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蓬國:無原則的「和解」,解不開「扶老」死結

李蓬國:無原則的“和解”,解不開“扶老”死結

文|李蓬國

近日,浙江小夥滕先生扶起摔倒的曹先生後反被指撞人引發廣泛關注,滕先生事後稱打算起訴被扶者。9月14日,金華婺城區法院受理了滕先生的起訴,滕先生要求法院判令曹先生在《金華日報》非廣告版面刊登致歉聲明,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14日晚,曹先生一方對記者表示,在法院工作人員的見證下,他們已經向滕先生道歉,並與其和解。(9月15日北京青年報)

小夥扶人被訛案“反轉”了。當小夥提出起訴訛詐者後,廣大網友紛紛表示支持,可如今,該案雙方已經和解,出人意料,令人寒心。我以為,無原則的“和解”,解不開“扶老”的死結。

大部分網友之所以強烈支持小夥起訴,甚至願意提供具體的人力物力幫助,是因為大家認識到,此事不僅關乎小夥一個人的尊嚴,而且關乎社會整體的道德和法律建設,是伸張正義、震懾壞人的重要契機。

其實,小夥對此也有清醒的認識。他曾告訴記者,自己將對曹先生提出起訴,之所以不接受和解,是因為“不想讓其他扶人者承受跟我同樣的恐懼。”不難想象,如果小夥勝訴,將在社會上起到積極的示範作用,既讓好人敢於做好事,又打擊壞人的囂張氣焰。

在本案,摔倒者曹先生及其家屬的態度惡劣,十分囂張。曹先生在自行摔倒,又自己站起來的情況下,仍要訛詐好心幫他扶車的小夥,這是作惡的第一步。他的妻子,不僅咬定是小夥撞人,索賠醫藥費一萬元,而且在看完監控視頻,確認小夥無辜的情況下後,仍不道歉,還要小夥“好人做到底”,這是作惡的第二步。曹先生的兒子,不僅沒有感激恩人,反而嘲諷騰先生是“白蓮花”,即“聖母婊”“玻璃心”,這是作惡的第三步。

摔倒者一家不斷碾壓小夥的善良,挑釁了道德和法律的尊嚴,是可忍孰不可忍?因此,小夥提出起訴後,網友們紛紛支持,就是因為不能容忍“好人沒好報”的風氣繼續蔓延。

可如今,大家恐怕又要失望了。14日晚,曹先生的兒子對記者表示,在法院工作人員的見證下,他已經向滕先生道歉,並與其和解,雙方決定不繼續進行訴訟程序,原本要求的損失賠償也不用了。“雙方已經簽字確認和解了。原本要求登報道歉需要五六千元,現在這筆錢會以我的名義捐給金華市的紅十字會”。

既然曹先生一家碰瓷、訛詐,涉嫌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雖然未遂,但也不能改變其違法事實。小夥提出起訴,僅要求對方登報道歉和賠償精神損失費1元,已經是極大的寬容。現在,就連這點要求,對方都做不到,居然說要把登報道歉的錢捐給紅十字會,把自己作惡應付出的代價,變成了為自己貼金的“慈善”行為,這難道不是對好人的諷刺和戲弄嗎?

總之,社會最大的悲劇不是壞人囂張,而是好人沉默。正是由於好人沉默、妥協、退縮,才導致了壞人囂張,肆無忌憚地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線,讓更多好人遭殃。無原則的“和解”,既解不開“扶老”的死結,也撫不平好人的創傷。(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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