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开庭,“隔空”审案,共保案件办理不超期


“线上”开庭,“隔空”审案,共保案件办理不超期


“线上”开庭,“隔空”审案,共保案件办理不超期


审判长,

我们受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

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

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3月19日,

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

进行了一场别样的庭审。

这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开设赌场案。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晋城市看守所采取了封闭式管理,被告人无法到庭受审,使该案面临着超出审理期限的风险。为保证案件的顺利进展,我院与法院通力合作,应用信息化手段,在院内远程提讯室搭建临时法庭进行线上开庭,这也是我院与法院、看守所相互配合远程视频庭审的第一案。因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线上”开庭,“隔空”审案,共保案件办理不超期


庭审时,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向东作为公诉人,与法官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准确把控庭审全过程,有序完成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陈述和辩论等环节。庭审过程中视频清晰、信号稳定、音画同步,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线上”开庭,“隔空”审案,共保案件办理不超期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院充分应用信息化建设成果,以“零接触”方式进行线上开庭。在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防疫风险的情况下,防止了案件超期,保证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实现了办案、防控两不误,确保了防疫特殊时期执法、司法整体效果的规范和统一,彰显了庚子战“疫”中的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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