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过程中,如果单位要求毕业生交一定的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等,或者以单位需要审核为由扣留毕业生的身份证、学位证等其他证件的,毕业生需警惕有此种行为的单位!
这种做法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不慎被骗取钱财或者被扣押证件怎么办?
如果遭遇诈骗,可以向警方报案。
不构成诈骗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毕业生还要注意保存相应凭据以便寻求救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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