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强制报告制度加固未成年人保护“安全门”

“你好,请问是王晶晶检察官吗?我有个情况向您反映一下……”2019年6月8日中午,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突然接到一位小学老师的来电,正是这一通电话将8岁女童小英从泥潭中解救了出来。

8岁的小英父母离异,母亲早已改嫁,父亲两年前出国打工至今未归,她只得依靠爷爷奶奶生活。2018年夏天的一个夜晚,小英的奶奶外出走亲戚,小英的爷爷竟然丧心病狂地将魔爪伸向了小英。

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的小英意识到“这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她想到自己还得依靠爷爷奶奶生活,便不敢把爷爷的丑事说出来,但她又害怕爷爷再做出同样的事情,白天惴惴不安,夜里担心害怕,上课时精神恍惚,成绩更从班级前三倒退到三十名开外。班主任老师发现小英的异样后找她谈心,刚一进办公室,小英便开始哭个不停,老师劝解了近半小时,又惊又怕的小英才断断续续地说出了自己的遭遇。班主任老师立即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马上拨通了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的报告电话。

这是该院牵头在县内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后接到报告的首案,王晶晶接到电话后一边叮嘱老师陪伴在孩子身边,稳定孩子的情绪,并特别叮嘱要注意保护孩子的隐私切莫声张,一边与公安人员联系确定初步调查计划。当天下午,王晶晶就与公安人员一起赶到该小学,小英也在班主任老师的陪伴下接受了询问,王晶晶说:“及时的询问是有必要的,能够帮助我们固定证据,但在询问时应该把问题一次问清,避免多次询问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小英的爷爷被抓获后对强奸、猥亵的罪行供认不讳,2019年10月10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小英也被从外地赶回来的母亲带走一起生活了。

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性的辨别能力较差,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容易成为犯罪分子觊觎的对象。有的受害人因年龄较小不知自己受到侵害,有的受害人家长受传统思想的禁锢“怕丢脸”不肯报案,犯罪分子因此逍遥法外并长期侵害一名或数名未成年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造成无法逆转的伤害。

老师是除了家长外与孩子接触最多的人,他们最容易发现孩子的情绪波动;医生则是最容易发现孩子受到身体伤害的人,发动他们的力量可以尽早发现隐而未发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为及时惩处性侵恶魔,避免受害人遭受长期、多次侵害,破解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等难题,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经过调研、座谈,牵头联合县教体局、卫健委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对强制报告的主体、程序、报告情形、不及时报告的责任等进行了明确。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让强制报告制度落在实处,该院检察官宣讲团队多次深入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社区等地解读该制度,引导老师、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深刻认识强制报告制度的意义、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通力协作让犯罪分子无所遁形、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起一道道防护网。小英的班主任老师就是因为曾经参加过这类培训,在发现小英情绪不对时主动了解情况,在发现犯罪分子的罪恶行径后立即向司法机关报案,使得犯罪分子及时受到法律严惩,使得无辜的小英得以逃脱魔爪。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却时有发生,在办理前案的过程之中,如东县检察院又接到了两起报告电话,两名幼童被父母遗弃。该院检察干警依据《意见》规定的流程及时干预、处理,监督立案严惩犯罪行为,更通过亲职教育,引导成为合格父母。强制报告制度的威力正在逐步显现,成为保护孩子免受侵害、威慑犯罪分子的有力举措。

(蒋春霞、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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