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调解“助攻”复工复产 两家企业重获新生

今年1月初,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辽宁某某眼镜有限公司与被告辽宁某某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货款120余万元,并在起诉时申请查封了被告单位的基础账户。因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案件不能如期开庭审理。


线上调解“助攻”复工复产 两家企业重获新生


3月初,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可以有序复工复产。原告却因缺少资金投入生产,被告因基础账户被法院冻结,双双面临无法复工复产的困境。


承办法官于棣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到法院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向双方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在充分掌握案件事实的情况下,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调解方案经过多次调整,终于在原、被告均能接受的条件上找到了平衡点,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时法院采用微信拍照传输的方式固定了调解协议内容。从开始调解到双方依据协议履行完毕,仅历时5天。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非常时期,为依法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法官在线调解案件,解决纠纷,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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