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仲裁結果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730 證券簡稱:中國高科 公告編號:臨2020-012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仲裁階段: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已作出終局裁決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仲裁申請人

最終涉案金額:人民幣1,500萬元、律師費、仲裁費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否

2020年3月24日,中國高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申請人”)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貿仲委”)送達的〔2020〕中國貿仲京裁字第0408號《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書》。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況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當事人

1、申請人:中國高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被申請人:北大培生(北京)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二)仲裁機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三)仲裁機構所在地:北京市

(四)仲裁申請和受理時間:公司於2019年4月22日就在線教育業務合同糾紛向貿仲委提起了仲裁申請,並於2019年5月16日收到貿仲委下達的DX20190780號《業務合同爭議案仲裁通知》

(五)事實與理由:

2015年7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就開展在線中文教育的合作事宜簽訂了《在線教育業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合同》簽訂後,申請人依約於2015年7月13日將全部人民幣1,500萬元預付款匯給被申請人,但被申請人沒有在《合同》約定的六個月內完成項目合資公司的設立。

申請人雖多次催促被申請人返還本合同項下的預付款和資金佔用利息,但被申請人遲遲不予履行合同義務,協商無果,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提起本案仲裁申請。

有關本次仲裁案件的具體情況,詳見公司臨2019-018號、臨2019-030號、臨2019-031號、臨2019-032號公告。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仲裁請求

(一)裁決被申請人立即返還申請人到期預付款人民幣1,500萬元;

(二)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逾期利息至其清償之日止;

(三)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用及律師費用5萬元。

三、本次仲裁案件的裁決情況

2020年3月24日,公司收到貿仲委送達的《裁決書》,裁決如下:

(一)被申請人立即返還申請人預付款人民幣1,500萬元;

(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本案律師費人民幣5萬元;

(三)本案仲裁費人民幣184,750元,由申請人承擔20%,即人民幣36,950元,被申請人承擔80%,即人民幣147,800元,鑑於申請人已全額預付了本案仲裁費,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人民幣147,800元;

(四)駁回申請人的其他仲裁請求。

本裁決所述款項應當在本裁決作出之日起20日內支付完畢。

本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四、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等的影響

公司基於審慎性原則,已對上述在線教育業務合同項下的預付款全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本次仲裁案件結果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等的最終影響有待於仲裁裁決的履行及執行情況而定。如公司收到本次裁決款項,將增加收款當期的淨利潤,對公司損益產生一定的積極影響,最終影響金額以審計機構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中國高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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