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居民、村民憑出入證和有效證件在全市範圍內通行

關於進一步規範社區和農村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精準疫情防控工作,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促進企業復產復工復業,方便群眾出行、生活、工作,按照省、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各村街、小區出入口檢查點保持24小時值班值守。各村街、小區居住人員經測溫檢查後,持出入證和有效證件正常出入,不再登記信息,不得設置分時、分段進出限制。我市居民、村民憑出入證和有效證件在全市範圍內通行。北京、天津通勤人員管理繼續按原有政策執行。

二、省內低風險地區進入三河人員,返回三河後直接納入屬地網格化管理,不再要求提供戶籍地、居住地健康證明,不再實施隔離觀察,與我市城鄉居民同等管理。(全國縣市區風險等級在國務院客戶端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可實時查詢)

三、省外低風險地區進入我市人員,經信息登記,通過提供健康證明、核對人員健康碼、出發地風險等級、行程軌跡和體溫檢測無異常的,直接納入屬地網格化管理,不再實施隔離觀察,與我市城鄉居民同等管理。

四、省外中、高風險地區進入我市人員,村街、社區、企業應及時上報屬地鎮區、街道,省外中風險地區進入我市人員採取居家隔離措施;省外高風險地區進入我市人員採取集中隔離措施。隔離期滿或解除隔離後,與我市城鄉居民同等管理。

五、對返回務工人員、合法租房住戶等加強關懷關愛,在落實測溫檢查登記措施的基礎上,不得隨意設置特殊限制。該類人員要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境外來(返)我市人員繼續按照現行政策執行。本人或親屬要提前三天向社區或村街如實報告相關情況,進入我市後要服從配合集中隔離、核酸檢測等防控措施。

七、企業員工往返居住地和企業之間,由企業屬地鎮區、街道協調落實好通行手續,確保通行無阻;各村街、小區出入口檢查點不得人為設置障礙,不得過度防控。

八、引導村街、小區車輛有序進出,對車內人員進行測溫、核查,禁止因疫情防控原因限制車輛進出的過度防控措施。

九、各村街、小區出入口檢查點要保障復產復工、生活物資車輛通行暢通,避免因掃碼、測量體溫造成大量人員、車輛聚集。

十、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在做好個人防護後,第一時間到發熱門診排查,不得隨意走動流動、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時向所在小區、村街、單位報告。如隱瞞病情,造成疫情擴散的,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它事項,仍按照三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三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24日

燕郊居民、村民憑出入證和有效證件在全市範圍內通行

來源:三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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