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司法 守護未來

“謝謝檢察官,感謝你們給我這個機會,你們放心,我以後再也不做違法的事了。”拿著不起訴決定書的小陶,對湖北省竹溪縣檢察院的檢察官一再表示感謝。

據瞭解,2019年11月,小陶、小賈、小陳、小易等四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因盜竊他人摩托車被移送至該院審查起訴。考慮到四名少年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悔罪,並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2020年3月,該院決定對四名少年作出不起訴處理的決定。

不捕不訴,不意味著放縱,不意味著案結事了。不起訴決定作出後,承辦檢察官多次對涉案未成年人進行考察幫教和普法教育,並就後續教育問題同四名少年的父母進行深入交流,提出意見建議。在充分考慮到四名少年年齡稚嫩,法律意識淡薄,處於青春懵懂時期,需要進一步教育引導的現實需要,該院遂組織四名未成年人及其家長參加不起訴宣告,並對四名被不起訴人進行了警示教育和依法訓誡。​

在不起訴宣告教育儀式上,承辦檢察官闡明瞭不起訴理由和法律依據,分析了他們走向犯罪的原因、家長的教育缺失對未成年人造成的影響以及從中應吸取的教訓,告誡他們必須要正視錯誤,努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素養和能力,引導他們做知法、懂法、學法、守法和宣傳法律的好公民。

“挽救一個孩子就是拯救一個家庭乃至整個家族,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影響的不僅是他的現在,而是關乎他的整個人生,甚至還會影響他身邊人的生活和命運,我們要更加關注涉案未成年人的可改造性及今後的成長和發展。”辦理該案的檢察官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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