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於2019年3月22日披露了公司股東長江電力增持公司股票的計劃(公告編號2019-016)。自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20日,長江電力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了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64,574,119股,增持比例0.99%,增持總金額約267,846,279元,已完成增持計劃。
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湖北能源)於3月23日接到公司股東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電力)《關於增持股份計劃實施期限屆滿暨增持結果的告知函》,具體事項如下:
一、增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1.增持主體名稱: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計劃實施前,長江電力直接持有湖北能源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1,585,254,474股,佔湖北能源總股本的24.36%。
3.長江電力在本次增持計劃首次公告前6個月未發生減持湖北能源股份的情況。
二、增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於對湖北能源價值的認可及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數量:累計增持數量不超過湖北能源已發行總股份1%,不低於1萬股。
3.本次增持計劃實施期限:自2019年3月21日起12個月內完成。
4.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據市場情況,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允許的方式進行(包括但不限於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或者資產管理計劃)。
5.本次增持股份的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三、增持計劃實施情況
根據增持計劃,長江電力自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20日期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了湖北能源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64,574,119股,增持比例0.99%,增持總金額約267,846,279元,已完成上述增持計劃。
本次增持計劃完成後,長江電力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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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說明
1.本次增持計劃及增持行為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有關規定。
2.本次權益變動增持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決權,不存在表決權委託或受限等任何權利限制或被限制轉讓的情況。
3.本次增持不會導致湖北能源股權分佈不符合上市條件,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五、備查文件
1.長江電力《關於增持股份計劃實施期限屆滿暨增持結果的告知函》;
2.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關於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專項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3月24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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