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幫忙家中聚 酒後駕車涼涼了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曹東方

一線微觀|朋友幫忙家中聚 酒後駕車涼涼了


2020年3月24日22時左右,朱某某(男,身份證號:4102211994XXXX801X,家住杞縣陽堌鎮,準駕車型:C1)駕駛車牌號豫BCXXX1小型汽車,載送楊某某、朱某某回家,車輛沿七崗村至陽堌公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杞縣陽堌鎮七崗村東頭時,被杞縣交警大隊四中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詢問,3月24日朱某某邀請楊某某、朱某某(兩人均為杞縣陽堌鎮人)到家中幫忙。大約忙至21時左右,朱某某和楊某某、朱某某等四人在家中喝酒,共喝大概一斤散裝高粱白酒和5瓶(250ml裝)金星啤酒,朱某某本人喝了大概二兩半白酒和一瓶(250ml裝)啤酒。民警當場對朱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158mg/100ml。後經鑑定某某血液乙醇含量133.3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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