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2020年3月“交通違法曝光日”公佈

南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2020年3月“交通違法曝光日”公佈內容


為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增強震懾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意識和法制觀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諧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局面,根據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的部署,南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自2016年1月份開始將每月25日定為“交通違法曝光日”。

現將第51次“交通違法曝光日”需要曝光的有關情況進行通報,期待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經驗教訓,尊規守法,平安出行,遠離交通事故傷害,享受美好生活。

一、2020年3月全市終生禁駕情況

2020年3月,全市共有8人被終生禁駕。這8人中,1人因酒、醉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終生禁駕,7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被終生禁駕。8人中,駕齡最長的13年,駕齡最短的為4年。

2020年3月終生禁駕情況登記表

南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2020年3月“交通違法曝光日”公佈

二、2020年3月全市查處的酒駕、醉駕違法行為情況。

2020年3月,全市共查處飲酒後駕駛機動車714起,再次酒駕25起,醉酒後駕駛機動車160起。

因涉嫌危險駕駛(醉酒駕駛)被追究刑事責任的160人。(名單另附)

三、近期查處酒、醉駕嚴重違法典型案例

為做好路面秩序管控,嚴查交通違法行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確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南陽交警不斷加大對酒醉駕、涉牌涉證、超載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現將近期查獲的部分酒、醉駕典型案例公佈如下:

●案例一

3月11日14時許,西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正在縣城蓮花崗路口執勤,看到一男子駕駛摩托車在快到路口時突然掉頭拐進附近一小區,男子的異常舉動引起民警的警覺,通過對講機呼叫同事前往小區查看,在小區一拐角處,發現正在試圖躲藏的駕駛人陳某。在瞭解情況時,民警聞到陳某身上散發著濃烈的酒味,於是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157.4mg/100ml,後經抽血檢測,陳某血液內乙醇含量為149.69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

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陳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

3月14日14時46分,唐河縣公安局濱河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在城區濱河路南段,有一女性駕駛員駕車時有別車行為,影響他人安全行車,與他人發生糾紛。派出所趕到現場時,發現有兩輛小型汽車停在路邊,兩人正在爭執,未發現兩車碰撞痕跡。民警在詢問雙方時,聞到豫R01***轎車女性駕駛人王某渾身酒氣,隨即將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王某帶至派出所,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測試,后王某涉嫌醉駕駕駛機動車,被移交至唐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進行處理。

經查,該駕駛員王某現年19歲,當天中午在唐河城區和朋友聚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送朋友回家途中,與他人駕車發生糾紛,王某不但醉酒駕駛,且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經抽血檢測,王某血液內乙醇含量為116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

3月9日23時許,鎮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鎮平縣207國道寧西鐵路橋北巡邏時,發現一輛白色小型汽車停在馬路中間一動不動。民警上前查看情況,發現一名男子在駕駛室昏睡,打開車門後,聞到一股濃烈的酒氣。民警將男子叫醒後,帶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內乙醇含量為233.18mg/100mg,達到醉酒駕駛標準。

經查,男子名叫梁某,當晚21時左右,在鎮平縣開發區一工廠內和朋友吃飯時飲用白酒。民警對其身份信息進行核實時發現,梁某在2018年因醉酒駕駛被交警查獲,同年,鎮平縣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梁某拘役2個月,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梁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通訊員:呂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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