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0年3月“交通违法曝光日”公布

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0年3月“交通违法曝光日”公布内容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增强震慑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局面,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自2016年1月份开始将每月25日定为“交通违法曝光日”。

现将第51次“交通违法曝光日”需要曝光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期待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尊规守法,平安出行,远离交通事故伤害,享受美好生活。

一、2020年3月全市终生禁驾情况

2020年3月,全市共有8人被终生禁驾。这8人中,1人因酒、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终生禁驾,7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终生禁驾。8人中,驾龄最长的13年,驾龄最短的为4年。

2020年3月终生禁驾情况登记表

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0年3月“交通违法曝光日”公布

二、2020年3月全市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情况。

2020年3月,全市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714起,再次酒驾25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160起。

因涉嫌危险驾驶(醉酒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60人。(名单另附)

三、近期查处酒、醉驾严重违法典型案例

为做好路面秩序管控,严查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阳交警不断加大对酒醉驾、涉牌涉证、超载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酒、醉驾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3月11日14时许,西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正在县城莲花岗路口执勤,看到一男子驾驶摩托车在快到路口时突然掉头拐进附近一小区,男子的异常举动引起民警的警觉,通过对讲机呼叫同事前往小区查看,在小区一拐角处,发现正在试图躲藏的驾驶人陈某。在了解情况时,民警闻到陈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于是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57.4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陈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49.6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

3月14日14时46分,唐河县公安局滨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城区滨河路南段,有一女性驾驶员驾车时有别车行为,影响他人安全行车,与他人发生纠纷。派出所赶到现场时,发现有两辆小型汽车停在路边,两人正在争执,未发现两车碰撞痕迹。民警在询问双方时,闻到豫R01***轿车女性驾驶人王某浑身酒气,随即将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王某带至派出所,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后王某涉嫌醉驾驾驶机动车,被移交至唐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经查,该驾驶员王某现年19岁,当天中午在唐河城区和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送朋友回家途中,与他人驾车发生纠纷,王某不但醉酒驾驶,且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抽血检测,王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1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

3月9日23时许,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镇平县207国道宁西铁路桥北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汽车停在马路中间一动不动。民警上前查看情况,发现一名男子在驾驶室昏睡,打开车门后,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民警将男子叫醒后,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内乙醇含量为233.18mg/100mg,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经查,男子名叫梁某,当晚21时左右,在镇平县开发区一工厂内和朋友吃饭时饮用白酒。民警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实时发现,梁某在2018年因醉酒驾驶被交警查获,同年,镇平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梁某拘役2个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梁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通讯员: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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