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蓬國:留學生回杭硬闖小區,“未成年”難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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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蓬國:留學生回杭硬闖小區,“未成年”難圓其說

文|李蓬國

3月19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官方微博發佈了《關於三墩鎮文鼎苑小區未成年女子程某某居家隔離的情況說明》,通報稱:西湖區文鼎苑一美國未成年留學生未實行集中隔離,進入小區與保安業主發生爭執,引發網民質疑。經調查,3月18日,未成年女子程某某從美國回杭州,在留下棲泊酒店(區集中隔離點)進行統一檢查和體溫測量。程某某16週歲,為未成年人,符合《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八大機制的通知》(杭防組〔2020〕7號)的規定,屬於不適宜集中隔離的人員,安排其進行居家隔離。(3月19日浙江新聞)

“留學生回杭硬闖小區”事件引發廣泛批評,當地回應稱涉事留學生16週歲,為未成年人,符合有關規定,屬於不適宜集中隔離的人員。對此,我不敢苟同。我以為,“未成年人不適宜集中隔離”難圓其說,涉事留學生拒絕集中隔離,既不合理也不合規。

根據浙江日報、杭州日報、“杭州本地寶”微信公號等媒體上報道的《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告》,只找到“對14天內來自或到訪過疫情嚴重國家(地區)的入境來浙人員,實施全程集中或受控轉運,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該類入境人員一律實施集中醫學觀察14天。”的條款,沒有發現對未成年有區別隔離的規定。

既然浙江省已經明確規定來自美國等疫情嚴重國家人員,“一律”實施集中醫學觀察14天,杭州市又怎麼可能違背省的統一要求,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集中隔離”?這難道不是無中生有、強行狡辯嗎?

倘若杭州真有此項規定,通報為何列出具體條文內容?退一步來說,即便真有此規定,也是無效的。而且,如果該留學生居家隔離真是合乎規定的,還有什麼必要強闖小區?她為何不在一開始就光明正大地表明自己的未成年人身份,強調自己回小區符合“未成年人不適宜集中隔離”的要求?其家長也沒有給出合理的理由,只強調是領導同意,與小區保安發生爭執後才拿出《同意接收證明》。也就是說,他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合不合理,否則,何不“以理服人”,偏要仗勢凌人?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關於此事的是非對錯,廣大網友一點也不含糊。“可以在美國獨立生活,不能在國內隔離?”“可以在美國留學,不能在中國隔離?什麼邏輯?”網友的質疑是有道理的,雖然涉事留學生未成年,但已經16週歲,已經具備完全刑事能力,而且能獨立在國外留學和生活,為什麼一回國就強調她未成年,“不適宜集中隔離”?這是什麼神邏輯?

還有網友抗議道:“無法理解,感覺怪怪的!一旦發病了,和16歲有什麼關係?”是否成年與是否患病並無關係,豈能因人而異?這樣的防控措施,豈不是漏洞百出?如果家長不放心孩子,擔心她無法適應集中隔離,那就應該去陪她集中隔離,而不是把人帶回小區居家隔離,把危險帶給無辜居民。

總之,留學生歸國強闖小區既不合理也不合規,不過是耍特權罷了。(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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