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關於切實做好清明前後新冠肺炎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中共安仁縣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指揮部文件

安疫指〔2020〕48 號

安仁:關於切實做好清明前後新冠肺炎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關於切實做好清明前後新冠肺炎疫情輸入

防控工作的通告


為嚴防清明前後新冠肺炎疫情輸入,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結合當前嚴峻複雜的疫情防控形勢,現將清明前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通告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所有擬從國(境)外和國內高、中風險地區來(返)安仁的人員,要提前 48 小時將本人有關信息詳細報告擬抵達地所屬村(社區)或來(返)人員所在單位。

二、所有國(境)外和國內高、中風險地區來(返)安人員到達火車站、汽車站後,應主動如實向諮詢服務站填報個人信息。諮詢服務站人員將其引導至臨時集中留觀室,並立即報告聯防聯控組安排接送專用車將其送至縣人民醫院公租房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自駕車或乘坐其他交通工具來(返)安人員,必須全程做好自我防護,到安後,自覺第一時間到縣人民醫院公租房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各單位(企業)、個人不得隨意邀請和接待接受國(境)外和國內高、中風險地區來(返)安人員,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邀請和接待接受,必須提前48小時主動如實向所在鄉鎮或村(社區)報告,並向縣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指揮部備案。如未提前報告和備案,來(返)安人員因隔離期間所發生的食宿、檢測等費用由邀請或接待接受的單位(企業)、個人承擔。

全縣所有賓館、酒店、網約房、出租房屋要嚴格做好入住人員登記管理,接受國(境)外和國內高、中風險地區來(返)安人員的,必須立即向屬地村(社區)和轄區派出所報告。入住人員應主動如實報告並登記相關信息。

五、國(境)外來(返)安人員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原則上核酸檢測、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六、如不如實報告、逃避隔離或不聽勸告、刻意隱瞞個人行程軌跡的國內來(返)安人員,隔離期間費用一律由個人承擔。

七、嚴禁宗族集體性祭祀、扎堆祭祀、人員聚集、封建迷信、瞞報謊報、野外用火等行為,全面落實郴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關於做好清明前後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掃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郴疫指﹝2020﹞82 號)文件要求,嚴防人員流動和聚集增加帶來疫情反彈。

八、凡違反通告要求,本人遲報、瞞報、謊報、不報國(境)外和國內高、中風險地區來(返)安人員情況,或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的,納入個人信用體系,並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凡負有報告責任的鄉鎮、單位(企業)、村(社區)、親屬等,不及時如實報告,必須承擔相關責任。全體黨員和公職人員要如實報告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有關事項,並充分發揮帶頭作用,督促親朋好友如實報告有關情況。如因隱瞞或虛假填報,造成疫情擴散或傳播的,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和黨紀政紀責任。

九、請廣大群眾積極提供有關人員線索,舉報電話:0735-5212345;0735-5202460。舉報屬實的,每條給予 500 元獎勵,由縣防控領導小組負責兌現落實。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同一情形的,獎勵最先舉報人。

十、本通告自 2020 年 3 月 23 日零時起實施。

附:縣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指揮部和各鄉鎮值班

電話:

指揮部辦公室:0735-5224336

永樂江鎮:0735-5212776 安平鎮:0735-5325311

金紫仙鎮:0735-5370089 靈官鎮:0735-5380148

龍 海 鎮:0735-5480766 牌樓鄉:0735-5358003

渡 口 鄉:0735-5100088 龍市鄉:0735-5450156

洋 際 鄉:0735-5470159 華王鄉:0735-5461003

平 背 鄉:0735-5130001 承坪鄉:0735-5305041

竹 山 鄉:0735-5400189


中共安仁縣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應急處置指揮部

2020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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