了假冒产品,那么尚迪该怎么办呢?


马小检答“疫”

在此情况下,尚迪既可以要求经营者即卖家承担责任,也可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即购物网站承担责任。

首先,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要求经营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购买到此类产品时,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退还、维修等义务,符合条件的也可解除合同。消费者权益因此受损的,可以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在经营者存在欺诈的情况下,消费者还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措施的,需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商平台负有资质审核义务与安全保障义务,以医用口罩为例,既属于医疗器械,经营者需具备相关资质,又属于与消费者生命健康相关之产品,平台可能因未尽上述义务而承担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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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消费者在网购防疫用品时,首先需要注意卖方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及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医用口罩,作为第二类医用器械,选购时需关注经营方是否具备《第二类医疗经营凭证》;商品包装上是否注明执行标准或注册编号。其次,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例如交易单号、与卖家聊天截图等,还可以利用网站投诉机制,要求平台方介入,以促进问题解决。


马尾检察和您聊聊假冒伪劣防疫用品那些事儿

案例二


马尾检察和您聊聊假冒伪劣防疫用品那些事儿

尚迪在购物时看到某卖家广告宣称,“佳火牌洗手液能有效消灭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当头、保命要紧,他立马购买了该洗手液,但回家打开后发现该产品就是普通的洗洁精,“佳火”真的是假货,尚迪吃了个哑巴亏,他该怎样维权呢?


马小检答“疫”

消费者因虚假广告购买了并不具有宣传功效的商品时,如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就此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

而针对虚假宣传的行为,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经营者在提供与产品质量、功效等相关信息时应保证全面、真实,不能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消费者因此遭受权益损失时,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本身可能也将面临行政处罚,严重者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马尾检察和您聊聊假冒伪劣防疫用品那些事儿

检察官说法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消费者容易在虚假宣传内容的煽动下进行冲动消费。因此,在购买防疫用品及相关药品时,要保持冷静,擦亮双眼,不可受广告用语的迷惑。


马尾检察和您聊聊假冒伪劣防疫用品那些事儿

案例三


马尾检察和您聊聊假冒伪劣防疫用品那些事儿

因单位复工,尚迪网购了一批护目镜,然而,过了约定发货时间也不见卖家发货,眼瞅着上班日期临近,却收到卖家信息:“物资被征用,请申请退款。”被现实生活上了一课的尚迪,还有哪些办法呢?


马小检答“疫”

卖家以被征用为由拒绝发货时,消费者可以要求其证明征用情形是否真实存在,如征用为实,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还货款;如征用并不属实,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卖方继续发货,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时,消费者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在疫情期间,因疫情所产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影响,可能对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成立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责任。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证明。因征收征用属于行政行为,通常会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因此,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提供证据、证明情况是否属实。

马尾检察和您聊聊假冒伪劣防疫用品那些事儿

检察官说法


疫情时期,为保证一线抗“疫”供给,征用征收情况确实存在。但也不排除卖方以此为由逃避合同责任的情形。因此,当卖家以“征收”为由不发货时,消费者可以要求对方出具相关证明资料,以判断征用征收是否真实存在。作为消费者,我们积极保护自身的权益;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以自身行动支持国家抗“疫”。


防疫用品关系着生命健康安全

大家在购买使用时一定要擦亮眼睛

分清是李逵还是“李鬼”

如果真的碰到“李鬼”


请拿起法律的武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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