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高官愛貪汙,家財相當於朝廷一年的收入,為何辭職皇帝卻不準

在明朝,一個高級官員一旦受到言官也就是彼時的紀檢官員的批評,為了顯示自己的清白無辜,一定會主動向皇帝提出辭呈。如果皇帝覺得這個被批評的官員還有利用價值,就會溫言相慰,明確表示不同意;反之,就會批准。李三才最初也是遵照這個遊戲規則乾的。奇怪的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打辭職報告,卻都如同石沉大海。

李三才的辭職報告一連遞了15次,皇帝依然充耳不聞,換了一般官員,很可能就順坡下驢,不再提辭職的事了。可李三才是個有脾氣的官員,見第15份辭職報告遞上去後仍然沒反應,他一氣之下,捲鋪蓋走人。對此,皇帝仍然沒有任何反應。這個皇帝就是萬曆。

明朝高官愛貪汙,家財相當於朝廷一年的收入,為何辭職皇帝卻不準

李三才當時的官職是戶部尚書,算是響噹噹的當權派。李三才在萬曆二年(1574年)中進士後,先後幹過河南參議、山西學政、漕運總督和鳳陽巡撫等職,直到萬曆三十四年,也就是宦海沉浮32年之後,才升至正部級的戶部尚書。也就是說,為了和萬曆賭這口氣,李三才不惜輸掉自己幾十年官場修煉才得到的正果。

在晚明官員中,李三才個性鮮明,是個讓人印象深刻的“三有”幹部。所謂“三有”,即有能力、有脾氣、有汙點。

先說有能力。李三才入仕初年,曾任山東僉事,當地土匪很多,多年來地方官都束手無策,只能大度地和土匪井水不犯河水。李三才到任後,“廣設方略,悉擒滅之”。因此功勞,他很快升任河南參議。

在任鳳陽巡撫時,因鳳陽產海鹽,萬曆便派太監出任稅使,一邊徵稅,一邊搜刮百姓。其中為首的太監叫陳增,自以為口含天憲,根本不把地方官放在眼裡,不僅“公行攘奪”,而且“數窘辱長吏”,地方官看到他就頭痛。一個叫程守訓的傢伙,投靠到陳增門下,依仗陳增權勢,“縱橫自恣”,“刑拷及婦孺”。李三才到任後,一方面對陳增等宦官“以氣凌之”,上疏彈劾;另一方面派人收集程守訓的不法證據,查到贓款數十萬和一些原本皇家才可以使用的器物,進而把程守訓等人下獄法辦。李三才一連誅殺了好幾個橫行不法之徒後,陳增不得不收斂行徑。李三才的行事風格,使他贏得了“雷轟電掣,雨注風飈,令人有不可測者”和“豪傑而有聖賢之資”的評價。

再說有脾氣。在古代,百姓向國家上繳的稅賦一般是田賦和人頭稅,萬曆時期,開始徵收一個新稅種—礦稅。應該說,徵收礦稅並不是什麼聳人聽聞的事,但萬曆時期的礦稅徵收之所以搞得天怒人怨(陳增即是一例),有兩個原因:其一,這筆稅收並不是納入國庫,而是充當萬曆的私房錢;其二,負責徵稅的不是國家官吏,而是萬曆指派的宮中太監。這些人一旦有了魚肉民間的機會,很少沒有無所不用其極的。在明朝高級官員中,李三才最早意識到徵收礦稅將會帶來的惡果。

明朝高官愛貪汙,家財相當於朝廷一年的收入,為何辭職皇帝卻不準

他很自然地向萬曆上奏章,要求停止這種短視行為。這類奏章,前後一共有十餘道之多。一開始,他還用委婉的言詞給萬曆苦口婆心地講道理,可萬曆根本不理。後來,李三才急了,奏章裡的火藥味便越來越濃。比如其中一道奏章中說:“奈何陛下欲崇聚財賄,而不使小民享升斗之需……自古未有朝廷之政令、天下之情形一至於斯,而可幸無亂者。今闕政猥多,而陛下病源則在溺志貨財。”在另一封奏章裡,李三才罵得更厲害:皇上你每回徵稅,都說宮裡太窮,你所說的太窮,不過是黃金沒有堆滿地,珠玉沒有壘齊天罷了。你這樣亂搞,官員只有請求罷免,百姓只有去死,到時候天下就會大亂了,你為什麼還不醒悟還不警惕呢?你不要認為我危言聳聽,若真的到了那般田地,皇上你該怎麼辦呢?李三才毫不留情,可萬曆卻採取鴕鳥政策,裝作什麼也沒有發生一樣。

最後說有汙點。魏忠賢上臺後,對以清流派為主的東林黨人大肆清洗,從肉體上消滅之,從精神上抹黑之。以魏忠賢為首的閹黨還編了個《東林點將錄》,以梁山好漢來對應東林黨人,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已經去世的李三才,被稱為“開山元帥托塔天王南京戶部尚書李三才”。究其實,李三才雖然與東林黨精神領袖顧憲成關係很鐵,但嚴格說來,他並不是東林黨人。不過,在閹黨專政時期,與東林有染就是歷史不清白。但是,這裡說的李三才有汙點,乃指其經濟上不清白。儘管李三才並不以貪墨著稱,但他家境甚是富有,據說其家財價值白銀470萬兩,大略相當於天啟時期全國一年的財政總收入。縱使李三才的父親是商人,也不可能賺到這麼多銀子。李三才至少有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嫌疑。

李三才不得不辭職以示清白的起因,在於當時內閣缺人,有人向萬曆建議說,內閣不能老是用那些筆桿子,還是應該從有地方工作經驗的官員中選拔,比如李三才就很適合。在這之前,李三才貪汙的事情幾乎沒有言官批評或揭發過,但聽說李三才有可能進入內閣,言官甚至非言官一時間紛紛上奏,指斥李三才有“十貪”“五奸”之罪。這些義正詞嚴的批評並不是源於李三才貪汙犯了眾怒,而是因為這個被視作“東林巨星”的人將高升內閣,那些與東林紛爭多年的浙黨、齊黨,當然不能眼睜睜地看著政敵平步青雲。這就是中國官場的一個怪象:在大家都悶聲貪汙的情況下,沒有人會去告發政敵貪汙;只有在政敵阻擋自己的錦繡前程時,才會有人鋌而走險地劍走偏鋒—因為一旦調查政敵貪汙,就很可能引火燒身。

明朝高官愛貪汙,家財相當於朝廷一年的收入,為何辭職皇帝卻不準

三有幹部李三才在中國歷史上並不是獨有現象,像這種有能力,有脾氣,但同時也有汙點的官員,史上不乏其人。歸根到底,其實所有的官員都可以分為三種類型:有能力會辦事,但手腳不乾淨;無能力不會辦事,但手腳乾淨;既無能力也不會辦事,同時手腳還不乾淨。這三種官員,到底該重用哪一種呢?明君會用第一種,在利用他的能力的同時,儘量限制他的手腳;有道德潔癖的君主會用第二種,官員不貪便是寶,根本不管他稱職與否;昏君會用第三種,他的昏和庸,註定了他既沒有能力也缺少機會去甄別人才。在這三種君王中,萬曆哪種都不算,所以,李三才只能憤然辭職。

這個故事說明:第一,批評皇帝是一種高風險高收入的賭博,既可能因皇帝一時之怒而身首異處,也可能因皇帝今兒個真高興而在一夜之間暴得大名,榮獲“仗義執言獎”;第二,末世徵兆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皇帝潛伏在宮中享受幸福人生,高級官員卻集體患上人格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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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聶作平
來源|《百家講壇》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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